神经艺术学:艺术理论研究的新可能

2023-08-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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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经艺术学是以神经科学为方法对艺术感知活动的研究,融合了心理学、神经科学、脑科学、艺术学、人类学等学科。神经科学研究中“神经影像学”技术的诞生是神经艺术学得以形成的标志。当前基于“神经影像学”方法的神经艺术学研究更多地指向于神经美学的实验实证。但是,神经艺术学与神经美学又有所不同,神经美学是以实验为基础对艺术及审美感知活动进行的探讨,是对审美的现时性研究。而除此之外,神经艺术学还包含了历时性的神经艺术史研究。神经艺术史意在根据神经科学的观念、方法和视野去讨论艺术的原始发生,以及解释不同地域或风格的艺术特征生成。当然,二者均是以神经科学及其神经影像学研究为基础的。 

  1999年,“神经美学”这一概念首次由萨米尔·泽基提出:艺术是人类最为崇高、最为深邃的一项成就,而我们正要开始从神经生物学的角度探讨艺术的意义。除此之外,我还希望能在美学的神经学(neurology of aesthetics)或者说神经美学(neuro-esthetics)的基础理论的建设上略尽绵薄之力,让人们能够更为深入地认识审美体验的生物学基础”。显然,神经美学之首要目的正是要探寻艺术的意义。然而,神经艺术学的诞生并不是以“神经美学”这一概念的提出为标志的,只要是基于神经科学视野与方法对艺术的探讨都可谓是神经艺术学的范畴。 

  一、神经艺术学的内涵 

  神经艺术学的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方法的“神经”,二是作为立场的“艺术学”。作为方法的“神经”意味着神经艺术学是以“自然”作为方法和视野对艺术感知活动的研究。在此,“自然科学”不仅仅是一个学科的传统或集合概念,而是将“自然”作为视野和方法对“人”进行的再认识。 

  神经艺术学是要“从神经生物学的角度探讨艺术的意义”。这个意义就包含了两个层面:一是探究艺术感知活动的神经基础,二是建构基于神经基础的艺术理论。这两个层面的神经生物学事实依据的获取又存在两条路径:首先,基于原有神经科学的研究。毕竟认知心理学、神经科学与脑科学等学科关于人类感知活动的研究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艺术感知作为人类活动之一种也包含于此,可以说是一种“普适性”的神经科学事实,因此,这个基础中仍有丰富的艺术理论内涵有待挖掘。其次,神经美学的实验实证研究。神经美学的实验实证主要以艺术作为实验的材料,直接去寻找艺术在感知体验中所表现出的特异性。 

  然而,神经艺术学将如何从“普适”的人类感知活动中建构出“特异”的艺术理论?问题的关键正如加布里埃尔·斯塔尔在《审美:审美体验的神经科学》中所指出的:“如何在物质层(神经元和神经网络)、艺术经验层和艺术作品层三者的鸿沟之间架构起一座桥梁”。这也是艺术由“同”而“异”的生发过程。神经艺术学的这种“以同求异”原则正是其视野和方法的具体表现。 

  实验实证是神经艺术学的基础。在实验的过程中艺术并不是直接的对象,而是作为材料经由一定的程序与操作来完成的。“美的操作性界定”便是以实证科学的方法对“美或艺术”之内涵的重新规定。神经美学研究的基本手段是“实验”,实验意味着控制与操作。因此,“艺术”就必须被转换为一种过程,神经艺术学并不是要静态地去分析一件艺术作品的形式因素,而是在艺术感知的过程之中去剖析形式所引发的效果,这也是“审美”或“审美体验”作为实验对象的必然。 

  艺术作为实验的材料有两种表现:首先,艺术是作为普遍的审美,因此,艺术作品便成为最可控的选材。其次,在一些实验中,研究者以艺术家的创作过程为实验对象,探求艺术创作过程中艺术家的脑区活跃特点。这些现成的艺术实践都指向实验的操作性与可控性。然而,实验的操作性与“审美发生的自然而然”这一悖论就决定了,神经艺术学的这两个方面是彼此推进的,探究审美的神经生物学基础之前提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审美,实验实证需要在审美理论层面上的特征去规约其“操作性定义”。 

  神经艺术学的两个支撑性方法:量表法和神经影像学技术。量表法能够多维度地将个体对某个对象的态度数据化。例如,神经美学实验中常用的里克特量表以及PANAS情绪量表,能够确定实验中被试对审美的判断是否受到了自身情绪的影响,以确保实验中个体的审美判断是由作品形式本身所引发,而非其他因素。传统对脑的创伤性研究无法真正做到对一个正常的健康人的观察,但神经影像学技术完全克服了这一点,神经影像学技术能够直接观测到艺术感知中个体的大脑神经活跃状态。其中运用最为广泛的有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技术(PET磁共振成像技术(fMRI),以及脑电波诱发电位技术(ERP)等。这两种方法的结合能够在实验中确证个体艺术感知的“内外皆实”。 

  神经艺术学“承认审美愉悦感的物质性”。一方面,神经艺术史以“神经可塑性”理论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考察艺术风格的生成与艺术家所在的环境及其经历的关系。另一方面,神经美学的实证研究从艺术审美感知的最外层效果出发,一层层地剖析它的发生由来:审美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活动以及人类的一种特殊能力,它是如何发生的。在此,无论是历史的艺术风格的生成还是现时的艺术体验的发生,均是将艺术视为主体与客体的交互活动,而主体的人是身心一体的,即存在心理、生理和物理三个层面。因此,主客体的交互活动意味着审美主体也具有物质性,物质性包含主体与客体两个方面,物不再是单一的对象,而是主客体统一的物质场。 

  二、神经艺术学的学科属性 

  艺术的确证是一种“物”的存在,艺术的意义就在于和人的关系,即人对“物”的感知活动中。人的感知包含了物理——生理——心理三个层面。在传统的艺术理论中,我们对艺术感知的认识往往只停留于心理层面。虽然我们可以看到,早在斯宾诺莎就已经提出,“外物接于眼帘,触动我们的神经,能使我们得舒适之感,我们便称该物为美;反之,那引起相反的感触的对象,我们便说它丑”;朱光潜也曾提出,美感经验与生理神经系统有关;但这里的“神经”并不是作为一种方法或视野,而仍只是一个停留于观念层面的概念。神经影像学技术的发展才真正使得人们从“心理”走向了“生理”,真正地“看”到了艺术感知的神经层面。 

  神经艺术学将艺术理论的建构从心理层面延伸到了神经生理层面,但神经艺术学并不是一个新生的独立学科,它仍属于艺术心理学或文艺心理学的范畴。朱光潜在《文艺心理学》一书中就已确立了文艺心理学的研究对象“艺术创作与欣赏”和研究方法“心理学”,显然,神经艺术学和文艺心理学在研究对象上是一致的。其差异正在于研究方法的不同:神经艺术学是以神经科学的方法,文艺心理学则是心理学的方法。然而,心理学学科的发展是以其研究方法的发展为基础的,神经影像学技术正是心理学学科的最新阶段——认知心理学的核心方法。罗伯特·索尔索在《认知心理学》中指出,认知神经科学是以脑为基础研究认知心理学的途径。可见,神经艺术学与艺术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连贯性,二者都是基于心理学不同阶段的理论路径对艺术活动展开的讨论。 

  神经艺术学与实验美学都是以实验实证为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经美学就是实验美学的延续和发展。首先,实验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基本手段,神经艺术学是作为由心理学、神经科学、脑科学、神经生物学等学科的学者发起的,而并非直接由文艺心理学中的实验美学直接发展而来。其次,实验美学属于文艺心理学范畴,文艺心理学实则是心理学发展的各个阶段的心理学家对艺术和审美的讨论的集合,这种讨论并不是由一种“文艺心理学”范畴内的发展动力所驱使的,而是心理学自身的发展推动了文艺心理学的发展。因此,今天的神经艺术学和曾经的实验美学虽然都具有实验实证的特征,但二者并不具有直接的承续关系。因此,从学科属性来看,神经艺术学恰恰是艺术心理学的最新理论阶段,将艺术的审美感知落实到人的生理与物理层面。 

  艺术心理学是艺术理论研究的基本构成,神经艺术学作为艺术心理学的最新理论形态在研究的视野、方法和理论内涵方面都为艺术理论研究作出了开拓性贡献。神经艺术学研究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对艺术现时性发生的神经美学实证研究;二是对艺术历时性发生的神经艺术史研究,其中也包含了对艺术起源的探讨。 

  三、神经艺术学的未来可能 

  神经美学的实证研究已近30年,实验的设计与操作也更为成熟。然而,神经美学实验的发展是以“审美的操作性界定”为核心的,“操作性界定”决定了实验的结果,即实验所发现的审美的神经脑区。而“审美的操作性界定”完善之前提正是实验者对审美的理论特征的认识和转化,这也是基于实验实证的神经艺术学发展的基本方向。 

  就艺术的现时性发生来看,主要集中在神经美学的实证研究。实验主要以艺术作品为材料,去探寻人在艺术感知的过程中所伴随的神经脑区的变化,以寻求审美感知的特异性。萨米尔·泽基的《脑内艺术馆:探索大脑的审美功能》(2001,潘恩典/译)以实验为基础呈现了艺术感知的特点,试图建构一种基于神经生物学的审美理论。萨米尔·泽基在《大脑的辉煌与悲怆》(2017,孟凡君/译)一书中解释了大脑信息加工与艺术特性的契合。罗伯特·索尔索的《艺术心理与有意识大脑的进化》(2018,周丰/译)认为艺术是人类思维的结果,也是思维的本质,并以认知神经科学和脑科学讨论了艺术在神经层面上加工的基本原理;《认知与视觉艺术》(2019,周丰/译)则以认知神经科学讨论了视觉艺术的认知。加布里埃尔·斯塔尔的《审美:审美体验的神经科学》(2021,周丰/译)以神经美学实验为基础,认为“动作想象”是诗歌、音乐和舞蹈等艺术生成的基础与核心,并讨论了日常情感与审美情感的关系。李志宏的《认知神经美学》(2021)则在认知神经科学的基础上对传统美学问题进行了再认识;丁峻、崔宁的《当代神经美学研究》(2018)则讨论了神经美学研究的范畴、特征及可能。此外,国内的一些研究者如梁玉水、胡俊等也在致力于基于神经美学实证的美学问题研究。 

  就神经艺术史来看,约翰·尼奥恩斯的《神经元艺术史:从亚里士多德和普林尼到巴克森德尔和萨基》(2015,梅娜芳/译)以“神经可塑性”与神经镜像元等神经科学观念,解释了艺术史上多位理论家的神经科学理论倾向,以及艺术家创作风格的生成。安简·查特吉的《审美的脑》(2016,林旭文/译)则以神经科学和进化心理学的视角解释了人类审美的生成及其与金钱和愉悦的关系等。马修·兰普利的《达尔文的诱惑》(2022,孟凡君/译)则立足于艺术史的基本事实,对各种科学的方法及其研究范式展开了批判,推进二者更为贴合的发展。大卫·刘易斯–威廉斯的《洞中心智——意识和艺术的起源》(2023,周丰/译)以神经科学的实证为依据提出了一个艺术起源的神经心理学模型,认为图像的起源首先是基于神经系统的生发,而后被赋予文化的内涵,艺术的起源并非审美或巫术,而是作为社会区别化的手段。此外,国内关注神经艺术史的学者还有郭玉越、支宇、李天鹏等。 

  神经美学的实证研究是直接从现时的艺术感知切入,解剖艺术体验的一次塑造过程。神经艺术史所运用的神经科学的观念与方法都需要以神经美学的实验实证去验证和推进。人的一切活动都是由人的神经系统作为中介而发生的,如果仅是以神经科学的观念与方法去分析艺术家的经历与其所处环境来阐释其神经偏好及其与特定艺术主题和风格的关联的话,那么这种方法与传统的艺术史方法,如弗洛伊德的泛性理论、荣格的原型理论也没什么不同。风格与经验塑造的关键在于体验的生成,而神经美学的实验研究恰恰是对审美体验或艺术感知的现时性剖析。这种对风格与经验在“体验”中的一次现时性呈现,能够进一步验证和推进“神经艺术史”研究。“美的神经生物学基础”包含了两层含义,同样,神经科学的方法也需要结合这两个方面才能实现真正的神经艺术学。 

  以神经科学作为方法对艺术作品的解释只是神经艺术学建构的开始。作为一个新兴交叉学科,如何实现艺术理论研究“体”的建构,仍需作为方法的“神经”与作为立场的“艺术学”的深度融合,这种融合的突破口或许就在于神经美学的现时性实证研究,因为我们无法得知原始人或是历史上的艺术家的大脑神经活跃如何,这也是神经艺术史历时性研究本身存在的缺陷。体验的终将成为经验的,现时的也会成为历史的。神经美学对艺术感知现时性研究的积累与发展将会成为神经艺术学完善的基础。 

  神经美学之目的是要寻找“审美的神经生物学基础”,然而,这一目的的前提却是要搞清楚何为“审美”,审美的理论特征如何融入实验的设计与操作中的“美的操作性界定”,这是神经美学实验研究一直以来的发展趋向,也是未来神经美学实验自我完善之前提。当前的神经美学实验研究主要关注的是“艺术欣赏”,而对“艺术创作”的呈现较少,因此,“艺术创作”相应的“操作性界定”便更为不完善。当然,这也将会成为未来神经美学实验研究一个值得期待的重要方向。神经艺术史研究也将随着神经美学实验研究的完善和深入而不断推进。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思想文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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