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诗经》众篇目中,含有“嘒”(huì)字的共有五篇,分别是《小雅·小弁》“菀彼柳斯,鸣蜩嘒嘒”、《商颂·那》“鞉鼓渊渊,嘒嘒管声”、《小雅·鱼藻之什·采菽》“其旂淠淠,鸾声嘒嘒”、《大雅·云汉》“瞻昂昊天,有嘒其星”,以及《国风·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其中,前三篇里“嘒”都是作为状声词,与“鸣蜩”“管声”“鸾声”相联系,而在《云汉》和《小星》里,“嘒”字却是作为描写星象的状物词。在《诗故训传》和《诗集传》中,作为状物词的“嘒”字又存在三种不同的解释。《小星》中的“嘒”字在《诗故训传》与《诗集传》中同被释为“微貌”,《云汉》中的“嘒”字在《诗故训传》中被释为“众星貌”,在《诗集传》中则被释为“明貌”。
细读与比较《小星》和《云汉》这两首诗,不难发现“嘒”字无论作“微貌”“众星貌”或是“明貌”解,都可代入其中并与文意相符。后世对这两首诗中“嘒”字的释义,主要也是基于毛亨《诗故训传》与朱熹《诗集传》中的阐释,或直接引用,或延伸发义,并没有再作新的注解。本文将从话语分析的角度探讨其释义存在差异的原因,考察同是描写星象的状物词为何会出现不同的解释。
“嘒”的字义考察
从字书的记载来看,《说文解字》初释“嘒”为“小声”,南朝顾野王的《玉篇》、宋代《集韵》同作此释。在状声词这一解释上,《释名·释形体》载“鼻,嘒也,出气嘒嘒也”。毛传释“鸾声嘒嘒”为“中节也”,释“嘒嘒管声”为“嘒嘒然,和也”,又释“鸣蜩嘒嘒”为“声也”。《广韵·霁韵》释“嘒”为“急声”,朱熹以“清亮”释“嘒嘒管声”,陆德明《经典释文》则把“嘒”具体为蝉声。
对于“嘒”本义的由来,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指出其从“彗”声之字,意义多与“细小”有关。“嘒”字作为从“口”引申出的状声词或许不难理解,然而一个状声词又是如何演化为描写星星的状物词呢?笔者以为应当先将从“口”之义暂置一旁,且从“彗”字作探究。
《说文》载“彗,埽竹也”。郑玄注《礼记·曲礼上》,孔颖达疏《左传·昭公十七年》“彗所以除旧布新也”。司马贞索隐《史记》,颜师古注《汉书·高帝纪下》亦从“扫帚”一释,后又活用为动词“扫”(李贤注“高锋彗云”)、“拂”(吕向注“高旗彗云”)。《公羊传·昭公十七年》“何以书?记异也”,何休注:“彗者,邪乱之气,扫故置新之象。”《尔雅·释天》言“彗星为欃枪”(郭璞注:亦谓之孛,言其形孛,孛似扫彗),《释名·释天》又言“彗星,光梢似彗也”。慧琳《一切经音义》在此基础上释“彗星”为“彗,妖星也,所以除旧布新之象也”。综上可以看到,“彗”与“扫帚”的引申义“扫故置新”建立起了联系,并因形似星梢而获释。在此之上,清代罗典在《凝园读诗管见》中从字形角度对《大雅·云汉》里出现的“嘒”进行阐释,认为“出于口而有彗状者,惟喷水为然……以乱落成点状,特繁碎业密,故得为星,借象而曰有嘒其星也”。那么,“嘒”字又是如何引申为“微小貌”“众星貌”以及“明亮貌”的呢?
“嘒”作为状物词的由来
《诗故训传》将《小星》中的“嘒”释为:“微貌。小星,众无名者。三心五噣,四时更见。”前文提到《说文》中“嘒”字作小声释,《字源》言小星微光为小声之引申。一个是声音之小,一个是星光之微,虽然一个属于声域方面,一个属于视觉方面,但其共同点都在于表示轻微、微小之意。
“嘒”字被解释为微貌,最先是言妾侍地位之低。历代对《小星》一诗的阐释大都沿袭郑笺“犹诸妾随夫人,以此序进御于君也”一说展开:小星若妾,不敢同与夫人,犹小星之光不可夺月之光,故言“嘒”为微貌。这种因语境求字义的训诂方法,学者王念孙称之为“因文求义”。此处的“文”,大致相当于我们所说的“语境”。所谓因语境求义,是指根据古代文献的具体语言环境来探求和诠释词义的训诂方法。
从前人的经验及对古代作品的分析来看,使一个多义词语在文本中具有唯一性,或是从一义延伸出另一义,最基本的方法便是“观境为训”。除考察上下文语境、情景语境、辞例语境(此等都属于内部语境)之外,还应对当时训诂提出的外部语境,即社会语境进行分析。古代社会语境,主要是指民族传统的文化心理以及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等。《诗大序》强调《诗经》有“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的社会功能,所以“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郑玄为之作笺,必定是在此基础上加以推演,而他本人的诗学观亦认为诗是礼教的一部分,是对礼制和政治衰落的一种精神层面的扶救。因此,对字词的训诂便也立足于礼教,而将“嘒”衍生为状物词。
“嘒”字阐释义的沿袭与突破
后世对于《小星》一诗“嘒”的解释多同“微貌”,且其后的阐发也多根据郑笺所释,即众多无名小星伴随着心、噣两大星宿,犹如诸妾随夫人,以此序进御于君的说法。就连提倡“去序言诗”的朱熹也取了“嘒,明貌……众妾进御于君”一说。范处义《诗补传》、季本《诗说解颐》和《御纂诗义折中》都从原先的微小之义增改为微明义。而李光地《诗所》更是直接用《云汉》中“有嘒其星”之明貌义互训。但是至此,他们在释字之后或不作主观阐发或直接沿用妻妾一说,只有明代丰坊的《申培诗说》提出小臣奉使行役之诗的说法。
这种层层相应的释文方式体现了历代文人注疏的一种体例——“疏不破注”。该原则要求编纂者依据先儒的注文进行疏解,不可自己任意发挥,以此来维护注文的思想体系。到了明中晚期,阳明心学及其后学泰州学派的兴起,使儒学发展进入转折期,此时的人文启蒙思潮使学者在释经观念上冲破了传统的礼教束缚,同时也使儒学更加平民化,丰坊便于他的《申培诗说》为《小星》开出了“小臣奉使行役之诗”一支。可见“疏不破注”也并不是一成不“破”的,它在许多方面发挥、补充甚至突破了原注。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训诂学避免了被僵化的命运。
在《云汉》中,诗歌前半部分描写了大旱的景象,“有嘒其星”是前人记载干旱时所对应的一种星象。而于其中释生出的“众星貌”和“明貌”,则常被后世学者用于阐释《小星》中“嘒”字一义,如李光地的《诗所》言“嘒,明貌。与大雅有嘒其星者同”,就明确地标出这个字义是参照《大雅》所得。而“嘒彼小星”的“微貌”也被引用于《云汉》的注解中,如程俊英的《诗经注译》中《云汉》一篇便注为“有嘒,嘒嘒,微小而众多的样子”,再如陈晓中的《古代汉语天文知识》以“昴,俗名七姐妹星团,约二百多颗”释“嘒”为众多之意,等等。除了在诸多释诗的文本中出现互训或字义融合的现象外,这种通融还被运用到了现代字典当中,如“嘒”在《汉语大词典》中被释为“形容星光微小而明亮”,在《中华字海》中被释为“(星光)明亮(一说微小)的样子”等。
在《诗经》“嘒”作状物词一释的演变、差异和融合中,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因文生义”的训诂方式虽然未能“验之他卷而通”,但亦以“参证文献语言”为本。以《小星》中的“嘒”字为例,“微貌”这个解释同当时社会宣传的礼教思想密切相关,微小之星正好与位卑的妾侍相对应,正是因为有了此文化背景,这一字义才不会成为无源之水。同时,对于这种超越原典的训诂方式,就像陈绂先生所言,注释之所以会对原典产生超越,是因为“不同时代的注释家们在解说某部典籍时,自然会受到当时的文化氛围的影响和制约,体现出时代的特色和要求,而这些内容在原典中是不会存在的,超越也就是这样产生的”。此外,即便释者所处的时代不同,个人的知识结构也存在差异,但是在解读原典方面,大多还是会受到前有释文的影响,尤其是对经书的解读,历代的主流还是遵循着“护经”的观念,因此存在层层相应的现象。而无论后来者的解读与作者的原意是否相符,不可否认的是它们都是时代诗学阐释的有机组成,更是社会文化的产物。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