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创新》董学文 著

2024-02-18 来源:中国文联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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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论的创新》

中国文联出版社2024年1月出版
ISBN:978-7-5190-5407-6
定价:128.00 元
董学文 著
内容简介
  本书认为,从历史进程来看,随着时代的步伐,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在中国确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也就是说,在持续的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张力中,构建“21世纪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已是必然的选择。作者坚守“为人民做学问”的立场,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论的探索、21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论的研究、文艺理论与文化思潮关系的辨析这三大方面入手,结合自身进行理论创新的学术经验,系统扎实地围绕“文学理论是做什么用的”“是写给谁看的”这两个核心问题展开阐述。不仅推动了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创新发展,而且有助于激发文艺批评的活力,从而提高其影响力和说服力,为发展中国当代文艺理论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理论资源。
图书目录


作者简介
董学文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文艺理论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委。1990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兼任全国毛泽东文艺思想研究会名誉会长、全国马列文艺论著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副会长、中国毛泽东诗词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主要研究领域为文学基本理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美学、西方文论。已出版专著《马克思主义与美学问题》《马克思主义文论教程》《文学理论学导论》等,以及主编《美学概论》《西方文学理论史》等30余种,已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内文试读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
“内核”是什么?
  探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内核”,实际上就是探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本质特征,探讨究竟什么才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核心思想。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判断一种学说到底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范畴的基本准则。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来没有鼓吹过文艺学或美学教条。在他们的学说中,任何一种似乎可以支配一切文艺形态命运的概念都是不存在的。在他们的论述中,也绝没有空洞的艰涩深奥以及虚假的眼界开阔。可是,中外学界却大都承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实现了人类文艺思想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有学者甚至把它比喻成文艺科学的一次“壮丽的日出”。这是为什么呢?看来,如何把握人类文艺思想史上这个伟大的变革,如何弄清这一文艺学说的真实“内核”,已成无法回避又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核”的界说标准
  研究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内核”,用下定义的方式显然是不明智的。不过,为了简明易懂,我还是想用一句话来概括对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核”的把握。这句话使什么呢?那就是:为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赢得历史上应有的文艺地位和美学权利。倘若换一种说法,似也可界说为: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文艺和审美上自由与解放的理论武器。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才能跟以往一切的文艺理论在本质上划清了界限,才能把亘古未有的文艺理论的根本性变革落到实处。如果从这个“内核”的角度出发,那么可以说一切排斥、反对、丑化、诬蔑和敌视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争得历史上应有文艺地位和美学权力的文艺观,都不是马克思主义或者说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一切令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变质变味,人为地将其同各种形式主义、抽象“人性论”、人本主义、审美乌托邦思想、唯心史观或所谓“向死而生”的存在主义理论结合起来的文艺观,也都丧失了划入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范围的权利。
  这样说是不是太政治化或意识形态化,从而忽视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说在美学和文艺学具体理论上的巨大贡献呢?是不是否认了“真理是一个过程”的思想,忘掉了它在历史维度中存在着丰富而合理的发展呢?我认为不是的。这是因为,所谓“内核”者,无非是对事物最核心、最本质、最集中的东西的概括与归纳。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内核”,说穿了即它是一切变革的根源和动力所在,是其全部文艺思想的轴心。
  这个归纳和概括的成立性,主要是以下列的思想资源作为依据的:从哲学的基础来看,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无疑是以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为其根基和支撑的,它是新历史观在文艺问题上的展开;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是透视和解剖资本主义艺术生产法则、设计社会主义艺术生产图景的一套方案;从美学的视角讲,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是打开人民美学、劳动美学、生活美学无限广阔空间的一把钥匙;从社会学领域来观察,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实际是引领文艺走向未来社会形态的灯火和指针。而这一切,归根结底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揭示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同时,也揭示了人类文艺运动的发展规律,特别是对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赢得文艺的翻身与应有地位给予了突出的关注。
  这样的文艺学说,在人类文艺思想史上当然是头一次出现;这样的理论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提出,当然也是破天荒的事情。我认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核”的本质,其体系中丰富的原创的文艺思想,几乎都是围绕这个“内核”旋转的。
  二、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内核”的考察依据
  上面的这个界说比较抽象,为了具体化,我们可以从实际文献资料来判断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内核”到底是什么。经典作家文本内容的呈现,最有清晰性,也最有说服力。从经典作家的大量文艺论述中,我们能够梳理出一条十分鲜明的思想脉络。
  在马克思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时期,马克思就把文学艺术和新闻出版同样看作是属于“自由的系统”,因此,马克思一开始就为文艺的“自由”而战。他在1842年的一篇文章中说:“行业自由、财产自由、信仰自由、新闻出版自由、审判自由,这一切都是同一个类即没有特定名称的一般自由的不同种。但是,由于相同而忘了差异,以至把一定的种用作衡量其他一切种的尺度、标准、领域,那岂不是完全错了?如果一种自由只有在其他各种自由背叛它们自己而自认是它的附庸时,它才允许它们存在,这是这种自由气量狭窄的表现。”诚然,这里不是专门谈论文艺的问题,但不难发现,马克思是反对用先前的“一定的种”的“尺度”和“标准”来评价新产生的一些观念的,他力图打破以往的新文艺理论被旧的传统俘虏、去当“附庸”的可悲命运。这一哲学观念,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出现提供了精神性的准备和文化性的前提。
  很快,恩格斯在1844年的《大陆上的运动》一文中,就通过对乔治·桑、欧仁·苏、狄更斯等人的评论,称赞他们的作品主人公变成“穷人”和“被歧视的阶级”,欣赏其“构成小说主题”的是这些“下层等级”的人的“遭遇和命运、欢乐和痛苦”,认为这是“一类新的小说著作家”,他们“确实是时代的标志”。恩格斯从小说主人公和新内容的出现来肯定文艺性质和风格的转变,为我们考察其后的马克思主义文艺思想的“内核”,留下了具有延续性的线索。(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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