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释主体原本是阐释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但在特定历史语境中,人们讳言作者,讳言主体,影响所及,阐释学似乎也就大大淡化了对阐释主体的关注。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高度关注阐释主体的“前见”(偏见)对于阐释行为及结果的影响,但对阐释主体的意识行为之于阐释过程的重要作用却似乎不大关注。根据中国阐释传统的经验,阐释主体问题始终处于阐释思想与实践的核心位置。由于社会境遇和个人遭际以及个性的差异,面对同一阐释对象,不同的阐释主体会得出大不相同的阐释结果,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阐释主体自觉选择的产物。因此注重研究阐释主体本身的诸种特性与局限,例如主动与受动、显在与隐在等等,应该是中国文学阐释学的基本特色之一。
关键词:阐释主体;阐释关系;主动与受动;隐在主体;显在主体;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9ZDA264);
作者简介:李春青,华南师范大学特聘教授,从事文学基本理论、中国古代文论等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