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政绩观的理念基础与实践要求

2026-03-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新时代新征程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维护党的光辉形象、夯实党的长期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对于确保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前瞻性和战略性意义。正确政绩观深刻回答了什么是正确政绩、为什么要提倡正确政绩、怎样创造正确政绩的问题,只有科学把握其理念基础和实践要求,才能使学习教育往深处走、向实处行。

  理念基础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政绩观在集中反映党员干部对履职尽责、追求政绩的认识和态度的同时,还深刻地反映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理想追求。因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能停留于如何提升履职水平和管理绩效的“术”的层面,而要上升到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发展观”的“道”的层面。

  政绩创造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权力实施的过程,只有正确使用权力才能合理地创造政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客观上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深刻认识到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的使用必须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真正把为民造福当作最大政绩。“为官不易”,就在于真正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不易。与之相反,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任性用权,摆架子、耍官威、搞特殊,是官僚主义和权力观扭曲的典型体现,无疑会对党的形象和事业造成极大损害,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党员干部在自身职责范围内通过努力取得的个人政绩,必须放到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整体大局和长远目标之中,才能更加充分地彰显自身的价值、获得源源不断的力量。正确政绩观离不开正确事业观的支撑。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有想干事的抱负和敢干事的担当,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敢于斗争的精神打开事业发展的新天地,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更要有能干事的本领、干成事的韧劲,坚持尊重规律、尊重实际、尊重群众,确保想出来的点子、设计出来的方案和推行开来的举措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顾全事业发展的大局、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防止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现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发展观就是关乎发展的思路、方向、动力、格局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性认识。发展观对头了,政绩观才会对头。首先,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统一,既要依靠人民推动现代化发展,又要坚持现代化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使政绩的创造既见物也见人。其次,必须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破解我国发展面临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动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最后,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确保经济既有质的有效提升又有量的合理增长,确保经济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和其他各个领域的高质量能够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处理好几对关系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只有坚持系统观念,正确处理好公与私、近与远、“潜”与“显”的关系,才能在现代化建设征程中切实践行正确政绩观。

  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挥党性的决定性作用,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员干部个人拥有党章以及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但这并不意味着纵容私心、私利、私欲,甚至把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得失凌驾于党的事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上。广大党员干部只有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才能使自己创造的政绩经得起人民、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需要不懈努力、接续奋斗。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必须增强大局意识、战略意识,善于算大账、总账、长远账,不能只算地方账、部门账、眼前账,更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全局利益、为了暂时利益损害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必须坚持谋定后动、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中积小胜为大成,防止短视冒进、贪大图快、盲目攀比。与此同时,在推动发展过程中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既注重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又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政绩,既包括周期长、见效慢、不易感知和量化的潜绩,也包括时间短、见效快、容易量化和感知的显绩。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深刻认识和正确处理好潜绩与显绩的关系。“潜”是“显”的基础,“显”是“潜”的结果。现有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成绩,都是之前长期努力、默默积累的结果,而当前所做默默无闻、润物无声的基础工作在未来也会转化为实实在在、可触可感的成绩。党员干部要深刻把握“潜”和“显”的辩证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民心工程”“固本工程”,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中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

  完善制度保障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依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更有赖于科学完备的制度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引导和规范政绩行为的刚性约束。完善制度保障,一要健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构建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有机结合的知事识人机制,使考核指标既体现国家战略要求,又契合地方发展实际,让政绩的评判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要完善结果运用与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切实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导向,使正确政绩观的树立既有正向激励,也有反向倒逼。三要通过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之力夯实正确政绩观的根基,方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既干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又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四要以科学完备、运行高效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切实做到党和国家事业拓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覆盖到哪里,使权力正确行使、规范运行,确保党和人民事业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罗浩(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