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研失信者无处遁形

2025-08-1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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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名自称“中国科学院院士”的男子阮某某多重虚假身份被揭穿,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据互联网上已公开的信息,阮某某除了号称自己是“中国科学院院士”,还宣称自己是“名将后裔”“火神山医院政委”“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原副校长”等。他曾频繁游走于教育、医药领域,多年混迹于各类论坛,进行公开演讲,而目前阮某某是否为其真实姓名尚不可考。阮某某假借“院士”这顶“帽子”牟取了名和利,却破坏了科研环境与学术生态。这在学术界可谓一石千浪,众生哗然。
  “中国科学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最高学术称号,容不得任何虚假与亵渎。这不仅关乎院士群体声誉,更关乎科研诚信建设。根据2022年9月科技部等22部门印发的《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科研失信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科学研究行为准则与规范的行为,而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取荣誉等正是科研失信行为的典型表现。人们不禁要问,这种“冒牌货”的“头衔骗局”何以横行多年、屡禁不止?
  究其原因,此系多重因素相互交织的结果。其一,阮某某看似“高明”的伪装术。一般来说,弄虚作假者通常因担心劣迹败露而尽量避免公开露面,而他却以频繁走穴带来的人设光环反复加持其“院士”身份,甚至越是抛头露面,越是道貌岸然,就越能骗取信任,越让自己安全。
  其二,学术圈的“唯帽子论”在作祟。近年来,学术界人才标签化、头衔化的现象依然存在,发文章、开讲座不看能力,只看“帽子”。一个只需查阅官方网站便可辨明真伪的谎言,却被诸多学校、医院、宣传平台信以为真。这不仅暴露了一些人“唯帽子论”的盲目崇拜心态,而且衍生了“头衔大于事实”的荒唐怪诞逻辑。
  其三,“信息茧房”导致的真相失察。2023年8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禁止以院士名义参加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学部和学术团体、学术期刊以外的活动。2024年7月,《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为规范》亦有类似规定。真正的院士常因“不愿沦为装点门面的工具”而拒绝参加各种商业活动,这反倒给了“阮某某们”以假乱真的可乘之机。加之网上海量信息真假莫辨,造成个人科研失信的行为猖獗。
  其四,相关监督管理的滞后和缺失。阮某某以“院士”头衔给学校“站台”、为医院“指导”,这些涉嫌虚假宣传、可能危害公众健康的行为,竟然大行其道、一路畅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不力、社会监督的效用不彰。“阮某某们”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才有了生存的空间。
  然而,这一事件并非孤例。近期自称“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曹某某、“国务院参事”余某某的两位男子,经核查其身份同系伪造。近年来,诸如假专家、假协会、虚假头衔等现象层出不穷,产生了一系列不良社会影响。
  对此,学术界亟须深刻反思并积极行动。首先,应当对“阮某某们”的科研失信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既要对伪造身份、涉嫌欺诈的行为露头就打,也要依法追究为其提供活动平台、协助其进行虚假宣传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应责任。
  其次,应当破除“唯帽子论”的评价倾向,使类似“院士”的头衔回归“学术身份”的荣誉本质,而非沦为“娱乐明星”,不断加强学风和道德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
  再次,应当健全完善科研诚信制度体系,切实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有效促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彻底铲除滋生“冒牌货”的学术土壤,让科研失信者无空可钻、无处立足。
  最后,应当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尤其是观察、思考、判断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现科研失信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新闻媒体举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和良好风气。
【编辑:刘娟(报纸)王晏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