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新变化、新特点,把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全党工作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就共同富裕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思想的丰富和发展,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基于自身国情,又借鉴各国经验,是新时代新征程上回应时代关切的重大创新。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既具有各国现代化的一般特征,更具有基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指向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其中,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连续多年保持快速发展,现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同时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4亿中等收入群体,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2021年我国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必须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科学认识全球发展大势,深刻洞察世界格局变化,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不动摇,在消除绝对贫困的基础上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充分体现,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障。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所有制,能够把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长处有效结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既能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效率,又能有效推动更高水平共同富裕的实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按劳分配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按要素分配,尤其是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在生产经营中的投入,对于社会生产力的提升和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拓宽了各类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有利于政府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保证经济有序运行,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保障广大人民长远利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动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现产权有效激励、要素自由流动、竞争公平有序,使一切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加快新质生产力发展。共同富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辩证统一的结果。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前提是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以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历史上,社会生产力主要受到自然、劳动和资本三种因素的支配,正是这三种因素决定了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三个阶段。进入21世纪,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的出现,拉开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序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5G通信技术、量子技术、生物科技和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快速发展并大规模产业化,形成了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点,核心标志就是能够实现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新质生产力以“新动能”赋能共同富裕“蛋糕”的做大,以“新产业”赋能共同富裕“蛋糕”的做优,以“新模式”赋能共同富裕“蛋糕”的分好。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实现广大人民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相统一,为实现更高水平共同富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新质生产力赋能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合理配置和使用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全民性和共享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既要着眼于生产力和经济发展,也要注重构建新的生产关系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推动共同富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这是坚持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必须科学把握“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的丰富内涵,回应人民群众对环保、法治、公平等方面更加迫切的诉求和期盼,做到民之所盼、施政所向。要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这就要求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还要防止财产性收入差距过大等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这是人民美好生活更高层次的追求。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涵盖了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方方面面,既追求物质富裕,又追求精神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涉及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需要有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等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资源,满足人民对精神文化的追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这是因为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等,促进农民农村生产生活所需物质的现代化。同时,还要持续丰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与供给,实现农民农村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循序渐进。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发展目标,也是当下正在实践的重要任务,更是一个动态发展、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动态变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共同富裕也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实现十四亿人共同富裕,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不是所有人都同时富裕,也不是所有地区同时达到一个富裕水准,不同人群不仅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同地区富裕程度还会存在一定差异,不可能齐头并进。这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要持续推动,不断取得成效。”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改革开放后,我们坚持倡导“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和“一个都不能少”。先富带动后富是社会主义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现实途径,在动态中实现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相对平衡和稳定。上述共同富裕的相对平衡不同于西方经济学主张的被动自然的帕累托均衡,而是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的一种社会责任主动自觉的作用结果。当然,坚持共同富裕必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在共享发展中不断调整、完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中国式现代化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