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全面责任论”暗含西方话语霸权

2025-03-2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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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中国责任论”逐渐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国际社会尤其是西方国家,要求中国在全球事务中承担更多责任,这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期待,也隐含西方国家对中国应承担角色的复杂态度。“中国责任论”的提出是“中国威胁论”的延续与演变。在不同阶段,“中国责任论”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初期主要集中于经济领域,要求中国在全球经济中承担责任,后期则扩展到气候变化、公共卫生、贫困治理等多个领域。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西方国家从最初的遏制转向要求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以维护其主导的国际秩序。因此,国际上出现了新一轮升级版的“大国全面责任论”。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形势变乱交织,世界面临阵营化、碎片化、无序化风险。面对“大国全面责任论”,我们既要坚持发挥中国负责任大国的作用,又要警惕其中针对中国的话语陷阱。
  “大国全面责任论”暗含西方对新兴大国的规训
  无论是“中国责任论”还是“大国全面责任论”,其本质都是西方话语霸权构筑的舆论陷阱。这些言论表面上是对一国崛起的认可与期待,实则是西方国家为了分担霸权成本、维护他们主导的国际秩序的手段与工具,暗含西方国家对新兴大国的规训与束缚。
  “大国全面责任论”背后存在责任分配与权力转移的失衡,要求新兴大国在未获得对等国际权力的情况下,单方面承担超出其发展阶段和能力的责任,帮助分担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霸权成本,以维护符合西方自身利益的国际秩序。这种权责分离的策略旨在通过道德绑架消耗新兴大国的战略资源,延缓崛起进程,进而造成战略透支。
  “大国全面责任论”既体现了国际社会对新兴大国崛起的期待,又对新兴大国发展安全与自主性构成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国际社会希望新兴大国在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大作用;另一方面,这种期待往往超出新兴大国的实际能力,甚至带有遏制新兴大国发展的意图。新兴大国的国际责任应由其自主界定,不能由他者强加。“大国全面责任论”的意图是西方国家试图将新兴大国纳入其主导的国际体系,要求新兴大国遵循既定的游戏规则,同时服务于西方国家的利益。例如,通过炮制“负责任利益攸关方”“G2”等概念,西方国家曾试图将中国的发展步调与其全球战略绑定。此外,“大国全面责任论”也与新兴大国主权利益存在冲突。例如,在气候变化、公共卫生以及全球减贫等问题上,西方国家要求中国承担更多责任,但是这可能会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安全及自主性。
  “负责任大国”与“大国全面责任”有本质区别
  中国提出要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以“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努力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与西方所谓的“大国全面责任”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是责任目标不同。前者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共同促进全球治理改革与完善。中国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同球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而后者以维护既有霸权秩序为目标,旨在分摊西方大国的霸权责任成本。特别是当前美国实力相对衰落,力不从心,不断退群,转移责任,要求中国填补美国留下的责任真空,承担超出能力的国际责任,这是为了一己私利的责任缺失。
  其次是责任机制不同。前者坚持权责共担、责任共担、权利共享、利益共生、命运与共,各国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共同承担责任。通过人类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其中,利益共同体是基础,责任共同体是路径,命运共同体则是二者的结合和升华。后者本质在于权责分立、权责失衡,只要求新兴大国承担与自身能力不相符的责任,通过组建联盟将一些新兴大国排除在自身利益圈之外,进而维护西方主导的国际秩序。
  再次是责任界定不同。前者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在全球性问题面前,各国应共同承担责任,同时根据自身的发展阶段和能力有所区别地履行责任,责任的分配根据各国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各国在承担共同责任时,通过国际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这种共同责任与有区别的责任是渐进的、动态的、平衡的,避免给发展中国家带来过重负担。而后者则通过责任泛化,倒逼新兴大国透支战略资源,忽视他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性特征。  
  最后是责任原则不同。前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各尽其责的原则,统筹国家利益和全球公益,平衡国内责任和国际责任,坚持对本国民众负责、对国际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负责。中国在承担国际责任时,始终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能力合理安排,避免超出能力范围的责任。而后者不顾其他国家实际能力及发展阶段,以西方中心主义视角强调本国利益优先的原则,实际上是大国责任缺失的表现。
  防范“大国全面责任论”导致战略透支
  历史经验表明,大国因战略透支而衰落的案例屡见不鲜。对中国而言,我们需要警惕由“大国全面责任”导致战略透支的陷阱。
  第一,防范责任泛化,避免将“负责任大国”等同于无条件满足国际社会所有期待,承担国际责任时需明确责任边界,聚焦核心利益。第二,警惕领域资源失衡,平衡对经济与非经济领域的投入,加强安全、外交等领域的战略资源整合,避免形成对某一领域的单独依赖。第三,改变话语权被动的局面,主动阐释责任内涵,推动国际社会认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与对话,消除误解、增进共识,使中国倡导的“负责任大国”获得国际理解和国际认同。
  面对“大国全面责任论”,中国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既要积极承担符合自身利益和道义原则的国际责任,又要避免被西方论调牵引。中国应明确自身定位,根据自身能力和国家利益,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重构国际上的责任话语及叙事,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制度与实践,引领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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