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种道德虚无主义论证的反驳

2024-12-0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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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虚无主义主张,没有什么东西在事实上、本质上或先天上是道德或不道德的;道德是人为构建的一套规则和建议。道德虚无主义依托哲学概念将道德虚无化的逻辑合理化,从思想深处破坏道德生活,因而有必要对之进行辨析与反驳。
  在《道德的本质》中,哈曼(Gilbert Harman)梳理了一种由科学实在论而达到道德反实在论的道德虚无主义论证。随着科技飞速发展,这种具有唯科学主义倾向的论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拥趸。哈曼认为,道德实在论之所以不像科学实在论那样可靠,原因在于伦理学与观察的关系完全不同于自然科学与观察的关系:当意见是感知的一个直接结果时,就发生了观察,而道德意见并非感知的直接结果,所以不存在道德观察。首先,科学假设可在真实实验中借助观察得到检测,这是科学事实存在的证据。换言之,“(自然科学)理论是被世界检验的”,而道德原则却难以在真实世界中借助观察得到检测。其次,观察在自然科学和伦理学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对事实的观察能成为科学理论的证据,但找不到理由来假设存在可被观察的道德事实。据此,哈曼认为,科学实在论的合理性在于,自然事实既有通过实验观察获得的“证实性证据”,又有为解释观察而假定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道德事实既没有通过实验观察获得的“证实性证据”,也没有为解释观察而假定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道德虚无主义者否认道德事实存在是有依据的。
  哈曼梳理的论证貌似合理,但它将“观察”“事实”“世界”全部限定在有利于道德虚无主义立场的范围,至少犯了三次专设定义的谬误。同时,该论证在论述道德事实与观察的关系时也犯了虚假两难境地谬误。
  反驳一:澄清观察。观察既包括自然科学观察,也包括道德观察。哈曼将观察限定为“有意见作为感知的直接结果”,借此将其限定为对物理或化学事件的观察。但人们在遇到道德事件时,也会产生直接的道德反应、评价等“道德意见”,这也属于观察。要解释此类观察,就要诉诸道德理由或原则,后者构成的理论体系能用来解释道德事实,因为道德事实就是与道德有关、难以用道德以外的东西加以解释的事实。
  哈曼以“虐猫”为例区分了两种观察,“在一种意义上,你的观察是孩子们正在做的是错的。在另一种意义上,是你对这一观察的思考。道德原则可在第一种意义上解释观察,但无法解释第二种观察”。他试图以此将道德评价行为从科学研究对象中排除。但为什么会有“这是错的”的评价呢?恰恰源自“我拥有某种道德原则”这一道德事实,否则就难以解释人面对虐猫时的反应。正如道德非还原论者斯德津(Nicholas Sturgeon)所言,道德性质是必须存在的,否则就解释不了有些经验现象为何发生。
  道德准实在论者布莱克本(Simon Blackburn)指出,“的确由于我们的反应,才说残忍是错的,但并非由于我们的反应,残忍才是错的”。不过至少,类似于哈曼对自然科学的论证——“你需要假定某些物理事实来解释观察,并以此来支持某个自然科学理论” ——我们也不得不假定存在道德事实来解释道德反应,并以此支持某个伦理学理论。这样,借用哈曼对自然科学和伦理学类比论证的手法,我们就能得出道德实在论的结论。若要否定它,要么否定论证路径,承认用自然科学类比伦理学是不恰当的;要么否定论证前提,不承认存在物理事实。前者会直接导致哈曼式论证的失败,后者则走向全面的反实在论,而科学反实在论是包括哈曼在内的大多数哲学家不接受的。因此,只要肯定科学实在论及在自然科学和伦理学间类比论证的恰当性,就必须承认,道德事实不仅存在且在解释观察中起作用。
  反驳二:厘清事实。根据“事实”的日常用法,包括道德事实在内的社会事实至少具有与自然事实同等的实在性。但哈曼似乎将事实限定为外在于观察者的“客观世界”,这是有利于道德虚无主义的“专设定义”。哈曼认为,从道德原则最多推论出道德感的存在,推论不出道德事实的存在。因为即使没有看到孩子虐猫,也能基于道德感判断“虐猫是错的”。
  对此,可从两方面质疑。首先,道德判断可表达为假言判断,“如果孩子们虐猫,就是在做错事”,哈曼以此断定,道德判断和道德事实无关。然而,自然科学判断也常采用假言判断,如“如果能在云团里观察到蒸汽痕迹,那么很可能有质子穿过云团”,那么能据此说“从自然规律只能推论出科学感的存在而推论不出自然事实的存在”吗?显然不会。其次,道德虚无主义者否定的“道德事实”是否为一种自然事实?若不是自然事实,二者的研究特点、关系特性也就不同,套用自然科学来类比伦理学就是不恰当的。若虚无主义者是在“与道德相关的一种自然事实”意义上使用“道德事实”一词,那么他们说从道德感推不出道德事实,即是说道德感与这种特定的自然事实无关。那么,“道德感”究竟是什么?它从何而来?难道它是独立于事实本身的主观神秘体验吗?若不存在道德事实,就难以解释道德感。
  反驳三:廓清世界。伦理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也具有事实可检验性,并非完全虚构。而当哈曼说“(自然科学)理论是被世界检验的”时,他是在说,伦理学不被世界检验,因此也就不具真理性。
  世界包括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尽管二者常常难以区分。自然科学主要被自然世界检验,但也不完全是,如物理学原理也在车间里被检验。道德理论主要被人类世界的行为、习俗、争论乃至冲突等检验。如功利主义理论在现实领域受阻时,其解释力就受到挑战,理论边缘部分就开始被支持者修改,这种演化与自然科学理论无异。
  当自然科学出现一种目前难以在世界中检验的理论如“黑洞”时,人们就会观望。当道德哲学出现“道德水平与神经系统发育有关”这一目前难以在世界中检验的极端伦理自然主义观点时,人们也会质疑。就“理论被世界检验”而言,自然科学和伦理学并无太大区别。若从自然科学被世界检验可推论出自然事实的存在,则从道德理论被世界检验也可推论出道德事实的存在。
  反驳四:捋清关系。道德虚无主义者否认道德事实的另一理由是,道德事实对观察不起决定性作用,因为道德具有心灵依赖性。但难以否认的是,自然观察也受视力、记忆力、担忧、期待、偏好或信念等主观因素影响。如沙佛-兰道(Russ Shafer-Landau)所言,“任何合理的道德理论都会主张道德真理依赖于行动者的心理状态”,否则我们“不能对行动者的动机和意图进行任何一种道德评论”。
  虚无主义者会辩护说,自然观察所受影响可被控制到极微水平,而对同一道德事实的多个观察常分歧较大,以致令人怀疑是否存在道德事实。但这种区别只是观察与事实间关系的复杂与稳定程度的不同,而非关系的存在与否。既然哈曼也承认,观察到什么受制于拥有何种理论,那么道德主观主义至多说明道德观察比自然观察的理论荷载更复杂,无法就此证明道德事实不存在。当哈曼说“道德事实的麻烦在于,我们没有一种简单准确的方式用自然事实定义它们”时,他在暗示:要么能简单准确地定义某类事实,要么不存在此类事实。但这是一种虚假的两难境地,因为还可以复杂地、不那么准确地定义某类事实。就道德事实而言,“不那么准确”是由道德的多样性和描述本身的概括性共同造成的。而当讨论指向某具体道德事实时,是可以追求准确性的,因为现实具体道德分歧源自波伊曼(Louis P. Pojman)所谓“无知、不成熟、道德不敏感、虚伪或非理性权威”之类可被消除或减轻的情形。因此,道德观察与道德事实间关系的复杂性并不能成为否定道德事实存在的理由。
  综上,以观察为切入点、从科学实在论出发的哈曼式道德虚无主义论证是不成立的。道德观念或原则对道德事实具有描述性,道德判断具有类似科学判断的确证力量。
  (作者系山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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