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阐释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社会科学院团委、中国社会科学网联合开设【社科青年说·二十大精神笔谈】栏目,邀请青年专家学者,结合自身理论和学术优势,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化、学理化阐释。
张友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中国绿色低碳发展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面上项目以及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10余项,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曾获胡绳青年学术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一等奖,刘诗白经济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著作类)。
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深思熟虑后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明确,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积极稳妥”,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一贯强调的“双碳”工作总基调,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定不移,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要把握好“积极稳妥”这一总基调,就要深刻认识支配碳达峰碳中和进程的重要规律,并遵循这些规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意义
理论研究和实践都表明,在一定条件下,碳排放可能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而不断增加直至达到一个峰值,继而逐步下降。众所周知,碳排放主要来自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化石燃料消费,在当前技术水平和能源结构约束下,碳排放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避免的副产品。然而,碳排放也不一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持续增加,因为节能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体系绿色低碳化都有可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碳排放逐步脱钩,从而使碳排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形态。这应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条规律。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碳排放都已经呈现出上述变化特征,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碳排放历史变化也是如此。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很多已经实现碳达峰的发达国家也纷纷提出了本国的碳中和目标。尽管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但在保护全球气候和生态环境治理中无不体现出大国担当,提出了自己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这既符合全人类利益,也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适度的碳排放约束能够起到激励技术进步、倒逼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继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这也是一条重要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近年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我国努力推进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碳排放强度出现大幅度下降,超额完成既定目标,碳排放总量已经进入高位平缓变化阶段。同时,碳治理体系得到充分发展,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碳减排经验和技术手段,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制机制。而且我国提出的碳中和时间节点比大多数发达国家提出的碳中和时间节点要晚十年左右,比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间节点也晚十年左右。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党中央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与我国的碳排放态势、经济社会发展的碳脱钩状态和碳减排能力匹配度高,属于适度的碳排放约束,能够对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我国的高质量发展也亟需碳达峰碳中和助一臂之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实现‘双碳’目标,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来看,我国仍然面临产业结构中“两高”行业份额偏高、能源结构中煤炭占主导、交通运输结构中公路运输比重偏大、节能降碳技术水平亟待提升等一系列严峻挑战。从生态环境演化态势来看,虽然新时代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仍处于“三期叠加”时期,与人民群众所期待的美好生态环境仍有较大距离,我国亟需推动生态环境发生根本性好转。而且我国还面临着能源、资源、粮食等方面的一系列安全挑战。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能够激励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十分有助于我国妥善应对上述一系列重大挑战,并实现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发展有其规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极被动的。只要把握住历史发展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人类社会就能更好前进。”党中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就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奋发有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必将促进我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
遵循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内在规律
鉴于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习近平总书记在强调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问题时,提出要“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把系统观念贯穿‘双碳’工作全过程,注重处理好4对关系”。这4对重要关系也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内在规律的深刻认识和精准把握。
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主要体现了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相互作用的规律。发展和碳减排之间具有深刻的对立统一关系,处理好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就是最大限度地使两者的统一性发挥作用,并起主导作用,将两者潜在的对立作用控制在最低水平。要明确的是,碳减排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也就是为了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既要通过经济增长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又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因而要通过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来推动碳减排,而不是通过放弃经济社会发展来进行碳减排。不能在推进碳减排的过程中采取盲目的、毫无计划的行动措施以至于破坏生产力,更不能因此危及能源安全、经济安全、粮食安全,乃至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当然,也不能采用不可持续的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从而导致合理的碳减排目标不能实现,并且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主要体现了碳减排工作中区域分工合作协同增效规律。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能源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因而不同地区应当采取不同的碳减排策略,不能“一刀切”,以免对一些地区的经济社会造成不必要的负面冲击。在保证全国按预期方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同时,应当允许部分地区根据自身现实情况适当延缓碳减排进度,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进一步说,地区之间的差异天然形成了优势互补条件,地区之间在历史中也形成了深度的经济关联,因而地区间应当充分协同合作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如协同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等。
处理好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主要体现了降碳能力提升规律。当前我国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绿色低碳技术水平、产业结构低碳化程度、能源体系绿色低碳高效水平、经济发展承受能力等都还有所欠缺。换言之,我国的降碳能力还亟待提高,但降碳能力的提升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不宜操之过急,而应水到渠成。可以锚定碳减排长远目标,将之分解为阶段性的、与降碳能力相匹配的、可行的短期目标,通过实现一个个短期目标最终实现长期目标。我国推进碳减排的历史经验也充分证明了这种“以时间换空间”策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将2020年碳强度下降目标分解为“十二五”时期、“十三五”时期的五年期碳强度约束目标,我国超额完成了既定的2020年碳强度下降目标。因此,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不断提升降碳能力,并据此科学制定阶段性降碳目标,在不断完成阶段性目标的过程中,实现长远的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体现了碳减排中经济主体的行为规律。碳排放是一个典型的经济外部性问题,市场失灵是导致其产生的重要原因。这意味着如果政府不以行政手段加以干预,市场就不可能自动引致碳减排继而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但是,政府能够调动的资金、设备、人员等碳减排资源是有限的,碳减排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这就需要采取市场化的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碳减排。同时,政府采取的行政化碳减排手段可能存在经济效率不高的问题,而市场化手段则有可能更加具有经济效率。而且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核心问题,当然也是改革碳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激励约束机制的应有之义。因此,要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不断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造条件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造条件,就是要根据碳排放的决定因素及其演化规律,使这些因素朝着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方向演进。关键是做好能源供给、消费体系的绿色低碳转型,从源头管控好碳排放的产生,同时强化碳排放末端治理。
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提高能源体系低碳清洁高效安全化水平。加快推动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等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开发利用水电,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严格合理控制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消费,从而优化能源结构并确保能源安全。
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一方面,要紧紧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大力发展具有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特征的战略新兴产业,不断提升战略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另一方面,要坚决遏制“两高”行业盲目扩张,强化数字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工艺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持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化发展水平。同时,鼓励和倡导绿色消费模式,推动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做实技术创新,加快建立市场导向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应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创新揭榜挂帅机制、技术创新联合体,强化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效率。加快建设绿色低碳技术标准、评估、交易体系,以灵活机制鼓励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创办企业,不断提升创新成果转化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合作培养人才。
遵循自然规律,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通过能源体系、经济体系、技术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可以消除绝大部分碳排放,但难以完全消除碳排放。最终释放到大自然的这少部分碳排放需要通过生态系统碳汇冲抵,从而实现碳中和。因而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按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思路,不断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科学推进国土绿化。
最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加快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为创造碳达峰碳中和实现条件提供强有力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区域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22ZDA114)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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