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贤:分类盘活乡村资源价值

2024-11-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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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动乡村土地等资源要素的盘活和价值显化是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国幅员辽阔,地理、区位、资源等条件不同,乡村地域差异显著,因此对不同乡村区域资源价值显化的路径和方式需分类讨论。

  构建多维度资源价值显化模式

  按照资源禀赋状况或资源类型、地方人文和经济基础双重维度,结合我国乡村区域的基本类型,立足地方实践经验,可总结出以下发展路径。

  推进农宅、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资产活化模式。这一模式主要面向四川、重庆、浙江、福建等自然资源禀赋好和靠近城市的地理区位优越的村庄。这类乡村能够有效对接城市居民下乡需要,以高品质康养、旅游、研学教育为载体,围绕避暑、休闲、红色资源等优势元素,集中精力规划和建设文旅项目,大力发展体验性强的新兴涉农业态。在开发过程中,此类乡村区域资源价值活化的重点在于充分激活闲置宅基地和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产权交易,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村内闲置资源资产有效统合,面向市场多元经营主体开展经营权交易。

  推进大农区建设的纵向一体化农地资源价值显化模式。这一资源价值显化模式主要对应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河北、山东、安徽、湖南、湖北等传统农区发展现代农业,提升粮食、肉类等食品综合生产能力。此类乡村区域的农地资源价值显化,需要通过农民合作经营的组织化,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重塑种养殖业发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围绕种养殖业,重构粮食加工等第二产业,发展农旅、社会化服务等第三产业。此类乡村区域资源价值显化的重点在于推进农民组织化和农地规模化经营,关键在于发挥村集体的整合、盘活集体资产和“生产、购销、信用”三位一体统合作用。

  生态资源市场化与资本化的资源价值显化模式。这一模式主要针对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西北生态保护和修复区域,突出该区域资源环境的生态属性和经济属性。此类乡村区域生态空间资源丰富,在风能、太阳能等自然资源开发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资源价值显化的重点在于发展新科技农业和特色产业,从而有效突出该区域生态优势并将之转化为经济优势。

  掌握市场定价收益权的特色农产品价值显化模式。这一模式主要针对甘肃省天水市、江西省赣州市、安徽省黄山市等特色农产品产区,通过突出产品特性,追求市场定价收益权和议价权,达到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有效结合。此类资源价值显化模式具有较高的发展前提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据统计,发展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需要事先掌握约30%的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当地独特的自然气候条件,通过规模化种植、品牌化经营,把握农产品经营的价格弹性系数规律,通过农户经营组织化影响产品的市场供求关系,获得有限市场的溢价、定价权,充分实现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发展。

  坚持原则并灵活选取实施措施

  提升不同乡村区域资源价值显化的水平,需要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建设原则,构建“党政主导、农民主体、多元参与”的重要格局。

  各地政府应加强引导,深化改革。在贯彻中央相关政策文件和有关精神基础上,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有实际指导价值的地方政策。同时,注意消除在具体实践中的机制障碍,并积极以集体经济为载体促进产权要素的市场化交易,构建集体控股、政府参与的产权交易平台,强化各类要素产权交易市场化程度。

  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村庄的主体地位。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在乡村资源整合、对接农户方面的突出优势,降低经营成本。以集体经济建设为核心,乡村资源资产经由村集体完成初次定价后进入市场交易,通过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行成无风险或低风险金融资产,达成资产抵押融资的充分条件,打通资源资产与资本的有效内在循环。

  引导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投入乡村建设。一方面,创新金融产品,增发地方政府乡村振兴专项债券,减缓地方财政压力;通过小微贷款激活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活力,落实村集体经济特殊市场法人地位。另一方面,扎实推进“万企兴万村”等协作帮扶工作,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力补充乡村资源价值显化中的参与格局。现针对四类乡村资源价值显化模式,提出具体建议。

  一可围绕农宅、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资源资产活化,政府、金融机构等主体重点需积极实施并完善资源确权发证、信用金融信贷、集体回购和市场对接开发等资产活化措施;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做好村集体内部的合作金融业务和产权交易基础要件统合业务,必要时成立村投公司灵活对接市场。为避免同一区域内不同产权单位(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分化,可通过成立开发合作联合社等经营联合体,注意跨村际联合开发,用活“飞地”模式。

  二可围绕大农区建设的纵向一体化农地资源价值显化。在乡镇政府领导下,村集体可以积极统筹村庄进行经营,按照公司化发展方向,成立各类业务部门,以农业生产为基础,坚持“生产、购销、信用”三位一体发展,重塑一产,衔接二产,推进三产。村集体还可充分结合产业发展阶段性特点,稳步推进乡村新社区、新农区、新生态区和新园区(新“四区”)的规划建设,有效回应人居环境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和多元产业发展等乡村建设需要。

  三可围绕生态资源市场化与资本化实现资源价值显化。地方政府应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强化村集体土地统合,实现碎片化生态资源的集中化收储和规模化整治。由此,村集体可尝试投资主导的村投公司跟进建设,经由县(区)级集体经济属性的资源投资开发公司,联合生态资源产权开发公司和生态农业开发公司,经由“两山绿行”、产权交易平台,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产品金融化操作,实现全域生态资源市场化和资本化建设。

  四要围绕掌握市场定价收益权的特色农产品价值显化。地方农业部门可联合村集体以地域或产业为基础,强化农户的合作经营,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村集体可通过直接参与投资和经营,实现对特色产业发展的带动,适时发展金融互助合作和农资与产品的统购统销。村集体应注意引进外部市场主体投资运输、产品分级设备,形成相关产业发展金融链、产业链、数据链和供应链。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生态产品多元价值实现与乡村振兴的协同机制研究”(21AZD12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刘倩(报纸) 苏威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