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坚持系统观念,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方法,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之一的“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坚持系统观念加以推进。从系统观念来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涵盖高水平市场主体、高标准市场体系、高质量制度根基三个系统层次的集成性构建。因此,要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推进这三个系统层次的改革。
高水平市场主体: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全面培育富有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都得到充分释放,从而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运行和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的主体力量。
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建成规则统一、监管公平、互联互通的市场体系
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转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规则统一、监管公平、互联互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从而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市场支撑。
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完善流通体制,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形成更多商贸流通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和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的机制。
高质量制度根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全面构筑支撑市场机制作用更好发挥的制度根基
基础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制度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础制度,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是“牵一发动全身”的改革,必须要提高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统一性、规则一致性和执行协同性,从而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筑牢制度根基。
完善产权制度,加强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激励,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的市场准入环境;健全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覆盖全社会征信体系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