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国就业制度的演变,大致是从计划体制下较为单一的单位组织就业起步,逐步走向多渠道的市场化就业,近些年又出现了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就业形态。就业形态每发生一次较大变化,制度都要相应调整。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争议处理等制度,都是随着劳动实践的变化逐步完善起来的。如今劳动力市场变化加快,对制度适应能力的要求也就更高。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测算,目前全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过2亿人。对许多劳动者而言,灵活就业已是谋生和增收的重要途径,早已不处在劳动力市场的边缘。产业结构在调整,数字技术在普及,服务消费在增长,劳动者的择业观念也在变化,几股力量叠加,使之成为一种结构性现象。灵活就业扩张所改变的,除了岗位形态,还有劳动力市场的组织方式、供需匹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以及就业嵌入制度体系的方式。
随着灵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平台劳动规则应当怎样制定,引起社会广泛讨论。厘清概念,治理才有明确的对象。灵活就业常被当作“临时工”或“自由职业”的代名词,这种理解较为狭窄。就形式而言,开店经营的个体户、按小时计酬的非全日制劳动者、依托平台接单的骑手和网约车司机,以及在网上开店、承接远程服务的劳动者,都属于灵活就业者。就劳动组织而言,有的劳动者直接面向顾客提供服务,有的则借助平台、外包公司、合作企业或较为松散的市场网络参与生产与服务。从制度关系看,除劳动者和平台企业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部门、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也都牵涉其中。
若只看到“岗位多了”,劳动者对收入稳定、职业安全、社保接续和参与规则制定的诉求就容易被忽略;若只强调风险而忽视灵活就业在吸纳就业、带动服务业、鼓励创业和增强劳动力市场弹性方面的贡献,同样有失全面。笔者认为,把灵活就业视为劳动力市场结构转型中的制度适配问题,较为妥当。灵活就业的工作时间更有弹性,工作地点分散,收入可能来自多个渠道,劳动者与组织之间的关系也更复杂。制度建设要做的,是为灵活性配上可预期的规则、必要的保障和发展的通道,而非把灵活性本身取消掉。
灵活就业的扩张,在需求、供给、供需匹配和风险分担四个环节上改变着劳动力市场的运行方式。
先看需求端。灵活就业的工作机会更多来自即时性的服务需求和日常生活消费,来自平台上的一张张订单,或者某个线上经营场景。劳动需求因而越来越多地以任务、订单、项目的形式出现,企业的长期岗位不再是唯一载体。
供给端的变化同样明显。灵活就业为一部分劳动者降低了进入市场的门槛:刚走出校门的青年、需要转岗的职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的求职者,以及想多一份收入的劳动者,都因此多了参与机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路径也更宽了,除了到单位组织谋一个岗位,还可以借助平台、扎根社区、在网上经营,或者提供个体服务。
供需匹配方式的变化与数字平台直接相关。平台依靠算法、数据和评价体系撮合供需,效率确实提高了,但新的信息不对称也随之出现,劳动者对平台规则的依赖越来越深。如何派单、如何计价、如何评价、怎样奖惩、能否申诉,每一项规则都会传导到劳动者的收入、工作时长、劳动强度和对未来的预期上。从这个意义上讲,平台规则本身就构成劳动条件的一部分,不宜仅作为技术问题对待。
风险分担方式的变化不容忽视。在传统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单位组织管理和社会保险可以分担相当一部分风险;到了灵活就业领域,收入起伏、工作受伤、社保断缴、职业前景不明等风险,更多落到劳动者个人身上。制度适配要处理的,正是识别个人独自承担的风险,让劳动者遇到困难时找得到服务、权益受损时有渠道获得救济。
灵活就业涉及的问题,单靠某一项政策难以解决,需要多项政策协同发力。灵活就业者常在不同平台、不同地区之间流动。社会保障方面,参保缴费应当更加便利,缴费记录也要能连续累计。“十五五”时期将建立完善用工方、平台企业、劳动者共同筹资、合理分担的参保机制。职业伤害保障要针对平台接单、即时配送、移动服务等工作场景持续完善。算法派单、评价打分、动态定价都是新问题,劳动规则应当更透明,劳动者有异议时可以申诉。技能培训则要对接新职业、新场景的要求,让劳动者在接单之外也能积累长期能力。
制度适配的不少难题集中在平台劳动领域。平台用算法匹配订单、分配任务,设定评价标准和奖惩办法,效率提高的同时,劳动者的实际处境也被深刻改变。规则公开透明,信息不对称就会减少,劳动者心里就更有底;建立协商机制,可以缓解平台单方面管理引起的摩擦;申诉和救济渠道畅通,个体纠纷就能纳入制度化轨道处理。对平台企业来说,规范治理短期内或许会增加一些成本,但从长远看有助于减少纠纷、提升服务质量,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公共服务需要随就业形态的变化而调整。灵活就业者分布零散、流动性大、组织化程度不高,仅凭个人去找信息、抗风险,很难实现灵活就业高质量发展。公共就业服务不能满足于发布岗位信息,还应覆盖求职指导、技能提升、社保办理、权益维护、创业扶持等各个环节。零工市场、零工驿站、线上公共就业平台和基层服务站点之间要加强衔接,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解读、培训、法律援助和社保经办等服务要串联起来。要把分散各处的灵活就业者纳入公共服务网络。公共服务的价值不止于提供便利,更在于以制度化的方式,降低劳动者进入市场、获得保障和提升技能的成本。做到这一点,灵活就业才能由“能就业”迈向“好就业”,由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
总的来看,灵活就业扩张是劳动力市场结构转型的一个缩影:劳动需求日益场景化,劳动供给更加多元,供需匹配走向数字化,风险分担也变得更为复杂。将其置于就业形态变迁与制度适配的分析框架中,才能看清数字经济时代劳动组织方式变化背后的逻辑。推动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应当把就业质量作为核心评价标准,把稳定劳动者预期作为制度目标,抓住平台规则治理这一关键环节,借助公共服务的有效衔接加以落实。劳动者不仅有活干,而且干得安稳、收入合理、保障可靠、发展可期,灵活就业才能真正成为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有力支撑。
(章帅,东莞证券研究院院长;王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