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我国电力市场改革已完成“省内交易”到“区域协同”的跨越,规则体系、交易品种、市场规模、组织架构均达到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的基础条件。
一、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的成就
(一)电力市场改革协同推进,政策法规体系日臻完善
从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提出“厂网分开”、打破垂直垄断,到201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文)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再到202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分阶段建设目标,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走过了一条循序渐进、试点先行、逐步完善的探索之路。在此过程中,一系列配套文件相继出台。在交易载体方面,《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交易机构的组建形式与运行规则,为建设全国统一交易平台积累了经验;在交易规则方面,形成了以《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为基础,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规则为主干,信息披露、市场注册、计量结算规则为支撑的“1+6”基础规则体系,为统一电力市场建设扫清了规则障碍;在电价市场化改革方面,出台了燃煤和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等系列文件,打破了延续数十年的工商业电价政府定价机制,将价格决定权交给了市场。
(二)分层市场架构逐步形成,交易主体规模稳步提升
我国已构建起以中长期为基础、现货为核心、绿电交易为补充的多层次交易架构。在市场布局方面,相继建立了各省电力交易中心和北京、广州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搭建起覆盖全国的电力交易体系;在标的交付方面,建立了覆盖年度、月度、月内、旬度等多周期的中长期交易体系,以及包含日前、日内与实时平衡在内的现货交易市场;在交易品类方面,形成了包含火电等传统能源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调峰、调频、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容量补偿、储能等灵活性资源以及绿电绿证等在内的多品类市场。
(三)统一市场建设行稳致远,跨区交易占比屡创新高
伴随更多特高压线路投入运行,形成了西电东送、北电南供、风光水火跨省互济的格局,国家可以在更大空间尺度上实现电量的余缺互济。南方区域省间互济交易机制最为灵活,是突破省间壁垒的排头兵;华东是电力流入最多的地区,也是市场规模最大、主体最活跃、与其他区域电力互济交易最频繁的区域;“三北”地区为主要外送基地,支援了20余个省份的电力保供。
二、加速建成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的对策建议
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绝非各交易平台的简单物理联网,而是提升全国总体交易效率和市场配置水平的制度重构,需要完善交易制度实现价格重构,破除交易壁垒实现多市场协同,示范项目引领长远路径规划。
(一)明晰边界完善交易制度,厘清结构电价全面并轨
一是明晰交易范围与边界。为加快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建设,需要加快电力交易中心独立化进程,确保其以第三方身份公平组织交易;科学界定不同交易类型中参与主体的权责,明确参与中长期、现货、绿电及辅助服务跨省跨区交易的机组范围、交易量阈值及其制度调整的触发条件;完善跨省跨区交易利益共享与风险分担机制,严格界定输电通道约束、电量消纳责任、利益分摊界限;为进一步厘清省内电力平衡与跨省余缺互济权责,夯实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制度奠定基础。二是更新过网费测算标准,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基于全国骨干电网的潮流追踪法核算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更新并完善通道收益分摊、新能源消纳补偿、应急保供互助机制;条件成熟后,在全国电力交易中心层面推行节点边际电价(LMP)或细化的分区电价,利用价格信号真实反映电网阻塞情况与局部供应紧缺程度。三是厘定成本构成稳步实现电价并轨。逐步修订交叉补贴范围与方式,出台专营农业用电与居民用电的独立售电商的设立标准,建立独立的交叉补贴明细账与核算机制,逐步将暗补转化为明补,并从输配电价中剥离,确保买卖双方能基于真实的系统边际成本进行价格博弈;同时,核算近年来居民用电与农业用电的真实成本,结合各地阶梯电价与分时电价情况,本着成熟一个区域并轨一个区域的原则,逐步压缩刚性计划电量规模,推动双轨模式平稳并轨。
(二)修订规则统一技术标准,协同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统一市场规则。针对当前各地电力市场建设进度不一的现状,对于尚未开设的交易品种,管理部门宜直接出台统一的报价机制、出清方式、结算流程、价格疏导等制度标准;对于已经开设的交易品种,可以借现货市场陆续转入正式运行的时机做好机制衔接工作,进而打通省间价格传导链条,减少跨区市场联动制度性壁垒。二是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宏观层面包括架构标准、交易平台、调度软件、结算系统与出清系统;微观层面包括参与主体的编码技术、机组参数、合约字段、数据格式,跨系统通信协议、报文格式、接口规范等;数据安全维度包括信息披露标准、关键信息口径以及市场交易保密管理制度、密钥认证、防篡改风控标准等;支撑设备维度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的精度、采样频次、溯源规则、对账流程等。三是做好多维市场协同的技术储备。加快建立统一的绿电环境价值追踪数据库,以绿证为纽带实现绿电交易数据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数据直连与双向互认;在电力市场内部,从时间维度上做好中长期与现货市场全周期无断档交易信息的衔接;从价格维度上实现电能量、调频、备用、容量价格的相互锚定,减少套利与价格失真现象;从参与主体上做好不同交易类型的跨市场统一报价、联合优化,推进新能源优先消纳、可调资源全域共享;从结算方式上,推进结算费用一体化对账,实现中长期偏差、现货偏差、辅助服务考核跨市场抵消清算,减少参与主体资金压力。
(三)着眼长远制定实施路径,重点突破示范项目先行
一是按照“以点带面、由易到难、品种递进”的原则以示范区域示范项目引领统一市场建设。选取青海、新疆等送端省份与江苏、浙江外向型经济省份之间开展跨区中长期绿电直购与日前、日内现货调峰交易试点;在山东、山西、广东、浙江等早期推行现货交易的省份探索输电权、电力期权等新型交易品种;试点成功后推广至京津冀、长三角、南方或其他区域市场;最终推广至全国。二是推进市场协同治理,落实信用制度保障。按照全程风控、奖惩闭环的原则推进市场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交易主体准入行为负面清单,加大市场操纵、串通报价、违约欠费、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严控资金结算违约风险;建立全交易时序大数据监测平台,实现交易、调度、结算、信用系统互联互通,防范多维市场联动风险外溢;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基础体系,实行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动态信用评价、事后失信闭环惩戒的闭环全周期信用管理体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交易环境。
(解百臣,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讲席教授;胡徐扬,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助理研究员;胡文皓,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