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质生产力提升网购质量治理效能

2026-07-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网络购物作为数字经济最具代表性的业态之一,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重要渠道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网上零售额为15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8.6%。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6.1%。在便利人民生活、促进产业转型、畅通经济循环方面,网络购物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其虚拟性、跨地域性、参与主体多元性等特点给产品质量监管带来新挑战。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还可能削弱社会信任、阻碍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破解这一治理难题提供了新视角和新路径。

  赋能网购质量治理的机理

  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主导,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入质量治理流程,推动治理理念、工具与模式的系统性重塑。其赋能机理可从生产力三要素的变革与数据要素的融合视角进行分析。

  以新质劳动者重塑治理主体,推动多元共治协同。新质生产力驱动形成掌握数字技能、具备创新思维与协同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在质量治理中,要求监管者向“数字治理专家”转型,平台企业强化专业能力与社会责任,消费者提升数字素养与维权意识。参与主体能力的整体跃迁,是构建“政府监管、平台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多元共治格局的重要基础。

  以新质劳动资料革新治理工具,实现监管智能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质劳动资料,正推动治理工具变革。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可实现海量数据实时分析和靶向监管,区块链技术能构建全链条可信质量追溯体系,物联网技术可对特殊商品的储运进行全程监控。这些技术使质量治理贯穿网络购物全流程,实现从事后处置向源头防控、过程管控的延伸。

  以新质劳动对象拓展治理资源,激活数据要素价值。数据是数字经济中的关键生产要素与治理资源。网络购物产生的数据蕴含商品质量、商家信用与风险特征等丰富信息,通过构建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的网络交易监管大数据平台,可汇聚并挖掘多维度数据,精准刻画商家信用画像、动态监测质量舆情、科学评估行业风险,将分散信息转化为系统性治理知识。

  技术与制度融合的障碍

  我国网络购物质量治理体系建设在监管机制、技术应用等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初步形成适配其发展的治理框架。然而,受网络经济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征影响,当前治理效能仍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价值尚未充分释放,既面临传统治理模式与数字业态的适配挑战,也存在技术与制度融合的实践障碍。

  网络购物质量治理的挑战,本质上是治理供给与需求在数字经济下的结构性失衡,也是传统监管体系与数字市场形态之间的适配性矛盾。

  首先,治理规模与资源存在结构性矛盾。网络购物市场主体数量与交易规模呈指数级增长,而依赖人力的传统监管模式难以有效覆盖高频交易,导致监管覆盖面与精准度不足,形成“有限监管资源”应对“无限治理需求”的核心困境,呈现治理效率受限。其次,虚拟交易与实体监管存在制度性张力。网购的跨地域性和主体虚拟性与属地监管原则不匹配,导致跨区域调查取证与执法成本高、效率低,削弱了监管有效性。最后,信息壁垒与协同机制不畅构成治理障碍。网络购物质量治理的多元主体间存在“数据孤岛”,信息共享不畅、数据标准不一、协同规则缺失,导致难以形成全景式质量风险视图与协同监管合力,治理体系的整体性与协同性不足。

  发展新质生产力为破解上述难题提供路径,但技术势能向治理效能转化仍面临实践障碍。其一,技术应用不均衡导致“数字治理鸿沟”。大型平台凭借技术优势已实现内部治理智能化,而大量中小商家与基层监管的数字化水平滞后,形成“头部平台智能化、中小主体低数字化、基层监管弱数字化”的分化局面,制约了技术赋能的整体效果。其二,数据治理面临制度与技术双重约束。数据作为新质生产力赋能质量治理的关键载体,其跨主体流通与安全共享存在障碍,导致数据要素价值未能充分释放,成为新质生产力赋能的核心障碍。其三,质量标准与认证模式的适配性不足制约技术落地。现有标准体系主要基于线下业态,难以适配网络购物快节奏、多样化的特征,使智能检测、追溯等技术缺乏有效的标准化支撑而难以有效落地。

  构建网购质量治理新格局

  要以技术赋能为支撑、制度创新为保障、生态共建为动力,推动三者深度融合,构建智能高效、多元协同的治理新格局。

  强化技术支撑,构建智能监管体系。应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筑牢治理基础,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统一数据共享标准,在保障安全与隐私的前提下,推动平台、物流、支付、检测机构与监管部门间数据互通,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同时,深化区块链、物联网技术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建立质量安全追溯联盟链,实现商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质量管控全流程覆盖。

  推进制度创新,完善现代化治理规则。构建适配数字经济的规则体系:明确多元主体权责,细化平台责任与算法治理规则;健全基于大数据的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信用评价结果跨部门应用,形成联合惩戒;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执法与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升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效能。

  培育多元共治生态,激发治理内生动力。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监测风险。同时,提升消费者数字素养与维权能力,强化社会监督。此外,服务国家战略,加强农村网络零售质量治理,构建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双向质量保障体系;完善跨境电商质量风险监测与快速反应机制,维护“中国制造”与“中国电商”的国际声誉。

  将新质生产力深度融入网购质量治理,是数字经济时代提升治理效能、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这不仅是技术与工具的升级,更是治理理念、模式与体系的系统性重塑。未来,随着技术持续突破、制度不断完善、共治生态逐步成型,新质生产力的赋能潜力将得到充分释放。

  (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专项重点项目“新质生产力赋能山东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制、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研究”(24BCXJ0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鲁东大学商学院讲师;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编辑:崔园园(报纸)赛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