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化行政算法审查体系

2026-04-2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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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数字技术早已跳出“工具属性”的局限,深度融入国家治理的每一个环节,成为重塑行政运行逻辑、提升治理效能的核心引擎。“十五五”规划纲要为我国数字政府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构建现代化行政算法审查体系,绝非简单的技术层面完善,而是立足国家战略、防范治理风险、夯实法治根基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公共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算法审查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安全底线

  首先,建立国家安全防线,守住数字治理的“生命线”。“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建设网络强国,构建安全可控的数字化环境。行政算法在政务、金融、能源、交通、应急等重要领域得到广泛运用,其承载着巨量的公共数据、政务资讯以及公民隐私内容,直接关联到国家的数据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的稳定状态。缺少有效审核的行政算法,很容易成为数据外泄、恶意侵扰、权力滥用的切入点,引发系统性治理隐患。建立刚性的行政算法审查机制,可从根源排查算法缺陷、阻断安全风险,防止算法技术遭非法使用、恶意掌控,为数字中国建设筑牢安全屏障。

  其次,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筑牢法治政府基础。在数字化环境下,行政算法从本质上来说是行政权力的技术拓展,需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目前部分行政算法存有决策不清晰、裁量不合规、救济缺途径等状况,使行政权力的边界变得模糊。行政算法审查把法治当作衡量标准,对算法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程序性开展全面核查,清晰界定算法设计、应用、迭代的权责范围,促使行政算法由技术自治转变为法治规制,保障行政权力在数字化情境中规范运作。

  最后,提高整体治理成效,推动国家战略实施。高品质的行政算法是帮助国家战略推行、提高公共治理成效的重要支撑。行政算法审查基于统筹安排、分类督导、效能评价,优化算法应用情境、整合治理资源、打破部门数据障碍,促使行政算法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应急管理、生态保护等国家战略精确匹配,实现技术赋能和制度保障的同步协调,推动公共治理由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判、由分散治理转向协同共治。

  行政算法审查

  面临的现实挑战

  第一,我国目前还未颁布专门针对行政算法审查的法律规章,相关规则零散分布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规章里,缺少统一的立法定位、审查准则与权责界定。审查主体出现多头监管、权责交叉的状况,网信、司法、行业主管等部门的职责界限不清晰,缺少协同联动的机制。

  第二,行政算法具备技术特性与行政特性,审查工作要兼顾法治准则、技术规范以及价值导向,但是当下审查标准存在重技术轻法治、重形式轻实质的状况。面对像深度学习这类复杂算法,传统审查手段难以穿透算法黑箱,无法精确识别数据偏见和逻辑漏洞。

  第三, 行政算法审查工作需法学、公共管理、信息技术跨领域融合的复合型专业人才,目前审查队伍存在明显短板:行政部门内部人员欠缺算法技术素养,难以进行深入核验;第三方审查组织资质良莠不齐,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

  第四,一些行政算法设计过分注重效率优先、技术至上,忽略公共利益、公平正义以及伦理底线,把商业逻辑直接应用于公共治理领域,使得算法决策背离公共服务的原本目的。此外算法的透明度不足,行政机关往往以技术保密为借口,拒绝公开核心算法逻辑,公民在面对算法决策时,缺少知情权、申辩权以及救济途径。

  行政算法现代化

  审查体系的建构路径

  其一,优化顶层设计,建立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秉持立法优先,加速开展行政算法审查专项立法,确定制度的法律地位、主要原则、适用领域以及权责界定。明确多方责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网信统筹、部门协同、第三方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开展分级分类审核,按照应用场景、波及范围、风险级别划分为高、中、低类别,针对涉及国家安全、民生保障的高风险算法开展强制审核、全程监督。

  其二,明确多元准则,构建法治与技术融合的审查模式。搭建“法治标准+技术标准+价值标准”三位一体的审查体系,实现算法合规性、安全性、公平性的有机统一。法治准则上严格坚守依法行政的底线,核查算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程序正当的原则;技术准则上拟定统一的规范,包括数据质量、模型安全、隐私防护等方面,采用可解释AI、代码审计等方式穿透算法黑箱;价值准则上把公平正义、普惠包容转变为量化指标,着重排查算法歧视、排他性条款。

  其三,完善闭环体系,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管理。破除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的监管认知偏差,搭建事前备案、事中监测、事后追责的全流程闭环。预先建立算法备案机制,要求行政部门提交设计规划、数据出处、风险评定等资料,开展合规预先审核;事中搭建智能化审查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实时监控运行状况,及时发出违规偏差预警;事后建立效能评估与纠错体系,定期进行复盘核查,对违规算法责令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其四,加强能力塑造,打造综合型审查团队。秉持人才引领、技术辅助,突破审查能力局限。建立跨领域评审专家库,聚集多学科人才,开展常规化业务培训,弥补法治素养和技术能力的不足;培育具有权威性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规范资质认定和业务流程,确保评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其五,凝聚共治力量,构建开放透明的治理格局。秉持行政算法公共特性,打破算法封闭屏障,推动非涉密算法逻辑、决策根据依规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建立多元协同治理平台,激励企业、科研院校、社会组织以及公众参与审查全流程,设立公众评议、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等机制,使审查工作符合民意。

  在“十五五”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阶段,行政算法审查已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答题。构建现代化行政算法审查体系,不是简单的技术监管完善,而是一场涉及治理理念、制度设计、运行模式的深度变革。唯有统筹好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技术与法治的关系,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强化能力保障,才能让行政算法在规范中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这既是推动公共治理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为数字中国建设和国家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保障的关键举措。

  (作者系湖南科技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编辑:王博(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