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科技事实、科技风险与科技价值的认知具有时代特点。工业革命之后,“技术即福祉”的状态在一段时间后便难以维系,人们逐渐意识到,科技发展同样会衍生出复杂的伦理风险。在不确定性与多元价值并存的现实情境中,人类逐渐从单纯追求效率和数量的增长,转向思考科技发展与人的尊严、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如今,人工智能、脑机接口、量子计算、基因编辑等新兴科技不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工具,而且正在成为重塑人类生产生活方式乃至思维模式的关键力量。新兴科技在为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个人隐私、社会责任、文化认同等深层交织的系列问题。对此,传统以工具理性或技术理性为核心的科技治理模式往往无从应对,亟须向系统化、协同化模式转型,以实现对新兴科技的全方位治理。
工业革命作为标志性的转折点,催生了科技发展对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的深刻重塑。受18世纪启蒙运动的理性主义影响,人们认识到科技超越了单纯的工具功能,成为社会治理方式及其组织结构再造的内在驱动力。笛卡尔将自然界视为机器,用物质构成与规律运作解释自然现象,认为人类理性是认识世界的重要工具。这种理性主义的观点突出了观察、分析与演绎的过程,为后来的启蒙运动提供了理论依据。启蒙时代的哲学家将理性放在追求知识和改造世界的核心地位,推崇科学方法,主张用实证的方式探索世界。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探讨了理性如何在认知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认为人类的知识不仅依靠外部世界的感官经验,还需要通过理性对混乱的经验进行加工。在此背景下,理性不再囿于辅助性的工具角色,而是具备了对世界进行批判的认知属性。
启蒙运动提倡的理性精神启发了科学家和工程师重视实验步骤的规范性,将科学原理、标准化流程与社会责任相结合,推动了工业生产、资源管理和社会治理的理性化进程。当科学指标的可操作性、标准化与可预测性被确立为工业生产的核心评价基准时,工具理性便趋向以效率与绩效的最大化为导向,并推动工业生产逐步被纳入技术系统所设定的可计算、可量化的规制框架之中。亥姆霍兹(Hermann von Helmholtz)的实验方法为工具理性提供了哲学与方法论上的先导。他反对在科学哲学层面只凭直觉或形而上学的方式解释自然现象,主张通过可测量、可操作的科学方法来理解世界,推动了现代医学和生物学的标准化进程。由此,关于理性的讨论不再局限于其与客观世界的作用方式,而是进一步延展至社会生产领域,并逐步演化为一套引导社会运作的认知体系。
理性思维被视为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核心动力,科技则被视为实现社会理性与效率的关键。在工业需求的推动下,工具理性由科学方法和技术创新结合而来,并逐渐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其核心思想是通过理性化的科技管理提高社会效率、巩固社会秩序。马克斯·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中探讨了现代行政管理和官僚制度中的工具理性,强调了工具理性在社会管理中的不可或缺性,理性化理论(Rationalization)为思考科技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供了理论框架。冷战时期,科技在国家竞争、战略博弈和社会控制方面占据关键话语权,促使多国在军事、信息和通信等领域开展军备竞赛。科技的突破意味着其破坏性的增强,学者们对科技的反思开始偏向其风险层面。
技术理性是工具理性在现代技术系统中的具体化、制度化形态,其关注视角超越了技术的工具属性,关注范围也从最初的科学方法和工业实践逐步拓展为社会视野中的科技治理问题。技术理性的演进伴随着技术决定论和技术中立论的双重辩护,前者强调技术的自主性,将技术发展理解为社会变革的主要驱动力,并据此把社会结构、权力关系和治理模式的转型描绘为对技术进步的必然回应;后者则主张技术应用依赖于社会的需求和决策,技术本身并不内含道德属性。换言之,前者倾向于将科技治理转型解释为对科技发展的必然顺应,后者则倾向于将伦理与风险问题归结为外在的使用失当。技术理性思维模式虽然有效解决了许多科技管理中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问题,但当科技治理的风险问题被置于多元主体与多重价值交织的社会脉络中时,单一维度的理性认知思维就难以充分回应复杂的伦理问题,其适用性由此受到相应限制。
马尔库塞、哈贝马斯、阿多诺等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认为,尽管工具理性与技术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效率和现代化进程,但也催生了人类的非人化和社会异化的伦理问题。这种纯粹工具理性的表现形式,使社会管理陷入单一、机械的理性框架,从而忽视了人类的主体性和社会的多样性。同时,波普尔和海德格尔等哲学家从理性的批判视角出发,探讨了科技在现代社会中的角色。波普尔批判科学哲学与社会哲学中的理性滥用问题,认为理性应成为服务于人类创造性和独立性的工具,而不应是限制人类潜能的手段。海德格尔则提出,技术的本质不单是工具集合,还是人类对世界存在方式的思考。海德格尔也向技术的极端理性化发出警告,认为这将导致人类与自然、社会的疏离,使社会陷入被科技奴役的局面,即科技成为支配人类存在的关键力量。不难发现,工具理性与技术理性的根基深植于科技实践,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延伸出对科技与社会关系的探讨,由此搭建了科技与人类权益、社会责任等之间的关系及科技治理框架。
20世纪末,随着计算机的普及与互联网的兴起,科技的作用范围实现了全球拓展,信息的交互方式发生变革,改变了人们的沟通方式、工作方式以及社会的运行结构。芬伯格(Andrew Feenberg)通过“技术代码”(technological code)概念,阐明了科技背后隐含的社会价值、规范和控制机制,揭示了科技如何在无形中塑造社会结构与人类行为模式。
21世纪初,合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脑机接口等领域的颠覆性科技突破,推动了硅基生命与碳基生命的融合,也改变着科技与人、自然和社会之间的角色定位。传统治理模式下,科技的弱智能和弱感知属性,使其发展过程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量化。此时,政策制定者和治理主体通过数据分析和演绎推测,可以探究科技的潜在风险、成本和效益。然而,在人机系统深度融合的框架下,传统的量化评估方式和单一的工具手段已难以有效应对新兴科技的随机性动态特征。
简言之,生物的参与使传统的量化模型难以有效评估风险,主体的情感感知和价值判断逐渐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科技治理模式从依赖单一技术工具和数据的评估方式,转向更加灵活、综合的以多方协作为基础的多层次、多维度的系统协同治理模式。系统协同治理能够从三个方面突破传统科技治理的困境:一是协同主体包含多元的主体关系,多权利中心突破了单一主体框架下的局限性;二是协商过程弥补了工具理性偏重效率的弊端,将公平、正义等伦理考量置于可持续发展的范畴中;三是多学科多协同模式能够有效应对科技快速迭代与不可预测的风险,拓展了经验性决策的范围。
此外,科技治理还应关注科技在全球化、跨文化和跨国治理中的影响。贾萨诺夫(Sheila Jasanoff)提出的社会技术共构理论将科技理性与社会、文化和政治因素相结合,强调科技治理不仅是技术优化问题,还涉及伦理、社会价值和文化适应性。基于此,科技治理不再依赖科技的单向控制,而是关注跨文化的共识与协作机制,使科技治理能够跨越不同群体与不同学科的界限,实现多元包容。作为科技与社会互动的典型场域,科技治理不再单纯服务于人类需求,还可以融入人类的存在和认知之中,成为塑造社会秩序与个人身份的关键因素。科技治理的核心问题不仅包含如何评估科技带来的风险、制定伦理规则、建立制度框架,还包含如何处理科技与社会、伦理、文化之间日益复杂的交织与碰撞。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与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研究”(21ZDA01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博士后、清华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