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026-03-0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摆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突出位置,旨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近年来,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全方位、深层次融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重塑就业市场格局、重构就业发展逻辑。面向“十五五”,必须立足数字时代的发展特征,从全局视角和战略高度深化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理解和把握,推动数字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劳动者,不断夯实民生保障根基,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把握数字时代就业发展规律
  数字经济时代赋予了高质量充分就业更为鲜明的时代意义与实践要求。“十五五”时期,数字技术将加速与各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催生大量新业态、新模式,为就业市场拓展新空间、注入新活力。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既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促进居民增收的关键举措,也是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支撑。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数字时代就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以就业优先战略为引领,主动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以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数字经济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数字经济时代的高质量充分就业,关键在于实现“充分”与“高质量”的有机统一。“充分”即挖掘数字经济就业潜力,扩大新业态就业容量,让不同技能群体平等享有数字就业机会;“高质量”即提升数字就业适配性,完善新就业形态保障体系,推动数字就业从“岗位保障”向“质效双升”转变。从宏观层面来看,既要保障就业机会充足、就业环境公平公正,更要推动就业结构与数字产业发展相适应、人岗匹配与数字技能需求相契合。从微观层面来看,应确保劳动者不仅能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数据要素为驱动实现就业,还能获得稳定的工作岗位、合理的收入水平、完善的权益保障和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关注高质量充分就业新挑战
  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在拓宽高质量充分就业路径的同时,也使得部分数字能力不足、掌握数字资源有限的劳动者难以平等享受数字技术红利。
  第一,数字经济发展提高了各行各业的就业进入门槛。大量传统产业和新兴行业正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加速迭代,对从业者的数字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技术门槛不断提高。在此背景下,结构性就业矛盾存在加剧风险。缺少相关技能的劳动者囿于教育背景、培训资源和学习成本,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技能跃迁,可能逐渐被边缘化,面临“旧岗已去、新岗难入”的困境。
  第二,数字经济发展加剧了就业机会的空间错配。数字经济需要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这导致数字技术相关产业加速向北上广深等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集聚,而中西部地区和县域经济大多以传统产业为主,较难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发展节奏。这种产业布局上的差异会使得就业机会分布不均衡,高学历、高技能群体持续流向发达地区,低学历、低技能劳动者群体则被迫返乡或流向欠发达地区。若长此以往,区域间的人力资本、财富积累、收入等方面的差距将持续扩大,不利于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三,数字技术扩大了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初次分配中,数字技术带来的技术溢价效应拉大了不同技能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掌握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的劳动者薪酬持续走高,网约车、外卖、网络直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收入波动较大,传统产业中的低技能劳动者面临薪资增长乏力甚至下降的风险。与此同时,零工、灵活就业者的社保覆盖率偏低,劳动法规对新型用工的规范作用不足,再分配兜底作用减弱,不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充分释放数字经济赋能作用
  “十五五”时期,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必须紧扣数字时代发展要求,着力破解“数字技能鸿沟”引发的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就业机会与空间布局的精准适配,健全数字时代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
  首先,打通市场供需堵点,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立就业需求前瞻研判机制,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动态预测和监测重点行业的岗位变化趋势,提前为在岗低技能劳动者制定针对性的转岗培训和就业指导方案。在全国范围内构建普惠式数字技术技能培训体系,针对大龄劳动者,低学历、低技能群体广泛开展零基础数字技能培训,缩小数字鸿沟;探索建立“工厂委托—政府培训”的协作模式,由工厂指定具体培训内容,政府帮助培训,经过培训的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从而激发数字弱势群体提升技能的积极性。
  其次,统筹区域数字协同,缓解就业空间错配问题。大力支持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加快推动当地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创造更多数字技术相关岗位。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电商、智慧文旅等数字经济新业态,把区域特色转化为就业优势。鼓励东部数字经济发达地区与中西部劳动力、电力等资源富集地区共建数字飞地,实现数字技术、人才、算力、电力等资源的高效对接,并通过远程协作、产业共建等方式,让更多人能够直接参与数字产业链分工。
  最后,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在初次分配环节,严格规范平台算法,明确网约车、外卖、直播等新业态劳动报酬底线、计价规则与抽成上限,严禁算法压价、抽成过高等违规行为。健全新业态用工认定与权益保护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新业态就业人员维权申诉渠道,维护从业者的合法权益。在再分配环节,加大对中低收入群体、灵活就业人员税收调节精准度和转移支付力度。
  数字技术加速渗透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影响兼具机遇与挑战。“十五五”时期,我们要充分释放其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赋能作用,让技术发展与制度完善同频共振,数字赋能与民生保障相辅相成,实现就业市场的稳定发展与质量提升,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编辑:武雪彬(报纸)齐泽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