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概念形塑欧洲情感史研究视野

2026-03-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情感”概念的发展,是一个跨越哲学、神学、心理学、生物学与社会科学的长期演进过程。从欧洲情感史视角看,这一概念并非静态不变,而是在不同历史语境中不断被重新界定。系统梳理这一概念的历史变迁,不仅有助于澄清当代情感史研究的理论来源,也为理解情感的历史性提供了重要方法论启示。

  哲学与神学传统中的情感

  从古代到中世纪的欧洲,情感主要被置于哲学与神学的宏大解释框架之中,并始终与理性、道德和秩序问题密切相关。亚里士多德在《修辞学》《尼各马可伦理学》等著作中,对情感进行了系统且细致的分析。他将情感定义为一种与判断、认知和价值评价紧密相连的心理状态,认为愤怒、恐惧、怜悯等情感并非单纯的身体冲动,而是建立在对情境意义的理解之上。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情感被视为嵌入理性活动之中的经验形式,既能够影响人的行动选择,也可以通过教育和修养加以引导。这一认知取向,使情感成为伦理实践和公共生活中可以被讨论、规范与塑造的对象。

  与亚里士多德相对温和的立场不同,斯多葛学派对情感持批判的态度。塞内卡将情感视为扰乱理性判断的根源,认为情感源于对外界事物的错误判断和过度依附。在他看来,情感不仅会削弱人的理性能力,还可能导致道德失范和对社会秩序的破坏。因此,斯多葛学派主张通过持续的哲学训练和自我修炼,使理性完全主导心灵生活,从而达到“无动于衷”的理想状态。这一立场在罗马帝国时期产生深远影响,并在欧洲思想史中塑造了一种持久的“反情感”传统。

  进入基督教时代后,情感问题被重新置于神学与伦理的双重语境中加以理解。奥古斯丁和托马斯·阿奎那一方面继承古典哲学中对情感危险性的警惕,强调骄傲、嫉妒、愤怒等情感可能导致灵魂的堕落;另一方面,他们又通过神学阐释赋予“爱”“慈悲”“敬畏”等情感以积极的道德和宗教价值,使其成为“通向上帝”和维系信仰共同体的重要力量。由此,情感不再只是需要克服的心理冲动,而是被纳入基督教道德实践和社会秩序之中。

  这一时期的情感观奠定了两个深远影响欧洲历史的传统。其一,将情感理解为与判断、认知和价值密切相关的认知过程。其二,将情感置于道德规范、宗教信念和社会秩序的整体结构中加以调控和评价。对情感史研究而言,这意味着前现代情感必须在具体的哲学与神学语境中加以理解,而不能简单以现代心理学或当代情感经验作为解释框架。

  从激情理论到科学化理解

  近代早期,情感概念经历了重要转折。16—18世纪,“激情”逐渐被理解为可被分析、管理乃至正当化的内心体验。笛卡尔在《灵魂的激情》中通过身心二元论,尝试在机械论生理学与理性灵魂之间为情感定位。18世纪启蒙思想进一步推动了情感的内在化,休谟将情感置于道德判断的核心位置,强调情感对理性的优先性;卢梭则赋予“自然情感”以道德意义,对浪漫主义传统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一时期的关键变化在于,情感不再仅被视为需要压制的危险力量,而成为理解个体内心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窗口。对于情感史研究而言,这凸显了概念史方法的重要性,即必须追踪情感词汇在不同时代的语义变化。

  19世纪,情感研究呈现出明显的科学化趋势。达尔文在《人和动物的感情表达》中通过进化论与跨文化比较,提出情感表达具有生物学基础和适应功能,从而打破了将情感视为纯粹文化产物的观念。威廉·詹姆斯则提出以身体反应为核心的情感理论,强调情感体验源于对身体变化的感知。此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冯特的实验心理学以及涂尔干的社会学研究,使情感成为多学科交叉研究的对象。

  这种以生物学和心理学为取向的科学化转向,为情感史研究提供了重要而持久的启示,显著拓展了历史学家可加以分析的经验层面。传统史学往往侧重思想、制度和理性话语,而将身体反应与感官体验视为“非历史性”的自然事实加以忽略。科学化的情感理论则促使历史学家重新审视哭泣、颤抖、脸红、姿态变化、声调与面部表情等身体表达形式,以及触觉、听觉和视觉等感官经验在历史情境中的作用。这一转向不仅丰富了史料解读的维度,也推动情感史突破精英文本的限制,将医学文献、法庭记录、视觉图像和日常实践纳入分析视野,从而更细致地还原历史情境中的情感经验。

  与此同时,科学化转向也对情感史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挑战。如果情感被视为具有普遍性的生物基础和进化功能,那么情感的历史差异性与时代变迁如何得到解释,便成为无法回避的问题。历史学家必须在承认情感具备身体与生理层面的同时,避免将情感简化为跨时空不变的自然反应。这一张力促使情感史逐渐形成一种“中间立场”,既不否认生物基础的存在,也不放弃对文化规范、社会关系和历史语境的分析。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情感史研究将关注点转向情感表达的社会条件、评价框架与规范机制,强调情感并非直接由生物特征决定,而是通过历史性的语言、制度和实践被理解、引导与塑造。

  情感概念分化与

  情感史研究的多样化

  20世纪中期的“认知转向”为理解情感的历史性提供了关键理论工具。阿诺德与拉扎勒斯提出的“评价理论”强调,情感源于个体对事件意义的主观评估。哲学家所罗门进一步将情感界定为判断本身,而神经科学家达马西奥的研究则从生物学层面证明情感在理性决策中的不可或缺性。与此同时,人类学的跨文化研究对情感普遍主义表示质疑。卢茨与罗萨尔多的研究表明,情感通过语言、实践和社会关系被深度建构。对情感史而言,这一转向的核心意义在于,情感的历史变化并非源于生物机制的改变,而是评价框架、价值体系与认知范畴的转变。

  20世纪80年代以来,情感理论进一步分化。社会建构主义强调情感的社会学习性和规范性,阿夫里尔将情感视为社会共享的信念系统,霍克希尔德提出的“情感劳动”概念,揭示了现代社会中情感如何被制度化管理,成为权力运作的重要场域。与之并行发展的情动理论则以汤姆金斯为代表,试图突破认知与语言的限制,关注前意识、前语言的情感强度和身体反应。这一分化反映了情感史研究中的核心张力,如何在文化建构与生物基础、社会规范与个体体验之间取得平衡。

  在此理论背景下,情感史研究逐渐形成多样化的方法路径。斯特恩斯提出“情感规约”理论以强调情感规范与真实体验之间的张力;雷迪通过“情感表达”概念揭示情感的自我塑造功能;罗森宛恩的“情感团体”理论则凸显了同一社会内部情感规范的多样性。这些理论共同推动了史料范围的扩展,使私人文本、法律文书、医学资料与视觉图像等都成为情感史研究的重要对象。

  总体而言,欧洲情感概念的发展史不仅展示了对“情感是什么”的不同回答,更反映了人们自我理解方式的历史变迁。对情感史研究的启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拒绝单一解释路径,承认情感同时具有生物、文化、社会与历史维度;其二,强调历史语境的重要性,重建情感自身的历史叙述,而非用现代概念简单转译历史;其三,保持跨学科对话的开放性与批判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情感史不仅是一个研究领域,更是一种重新理解历史动力与历史复杂性的方式。

  (作者系山东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编辑:徐鑫(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