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两周金文中的“王”与“天子” 称谓

2026-01-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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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之称谓见于殷商甲骨文和商代金文,并为周人所继承。“天子”是周代产生的一个新称谓。商人尚无“天”之观念。商金文中的“王”称比较简单,单称“王”,且没有与“王”对等的其他异称。西周时期存在单称之“王”和“谥号+王”(如武王、成王)以及诸侯王(如夨王、买王),铭文中有的通篇使用单称之“王”,指周王、时王;单称之“王”或跟谥号王同时出现,也有少数铭文通篇使用谥号王,都是指周王。一篇铭文中可以只出现单称之“王”,指时王,也可以跟“天子”同时使用,但“王”与“天子”两种称谓的使用语境往往有别。“天子”有时跟谥号王共同使用,“天子”之称不一定是指时王。两周铭文中的“天子”之称一律指周王。

  重视王称的“首见原则”

  商周金文中单称之“王”可以为作器者,如王鼎“王作仲姬宝彝”(《集成》2147西周早期)等。这种情况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还存在,但很罕见。在所有的商周金文中,这类情形也是很少见的,不足30例。这类单称之王,要根据出土地、墓葬时代、字体、铭文内容等综合考量来确定指的是商王还是周王,或者是诸侯之王。单称之“王”没有确定是作器对象者。

  铭文开首引出时间,往往曰“唯王某年”“唯王某月某日”或“唯王某年某月某日”,其中的“王”,在西周的王臣作器中指周王,东周诸侯作器则不一定,如酓章钟(《集成》83战国早期)之“隹王五十又六祀”为楚惠王五十六年,曾姬无卹壶(《集成》9710战国中期)“隹王廿又六年”为楚宣王二十六年。不带“王”字的,纪年判定或有分歧,如战国早期骉羌钟“隹廿又再祀”有周王纪年和晋国纪年之说。战国时期十四年陈侯午敦(《集成》4646)“隹十又四年”一般认为是齐桓公十四年。蔡侯申盘(《集成》10171春秋晚期)“元年正月初吉辛亥”,刘翔等《商周古文字读本(增补本)》认为用的是周王纪年,而对于吴王光鉴(《集成》10298春秋晚期)“隹王五月”则云:“因吴国时亦称王,故此王指周王抑或吴王,未可遽定。”西周金文纪年一般默认是周王纪年,这在王命铭文中应该没有问题。西周金文纪时起首铭文有一类是“唯王某年”,也有很多不用“年”,直接说“唯王某月”,也有不带“王”字的。不过,齐、晋金文“唯王某年”应该是使用周王纪年的。

  关于西周诸王的王号如“文王、武王、成王、康王”等,最大的一个分歧就是这些称谓是生称还是死称。我们主张谥称说。在大部分铭文中,有王号的都是已故先王,有争议的只有十五件器物:利簋、义尊、义卣、献侯鼎(二件)、内史亳觚、胡应姬鼎、长甶盉、簋、茍盘、懋尊、懋卣、遹簋、十五年趞曹鼎、匡卣。为了更好地解释铭文中“王”和王号共现的问题,我们曾提出王称的“首见原则”,即一篇铭文中王号和“王”共同出现时,如果王号先出现,其后之“王”为王号之省;如果“王”先出现,其后又出现王号,“王”指时王,王号指已故周王。所以,利簋中的“王”还是武王,依据谥称说,该器作于成王时。由长甶盉、懋尊、懋卣看,“天子”是可以称呼已故周王的;从“对扬”句看,簋、茍盘没有使用“对扬王休”的表述,“王”与王号的使用区分严格。由王号明确为死称的用例以及依据王称“首见原则”能够解释的用例来看,王号为死称应该是没有疑问的。

  王臣多用“天子”之称

  以示恭敬

  “对扬王休”多见用于西周早、中期铭文,整个西周更为多见的是“对扬天子休”。虽然“天子”之称使用位置比较复杂,但均出现于王臣口气的叙述中,西周时人,对于“天子”与“王”的使用有自觉的语境上的区分。在多数铭文中,从王命之后的“拜稽首对扬”句开始,器主变换称谓,不再使用官称,而是使用私名,“王”变换为“天子”。由器主称谓以及“王”和“天子”之称在铭文内部的变换看,铭文结构的划分,不应像过去那样以“作器句”为界,而应以“拜稽首对扬”为界。在“拜稽首+对扬句+作器句”组合中,三要素组合是最常见的,其次是“对扬句+作器句”的二要素组合,“拜稽首+作器句”组合只有个别用例。当然也可以只有“作器句”一个要素。也就是说,在铭文编纂时,“拜稽首”和“对扬句”是可以省略的。综观所有类型的铭文格式,作器句是最重要的,其他组成内容包括册命、赏赐等叙事成分,均可省略。在铭文内容的逐步扩展过程中,首先发展的是作器句前的叙事部分——作器的背景,其次是作器句后的祈福铭辞,再次是作器句的发展,主要是在其前引入作器缘由。“拜稽首+对扬”组合在西周金文中已经成为一种“隐喻性的套语”,形成文本制度,表达对周天子、上司或家主的最高敬意和极大忠诚。这应该就是“拜稽首+对扬+作器”表达模式的政治与文化内涵。

  东周金文的作器主体与叙事内容较之西周都有较大变化,“天子”一词很少使用,不多见的几例指的还是周天子。秦宗邑瓦书(战国晚期)“周天子使卿大夫辰来致文武之胙”中“文武”指周文王、武王,但“周天子”的措辞颇可玩味,在西周,“天子”就是周王,不需要另外标注,“天命”也只有周王才能膺受。周王、王臣跟天命的关系,在逨盘中有非常清晰的表述,王臣就是辅佐周王“恭堇大命(或作令)”“绅固大令”“奠大令”“成受大令”等。到了东周时期,诸侯国君虽然还不敢僭用“天子”之号,但个别国家开始僭称“受天命”了。明确说“受天命”的仅见于秦国和楚国金文。晋公盆(《集成》10342春秋中期)、盘(《铭续》952)云“晋公曰:我皇祖觞(唐)公膺受大命,左右武王”,虽然西周金文中“大命”指的就是天命,但晋国是姬姓国,盆铭的“大命”不应理解成文武所受之天命,应该指所受周王册封之命。毕伯克鼎(《铭图》2273西周晚期)、嬭加钟(《铭三》1282春秋中期)之“受命”义同。齐国叔夷钟(《集成》272—284春秋晚期)、鎛(《集成》285)只是在叙及高祖商汤时云:“成唐(汤),有严在帝所,溥受天命。”“膺受”(天命或大命)一词在西周金文中只用于周文王、武王,东周金文除见上晋公盆、倗戟外,又见于秦公钟、鎛“秦公其畯紷在位,膺受大令”,叔夷鎛“膺受君公之赐光”。

  准确理解王号的复杂性

  关于王号的理解,需要在至少如下三个方面取得共识:第一,时王和前王存在生命交集,存在共同参加某项活动的事实;第二,“天子”一词不是时王的专称,在追忆性铭文中,它可以指称已故之王;第三,铭文中存在追记前朝往事的情况。另外也需要考虑,是不是上一任周王去世后,下一任周王才能即位?“王称”问题需要继续探索,如前王尚在位时,未即位的王怎么称呼,是否有采邑、有封号等。另外,“唯王”的纪时格式,在东周铭文中,“王”不一定是周王,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哪些诸侯国使用周王纪年、哪些使用本国纪年、使用本国纪年的又各自使用什么样的历法,都需要进一步研究。不带“王”字的纪时格式讨论起来更为复杂,哪些使用王历,哪些没有使用,如果出土地、国别不明的话,就更难以讨论其纪时的本来面貌。由东周的情况倒推西周的情形,也提出了一个新问题:西周金文中是不是所有的纪时都使用的是周历、王历?

  另外,据《竹书纪年》和清华大学收藏战国竹简《系年》记载,周幽王死后,周王朝曾经出现过平王和携王“二王并立”的时期,所以有学者提出虢季子组盘“隹十又一年正月”用的是携王纪年,而同期的虢季子白盘“隹十又二年正月”则用的是平王纪年。此说也应引起学术界注意。

  (作者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研究员)

【编辑:郭飞(报纸) 张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