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陕西省扶风县段家乡大同村村民在取土时发现一处西周文化遗址,之后周原博物馆从村民手中征集到一件青铜簋。1999年7月,陕西历史博物馆又征集到三件青铜簋,其中一件的器盖内有铭文,经青铜器研究专家鉴定,确认这是一件西周时期的“宰兽簋”,与两年前周原博物馆征集到的那件青铜簋的铭文除了在行款和个别字的写法上略有差异之外,内容相同。
这四件青铜簋为一组礼器,形制、纹饰、铭文均相似,其中两件无铭文,两件有铭文。周原博物馆收藏的宰兽簋器物通高37.5厘米,腹部深13厘米,口径长24.5厘米,簋下部带有方座,长24.8厘米,宽25.3厘米,高12.5厘米,重14.4千克。簋为侈口,束颈,宽腹,方唇,腹部向外微鼓,带有圈足。簋盖上装饰以云雷纹衬地的变形兽面纹两圈,用三圈高凸的覆瓦纹间隔,顶端为圆形的捉手。簋腹部装饰有十道覆瓦纹,口沿和圈足也是以云雷纹衬地的变形兽面纹,两侧有兽首形簋耳,兽首双角呈螺旋状,略高出器物口沿,屈舌上饰重环纹,下部装饰有象鼻状的垂耳。簋下部带有方座,为西周中晚期比较典型的方座簋造型,方座内顶部有悬铃的索状半环钮,但铜铃已丢失。
宰兽簋器盖上有四道范缝痕迹,器身至方座上有四道贯通的范缝痕迹,可见这两部分在铸造时均使用了四块外范。两个耳部各有一穿孔,似为分铸耳部时所设之浇口。器盖内铭文外侧有一周数枚较为明显的垫片痕迹。铭文12行129字,主要记载周王在师录宫册命宰兽的事情,是记录西周册命制度较为完整的青铜器铭文,为研究西周册命制度的重要实物资料。铭文开首,年、月、月相、干支四要素俱全。从内容来看,类似这种重新册命的铭文被称为“重命铭文”。在宰兽簋的铭文中,先王已经册命,嗣王重申先王的册命,使宰兽承袭乃祖乃考之职,管理康宫的王家臣妾等人。
宰兽簋铭文对于周王册命臣下的仪式、程序、命辞等作了详细记载。首先是周王到某宫、庙、室即位,由某位大臣作“右”,引进觐见周王的人,再由内史或作册尹、作册内史宣读策命,宣告封官、赏物,被赐者受册以出,返纳瑾璋,成礼。这套仪式在恭王时已经成熟,并一直沿用到春秋齐桓公、晋文公时。
关于宰兽簋的制作时代,罗西章、张懋镕先生考证为夷王时器,《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年阶段成果报告·简本》和王世民、陈公柔、张长寿《西周青铜器分期断代研究》断为孝王时器。“宰”为官名,宰兽或为执掌康宫的长官。铭文中的“康宫”,王国维、郭沫若先生认为康是生称,乃康王之宫。唐兰先生认为是死谥,即康王朝。“周”,指位于关中西部的周原,为周人的发祥之地。“师录宫”,见于谏簋、师晨鼎、师艅簋等铜器铭文中,是建在周原的著名宫室之一,周王常在这里册命、赏赐臣下。
宰兽簋铭文铸造精美,字形大小灵活多变,整体布局恰当。铭文通篇中的四个“兽”字写法均不相同,一些字的写法不循常规,一些字还存在缺笔,具有较强的艺术效果,为难得的书法精品。
(作者系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