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25-12-2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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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王春燕)12月26日,“接续奋斗,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中国社会科学院秘书长、党组成员赵志敏出席并致辞。
会议现场  本网记者朱高磊/摄
  赵志敏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要深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我国法治理论和实践的最新发展,发现和研究法治中国建设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新办法,努力为推进党的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作贡献。切实加强植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努力建设具有强大理论解释力、现实生命力、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推动科研组织模式变革,创新科研范式,构建开放、协同、高效的新型学术共同体,产出更多创新性、标志性、引领性重大研究成果,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更富创新的学理支撑。
  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张文显深刻解读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三次历史性飞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他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化和拓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五年来,其创新发展呈现出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开放包容的鲜明特征。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江必新提出,要全面理解、把握、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对“全面依法治国格局基本形成”“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进行深入研究。他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要以更加宏阔的视野,多角度总结、提炼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发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李洪雷表示,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学派建设为抓手,加快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十五五”期间的法学研究工作进行谋划布局,推出回应实践需求、反映时代特征、具有原创价值的研究成果,努力为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认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重要内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是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新征程上,要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莫纪宏、陈甦分别主持会议。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学者参加会议,并就“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与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教育与宣传”“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深刻理解《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五年来的新发展,就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言献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贡献法学智慧。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全面依法治国智库承办。
【编辑:齐泽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