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41年回国途经昆明时,夏鼐就在北京大学文科研究所作了题为“考古学方法论”的演讲。他谈到,考古学研究的方法为调查、发掘和整理研究三个步骤,而整理研究的第一种方法就是出土物与文献的互证。后来在谈到考古学的研究方法时,他再次强调考古材料与历史文献之间二重证据的重要性。他认为,解决考古学问题需要运用考古学本身的各种研究方法(如地层学方法、类型学方法等)及文字资料。夏鼐这里所强调的第二种考古学方法就是“二重证据法”。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提出二重证据法,是指以“地下之新材料”补正“纸上之材料”。这是对我国古老文字的现代运用,是属于我国特有的一种文化传承。二重证据法不仅是一种研究方法、一种文化的风格和特征,也是我国历史和考古学研究的学派风格和研究范式之一。这个方法首先被历史学家和文献学家所认同,并在实践中坚守。所以,我国很多考古学家和文献学家都非常强调这一点。
不过,对此进行体系化理论认识,并在中国考古中作为基本的方法论付诸实践的应该是夏鼐。夏鼐不仅继承了这个方法,而且进一步将其发展为理论。他在《什么是考古学》一文中指出:“考古学研究的对象只是物质的遗存,这包括遗物和遗迹……所以它和利用文献进行历史研究的狭义历史学(History Sensu Stricto)不同。虽然二者同是以恢复人类历史的本来面目为目标,是历史科学(广义历史学)的两个主要的组成部分,犹如车子的两轮,飞鸟的两翼,不可偏废。”这是将二重证据法提升到一种理论高度的认识,从而被历史和考古学研究者奉为圭臬。王国维将地上文献和地下考古材料视为可以互证的材料来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考古也可能仍处于一种证经补史的学术附庸地位,而夏鼐“车子的两轮,飞鸟的两翼”的论断,则直接赋予考古学与历史学一样重要的学术地位,不再是证经补史的附庸。而且,从理论上来讲,考古学的历史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例如,考古学不再仅是“发掘实物”的技术性工作,而是成为验证甚至重构历史的重要工具,昆仑采药石刻的发现对秦始皇采药事件和秦代版图有了重新认识;清华简《系年》与《左传》互证,重构了战国史;敦煌文书与传世史书结合,重塑了丝绸之路和中古社会的研究;山西陶寺遗址和陕西石峁遗址与中国黄帝神话的互证研究等,就是最好的证明。
此外,夏鼐还通过一系列行业规定和专业标准的制定,明确文献与文物之间的互证关系。他在《考古调查的目标和方法》中说:“我们将目标和对象弄清楚后,便可以进一步谈谈工作方法。出发以前,应该先参考一些书籍,把有关的文献摘抄下来。我国古书史部地理类中,如《水经注》、《元和郡县图志》、《太平寰宇记》、《舆地广记》、《读史方舆纪要》、明代(天顺)和清代(乾隆、嘉庆)的《一统志》等,都有一些和我们调查有关的材料。正史的地理志,尤其是《汉书·地理志》(可用王先谦补注本),也是如此。”夏鼐在这里明确将历史文献的研究甚至规定作为田野考古发掘的步骤,作为行业的标准和必需程序,甚至具体到历史文献的篇目与内容。历史文献与考古调查和发掘的结合,特别对于20世纪的考古学来说,助益良多,徐旭生就是根据夏代文献对二里头遗址进行调查的。
历史文献和考古资料的互证当然是双方受益,在考古资料受到文献引导和指示的同时,历史文献也会由于考古资料的发现而得以充实与增益,夏鼐指出:“如殷代历史,仅有《史记·殷本纪》、《尚书·盘庚》等,由晚清迄今,先后在安阳出土的甲骨文10万余片,可以用它补充殷史。周代的铜器铭文,也比《诗经》、《史记·周本纪》多出若干倍,毛公鼎铭文多达400余字,等于《尚书》一篇,其他如盂鼎、散盘等,铭文字数也是很多的,以之来丰富周代历史,是多么具体?汉简出土万余根,六朝隋唐的墓志,及敦煌的写本卷子,也给各朝代增加了许多珍贵的史料。反之,考古学也依赖于文献资料,如在某地发掘,事先要翻阅有关地方志,以了解其线索,如古墓古庙等,由志书,可以提供我们以绝对年代及其他。古器物的制法及其用途,也可以由文献上去了解。”
夏鼐对于历史文献与考古资料的互证除了从理论上加以论证之外,还身体力行地付诸实践。夏鼐利用《周礼》《尔雅》等研究商代玉器,对商代玉器的分类、命名和功用进行考释和厘正;通过《汉书》《后汉书》《东观汉记》等历史文献对河北中山王陵出土的“金缕玉衣”进行研究;根据古文献对马王堆汉墓棺椁制度进行考订;通过古文献对宣化辽墓出土的二十八宿和黄道十二宫图形壁画进行探讨,从而指出二十八宿起源于中国的论断等,正是在利用古代文献对考古资料进行阐释性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研究。
我们必须指出,二重证据法更是一种范式革命。二重证据法本质上是一种跨学科方法,要求考古学和历史学协同合作,其核心精神就是打破学科壁垒,利用不同来源、不同性质的材料进行交叉验证和综合分析。这种跨学科研究范式的发展与壮大,便形成了今天多学科或跨学科的考古学研究范式。二重证据法与跨学科研究之间虽没有直接的因果关联,但二者之间的逻辑关联是清晰可见的:二重证据法不仅是先导,更是后来多学科研究范式的发蒙,改变了中国学者理解和重建过去的方式,即二者都解决了传统考古学依赖单一材料的局限性。后者更是通过科技赋能与理论创新,使考古学成为一门兼具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超级学科”。多学科研究极大地扩展了“证据”的范围。二重证据法的“证据”主要还是文字和信息载体(无论地下还是纸上),后来发展到饶宗颐的三重证据法(地下材料、纸上材料、人类学材料),再到叶舒宪的四重证据法(地下材料、纸上材料、口碑材料、文物和图像材料),最后到今天的多重证据,也就是多学科的研究范式。
21世纪以来,我国考古学的多学科研究范式可以循着夏鼐的学术路线找到源头。夏鼐在1953年《考古学通论讲义》第四讲中,便清晰地定义了考古学与多学科之间的关系。首先是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的关系:补文献之不足;证实文献上的史实,订正文献的错误;增添新的历史资料。反之亦然,狭义历史学对考古学也有所帮助:文献可以供给寻找遗迹的线索;可以提供确定遗迹、遗物绝对年代的知识;可以确定制作人的人名和族名;可以帮助遗物、遗迹的制法与用途的说明。在详细说明考古学与历史学的关系之后,夏鼐继续罗列考古学与地质学、地形学、土壤学、化学、动物学、植物学、近代物理学,以及机械学、测量学、摄影学等应用科学之间的关系,并加以说明。
1977年,夏鼐撰写了《考古学和科技史——最近我国有关科技史的考古新发现》,1983年发表了《中国考古学和中国科技史》,科技考古的概念由此而诞生。1986年,夏鼐在《考古学》(《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首语)中谈到与考古学“有关学科的种类,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三大方面”。中国考古学的多学科研究范式从此形成。
从夏鼐的学术路线我们可以看到,二重证据法是一颗种子,而现代的多学科研究是这颗种子生长出的参天大树。
(作者系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