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是近代以来中国历史发展的主题。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纪元。”新中国的成立,既是中国人民“站起来”的伟大胜利,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新中国成立所奠定的独立根基、道路方向、制度保障和磅礴力量,是中华民族迈向更加辉煌未来的有力支撑和底气。
新中国成立
夯实民族复兴独立根基
民族独立是民族复兴的根本前提。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指出:“一个不是贫弱的而是富强的中国,是和一个不是殖民地半殖民地的而是独立的,不是半封建的而是自由的、民主的,不是分裂的而是统一的中国,相联结的。”为了拯救民族危亡,无数仁人志士前仆后继,各种救国方案轮番登场,但都没有扭转国家命运。历史深刻昭示,没有实现民族独立,没有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统一的中国,一切进步发展都无从谈起,也就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
新中国的成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面临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的悲惨命运。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党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真正实现了国家统一、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废除西方列强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收回海关主权、统一财政经济、实行对外贸易管制等措施,使中国人民真正地掌握自身发展的主动权,确保我国能够独立自主地规划国家建设蓝图,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扫清了外部障碍。可以说,没有这种主权上的完全独立和完整,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将始终受制于人,民族复兴也就无从谈起。新中国的成立,迈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关键一步,使实现民族复兴具有了现实可能性。
新中国成立
明确民族复兴正确方向
道路决定方向,方向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但这条道路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其历史和逻辑的起点正是新中国的成立及其锚定的社会主义航向。
新中国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伟大胜利,为中国选择社会主义、最终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历史基础,确立了民族复兴的正确方向。中国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逐步实现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理论主张和实践要求。新中国的成立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标志性事件,虽然还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完成,但是它蕴含着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未来方向,为社会主义革命作了必要准备。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国家权力体系和制度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中的领导地位,确保了新中国必然地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后,党领导人民在巩固新生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适时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由此开启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进程。在这一过程中,党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的重大命题,描绘“四个现代化”宏伟蓝图,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民族复兴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新中国成立
构筑民族复兴制度保障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实现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和有力支撑。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斗争,形成了符合中国实际、能够解决中国问题的制度方案。
新中国的成立,宣告了一种能够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国家制度的诞生,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了制度保障。毛泽东指出:“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任何敌人所不能战胜的。”后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一制度变革,彻底改变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少数人剥削多数人的社会旧秩序,为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新中国成立
凝聚民族复兴磅礴力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需要以强大的精神力量作为支撑。新中国的成立,锻造了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实现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重塑,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
新中国的成立,锻造了实现民族复兴的坚强领导力量。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前,没有一个阶级及其政党能够承担起实现民族复兴的使命,实现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不可避免地落到中国共产党的肩膀上。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
新中国的成立,确证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坚持什么样的理论武装,直接关系到民族复兴的成败。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理论武器,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实现社会大多数人利益为价值追求,是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赢得胜利,证明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才能为实现民族复兴提供真理力量。
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重塑与力量的空前凝聚。中国共产党成立前的诸多改良与革命之所以失败,根本在于没有唤起民众,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根本就在于取得人民的支持。新中国的成立,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自己的主人,极大地激发亿万人民的主人翁意识,形成团结奋斗的共同体意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成为时代最强音,凝聚起中华民族克服艰难险阻、不断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
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华儿女的接续奋斗,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紧紧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一棒接着一棒往前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阔征程中续写新的时代华章。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文明意蕴及其世界意义研究”(24CKS037)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