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 张清俐 通讯员 李家琦)8月24日,“秦汉国家治理思想与实践”学术研讨会在济南举行。与会学者围绕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国家形态、国家治理、文书行政、社会治理等议题展开研讨交流。
从历史经验中追溯“治理型国家”之源
山东大学历史学院院长代国玺提出,从殷周革命到周秦变革,秦汉国家治理体系的传承和发展,奠定了后世两千多年大一统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刻塑造了中华民族的文明基因。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赵树国表示,秦汉是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形成及其实践的重要奠基阶段,需要充分挖掘中国古代传统国家治理的有益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卜宪群表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研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充分体现学术前瞻性与科学性,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理论研究迈向更高阶段,不断深化“国家治理”学科建设的内涵要义,加快理论创新、方法创新、话语创新。他在题为《中国古代的国家形态、社会形态与国家治理》报告中,深入阐述了中国古代国家形态、社会形态与国家职能之间的关系,提出秦汉“治理型国家”这一概念。
针对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封建与郡县的关系,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秦中亮认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思想因时沿革,在不同历史时期,每一个王朝皆以现实为本位,对“封建”进行了新的阐释,在以郡县制为底色的前提下,试图追求封建与郡县之间的平衡,局部的封建制呈现了经验政治的特色。
边疆治理被我国历代视为国家治理的重要范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历史学院副院长袁宝龙认为,秦汉时期国家治理边疆始终以“大一统”精神为引领,其治理范式因时而异。“民本”思想的提出与发展,对国家治理产生深刻影响。西汉中后期,在经学转向与儒生政治的多重因素驱动下,国家边疆治理范式经历转型与重构。
基于多重史料深化秦汉国家治理研究
21世纪以来,几批重大简牍的发现和陆续公布,为秦汉史研究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第一手资料。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苏俊林基于对出土简牍的释读,发现秦代法律治理面临法律立法的繁琐化、法律例外情况的司法僵化、政务规范处理中的行政异化等困境。在他看来,秦朝灭亡的教训启示,国家治理中的法律治理不能简单追求法律文本的数量,而要重视人在法律实践中的作用。
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符奎在对长沙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内容的研究中发现,东汉政府在赈济灾民、安置流动人口、保护老弱百姓等方面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措施。这种社会保障体系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以文书御天下”是中国古代行政运作的基本特点,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安徽大学徽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郭睿君表示,中国古代的文书行政,经历了三代时期的萌发,秦汉时期的奠基与发展,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调适,唐宋时期的规范与统一,元明清时期的完备成熟,具有前后沿革承继、不断健全完善的连续性、创新性特点。文书运行及其执行力的强弱,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反映。
古代吏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考课”是规范吏治的方法。山东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吴雪飞分析认为,我国秦代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考课制度,规范制度化的考课制度有效提高了国家治理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齐继伟在对秦代群下吏身份与职役的研究中注意到,作为秦代的最底层职役者,秦代“群下吏”的兴衰更替为秦汉基层职役结构的演变与国家治理的技术手段提供了一个崭新视角。
安徽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梁仁志表示,本次会议从国家形态与社会形态的理论高度系统梳理了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内涵与重要价值,并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深入探讨了古代国家治理的主体、制度体系、治理手段、治理能力及治理思想等内容,既深化了对传统中国国家治理规律的认识,也为推进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
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卜宪群学部委员工作室主办,山东大学历史学院承办。
与会学者合影(主办方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