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互联网平台何以赋能区域协同创新

2025-06-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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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2025年全国两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加强区域协同创新是我国统筹区域战略深化实施、促进区域联动融合发展、增强区域发展活力的必然途径。从经济学视域来看,涉及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区域协同创新的开展往往受到地理空间和制度壁垒的约束。然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催生了以产业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平台,使得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日益呈现虚拟化集聚、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特征,区域创新资源配置在较大程度上脱离了空间束缚,从而可为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注入新动能。

  三方面赋能区域协同创新

  产业互联网平台作为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形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旨在实现全产业链、全供应链、全价值链的跨时空网络化连接与协同,形成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密切联系的产业创新共同体。相对于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平台本质上是技术和产业的融合,更强调产业导向,更加聚焦供给侧产业生态的重构。理论上,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可跨时空集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服务机构、用户等多方主体,使其在一个开放的虚拟空间中实现协同、融合与创新发展。而促进区域协同创新的关键在于解决创新要素的跨区域配置、创新主体的跨区域合作以及创新成果的跨区域转移问题。因此,产业互联网平台可以发挥即时性、外部性、共享性特征,实现“降成本”“强溢出”“促转化”以助力区域协同创新。

  其一,数字基础设施降低创新要素流动配置成本。创新要素充分自由流动是区域协同创新的前提条件。产业互联网平台借助数字基础设施形成的虚拟网络,可以有效降低区域间信息搜寻、传播和交流成本,为知识、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提供高速且低成本跨区域流动的渠道。为此,关键是要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布局优化,缩小区际“数字鸿沟”,强化区域间数字网络互联互通,促进创新要素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

  其二,虚拟集聚提升区域创新效率。创新知识溢出是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来源。产业互联网平台能够充分集聚研发设计、商务咨询、品牌营销、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通过数据信息的实时交换和网络外部性促进创新知识溢出和扩散,推动形成高效协同的开放式创新体系。同时,基于产业互联网平台的虚拟集聚可以有效克服物理和制度壁垒约束,促成产业协同融合,其显性和隐性知识溢出效应都要比传统意义上的地理空间集聚更为显著。为此,关键是要促进生产性服务业虚拟集聚发展,借助数字平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传递和创新合作。

  其三,完善技术市场,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是区域协同创新的根本目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可以集聚产业技术联盟、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服务组织,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优质创新创业服务,提升技术市场活跃度。为此,关键是要搭建与完善科技创新服务和科技创业孵化平台体系,积极培育区域技术市场,促成创新成果的经济价值实现。

  四点着力强化赋能作用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信息、平台、数据服务均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不断完善。但产业互联网领域还存在平台规模不大、领军企业不多、创新能力不足和应用场景不广等问题,导致其对区域协同创新的驱动力、引领力、辐射力和支撑力不足。

  一是加强平台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与顶层设计,构建基于产业互联网的高效协同创新平台。加强算力基础设施和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优化高速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布局,搭建智能工厂数字化接口、企业物联网、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基础性物理架设。根据各地区域发展实情,因地制宜、取长补短,合力打造行业性、综合性产业互联网平台,形成全方位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鼓励有较强技术引领力与市场竞争力的链主企业率先建设本行业本领域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同时支持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势行业企业联合组建产业互联网联盟,充分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对区域协同创新的积极作用。

  二是积极引育壮大平台企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虚拟集聚与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本土总部型、旗舰型平台企业,支持平台经济头部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区域运营中心。同时,引导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平台企业的支持力度,发挥龙头企业在行业性、区域性平台中的引领作用。利用“互联网+”打破“信息孤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信息化、智慧化建设,加强资源和数据集成共享。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云服务中心和高端展会平台,以产业互联网平台为链接载体,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同集聚、互动融合发展,打造优势互补、协同共生、利益共享的区域创新生态系统。

  三是完善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体系,提升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面向区域产业发展需求,推动数智技术、数据服务供给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引导产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差异化设计,切实有效推进“智改数转网联”行动,加速产业互联网推广。聚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支持平台企业拓展应用场景并完善对接机制,实现产业互联网平台的规模化应用,畅通“建用研”互促的良性循环。搭建涵盖新一代网络设备、工控系统与传感器、工业软件、安全设备与防护系统、云服务、系统解决方案等完整产业链的产业互联网平台体系,高水平创建全国产业互联网应用示范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四是构建平台经济创新与监管互促机制,协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数字治理能力。要构建完善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产权制度和交易体系,促进数据流通顺畅有序。支持平台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组建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形成资源互补、价值整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共同体。同时,还要健全完善平台企业监管治理机制。这既要求平台企业深化数字治理理念,积极利用数智技术不断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完善交易监管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也要求政府扮演好监管者角色,积极创新治理路径,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强赋能平台治理,以防范平台企业通过剥削性或歧视性“数字滥用”损害平台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作者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大学长江产业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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