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引领,赋予东北全面振兴基本遵循和实施指南。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纵深推进东北全面振兴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科学认识、把握、分析区域协调发展议题中东北全面振兴的内涵要义、战略机遇和可行方案。
把握区域协调发展要义
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时序坐标中,东北振兴经历从“老工业基地振兴”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战略演进,其内涵也从单维的产业结构性突破向“五位一体”的全局优化扩充。在新时代背景下,理解东北全面振兴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多维意涵,需要清晰认知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面向、核心维度、重要保障及目标遵循,据此解析东北全面振兴在空间联动、动能转换、政策供给、价值导向等方面的具体诉求。
首先,区域协调发展的基本面向是实行精细化、差异化、一体化的空间治理,促进东北区域内部和四大区域板块间的充分发展和融合互补。精细化空间治理要求东北地方政府基于区域资源禀赋、人口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的情况,精准定位东北区域的空间功能、细致调整区域内部的经济布局,从而明确区域发展方向与培育区域比较优势。差异化空间治理强调东北地区围绕城市功能定位和优势产业,因地制宜探索发展路径,与其他区域板块形成分工明确、有序竞争、要素流通的协作格局。一体化空间治理要求东北地区以跨行政区协同、资源高效配置、功能互补共生为核心逻辑,突破传统“行政区经济”的割裂状态,构建全域联动的治理体系。
其次,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维度是增强创新性、内生性的发展动能,关键在巩固和完善包容性制度重塑东北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东北全面振兴深度融入国家战略性改革议程,以前沿科技应用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产业结构调整。夯实东北区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涉及技术迭代与体制机制改革的双重质变。区域协调发展作为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的重要构成,牵引地方政府重塑职责边界和激发市场活力。在此意义上,东北全面振兴的内源性动能培育要求立足高质量发展,理顺政商关系、撬动社会资本、改革国有企业经营体制,营建创新驱动区域发展的制度生态。
再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统筹性、衔接性的政策体系,着力提高地方政府在东北全面振兴整体布局中的协同能力。区域协调发展是涉及多行政单元、多改革领域、多层次政府、多方面诉求的系统工程。长期连贯、动态调整的政策供给能够通过资源配置和机制创新,化解东北全面振兴实施中潜在的地方保护主义、制度性摩擦、条块分割矛盾与利益抵牾。系统性政策发挥组合效益,引导地方政府在推进东北全面振兴中对标战略目标、对接区域规划、调适治理工具,构建协同联动的政策行动框架。
最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遵循是供给均等化、可及性的民生服务,以社会福利提升与经济增长相协调作为衡量东北全面振兴成效的标尺。区域协调发展以加强普惠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基础设施供给,回应各地民众对利益分配、机会共享、资源获取的平等诉求。东北全面振兴并非旨在弥合单一经济维度的地区差异,而是以补齐民生短板作为政策落脚点,增加民众在振兴进程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要求东北全面振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与保障民众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公平权益,持续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
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机遇
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与阶段发展目标赋予东北全面振兴新的使命坐标,推动东北全面振兴迈入统筹内外的战略期、国际开放的窗口期、政策势能的转换期。
首先,东北全面振兴承载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具有更高战略定位。区域协调发展是完成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的必由路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被作为政治任务予以推进。党的二十大以来,东北全面振兴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推进领域,被赋予保障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重大使命,深刻影响国家现代化事业的整体进程。党中央基于战略全局的深刻考量塑造了新阶段东北全面振兴的独特政治方位,有助于破除制约东北全面振兴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改革障碍,进一步提升东北区域发展能级。
其次,东北全面振兴顺应地缘政治秩序的演化趋势,在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打造对外开放窗口。东北地区兼具“陆疆”与“海疆”的双重属性,是东北亚地缘权力扩展和维护国家利益的前沿阵地。21世纪以来,为突破美国“以海制陆”的地缘政治结构,中国采取海陆并重的地缘政治策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在陆海统筹的区域协调发展框架下,东北全面振兴既是建设海洋经济的前沿窗口,又是共建“一带一路”北线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在此基础上,东北地区加快与东北亚国家和中东欧国家的区域合作进程,能够在对接全球市场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
最后,东北全面振兴乘势国家政策支持的叠加红利,在分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强优补劣。区域协调发展同区域重大发展、主体功能区、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规划相互支撑,通过多维政策复合驱动生产要素跨行政区域流动,解决东北全面振兴中资源配置与发展需求的空间失衡问题。与此同时,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等区域政策的持续实施,运用行政手段实现资源再分配。政策叠加赋能为东北全面振兴重大项目建设、新兴产业集群培育、生态修复、体制机制创新提供资金、技术、人才和经验支持。
可行路径
从全局审视,立足区域实际,分类精准施治,协调国家战略目标与地方发展利益之间的关系。东北全面振兴兼有老工业基地重建、资源枯竭城市再生、制度改革、边境防御、沿边开放等多重任务,并受到区域资源本底约束与内部发展水平分化的影响。以区域协调支撑东北全面振兴,一方面需要依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目标完善具有统领性的区域政策体系和综合性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另一方面应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在央地合作中合理赋予地方政府更多自主权,更好地让中央的规定和统筹部署落地见效。
从底线着手,聚焦风险防控,优化布局结构,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总体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基于各区域禀赋优势,构筑风险跨域联防联控体系,巩固维系发展的稳定环境。在此基础上,东北全面振兴需要推动国有资本向直接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国家安全与民生保障的重点领域及产业链关键环节聚集,增强国家对能源、国防等战略性资源的集中管控和调配能力;需要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屏障;需要加强预警监测,构建国防动员体系和军民融合创新机制防范东北亚地缘政治风险。
从均衡出发,坚持中心牵引,强化轴圈联动,兼顾效率增长与机会公平。区域协调发展需要在要素配置阶段以效率优先积蓄支持分配公平的成果基础,在资源调节配置阶段以公平竞争提高要素跨域自由流动质效。以区域协调支撑东北全面振兴不仅需要培育区域增长极,增强中心城市资源集聚、辐射和梯度扩散能力,还需要以哈长沈大四个中心城市为核心构筑发展轴带和四大都市圈与两大城市群,以此作为重要空间载体,形成区域分工网络和利益共享圈层,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逐步实现均衡发展。在增强区域竞争力基础上,东北全面振兴还应着力破除行政区经济壁垒,搭建跨域合作平台,并通过增强交通互联性促进区域发展的相对均衡性。
从根本切入,遵循市场原则,重构政府职能,统一体制改革和机制运转之间的关系。东北全面振兴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从深层次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着手,根据转型阶段的时序性目标和制度创新需求,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组织管理范式,发挥政策主体的相应职能。一方面,东北全面振兴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通过明确政府权责边界、保护市场主体产权,着力营造亲清型政商关系,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东北全面振兴必须健全推动国有企业债务重组、社会职能剥离、人事管理去行政化的靶向机制,破解市场化改革的体制惯性阻力和利益藩篱。
(作者系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教授,吉林大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