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重维度看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2025-04-1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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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从唯物史观看,精神生活是物质生活的能动反映,物质生活的多样性催生了精神生活的层次性,共同富裕不仅要实现物质生活共同富裕,还要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致力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落脚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可见,要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必须从传统文化、人民主体、实践动力等方面加以深刻理解和把握。
  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生活
  共同富裕的丰富养料
  推动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大同、均平、小康、民本等思想一脉相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来重视个人精神素养,儒家思想强调个体修养提升,提倡仁爱、孝道、忠诚等美德,为人处世遵循“仁、义、礼、智、信”的基本规范,强调“吾善养吾浩然之气”,倡导个体通过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来实现精神层次的提升;道家思想则强调个体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追求心灵的宁静与境界的提升;《易经》中的“君子以自强不息”“君子以厚德载物”等,提倡以仁爱之心对待他人,以义利之辨对待事物,以诚信之道对待人生。这些价值观念主张积极进取的人生哲学,积淀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价值追求,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筑牢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基础。
  以诗词歌赋、传统文学作品、传统节日等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仅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也是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涵盖了人们对理想信念、家国情怀、道德素养的不竭追求,凝聚着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和价值共识,体现了人们对个人境界真、善、美的内在追寻,使得中华民族在困境中团结,在义利之间重道德追求,在矛盾冲突中求同存异。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育着胸怀天下的家国情怀。古代先哲思想中的“民为邦本”“大同社会”“为政以德”“德者同于德”“上善若水”等思想,都饱含先哲对美好生活的深层次追求,构成了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深厚历史底蕴,影响着中华民族每一位成员,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强大文化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的精神生活养分,我们要积极汲取,并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合,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特有的精神状态和昂扬奋发的意志,不断滋养精神文化生活内涵,让全体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在新时代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以人民为主体致力于促进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价值旨趣,也是中国式现代化孜孜以求的目标。人民作为“现实的人”是社会生产生活的主体,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马克思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实质为“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从而在精神上走向自由自觉。马克思从目标指向、价值关系等层面阐释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丰富内涵,不仅为推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提供了方法论指导,还为构筑人类共有精神家园提供了美好蓝图。
  在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更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从强调“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到“建立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新的生产关系以及竖立在其上面的一切社会的、政治的、精神的新的建筑物”,再到“社会主义不仅要使人民物质生活丰富,而且要使人民精神生活充实”,进而到“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都体现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已深植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理论追寻和实践探索之中。
  以人民为中心推动精神生活共同富裕,要全面把握“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深刻内涵,更加关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所有人的发展。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是个人的“小满”,也不是部分人的“富足”,而是全体人民形成稳定和谐的精神生活秩序,共同走向精神生活繁荣。解决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育等民生问题,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关键,以此缩小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和居民收入差距等,使发展的成果惠及每一个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二是提升人的发展的全面性。针对人们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发展需求,不断因地制宜地提供精神文化产品、资源和服务,为人的发展提供精神养料。三是激发人的发展的主体性。坚持人人参与、各尽其能,坚持尊重人的主体地位,遵循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社会条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成员的内在潜能和内生动力。
  在实践中增强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前行动力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提升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落脚点。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不仅依靠“客观获得”的提高,还会受到社会心理因素、社会发展进程等的影响。
  从社会层面看,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过程,前进路上必然会面临城乡区域发展失衡、收入分配不均等社会问题,如果没有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就可能丧失战胜风险挑战的精神动能。精神生活共同富裕除了能使人产生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还可以为人们构建一个相对独立且温馨的精神港湾,能最大程度地产生自豪感、认同感与内驱力。当下,促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就在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深化理想信念和政治大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与新时代社会治理的融合创新,进而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使精神生活更好地支撑国家与个人的发展。从个人层面看,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所具有的稳定、积极、健康的精神状态和能力,其本质是为了提升主观幸福感、相对获得感和绝对安全感。获得感是人民群众基于自身对物质或精神层面客观获得水平的一种主观评估,幸福感是在获得感和安全感基础上的积极情绪情感体验,安全感就是对可持续性获得的主观判断。其中,获得感是基础,幸福感是提升,安全感是保障。由于地域、群体不同,再加上社会关系、认知水平等不同,使得人们对共同富裕的心理感知会呈现差异。实现精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是缩小地区、城乡物质生活水平的差距,但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增长,才能让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真实可感,这种主观获得水平的提升,能极大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建设。
  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中的一个重要命题,需要在不断探索共同富裕的实践中总结提炼。现阶段,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实现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实现从微观表征到整体样态、从个体满足到共同发展的融合互动,形成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杭州师范大学中国教育现代化研究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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