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之“味”论

2025-04-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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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味”生发的审美体验与视听审美体验不同,其独特性在于它是以主客体的交融为特征。这种消解距离的感受方式,不仅能使主体更深入地感知观照对象,更能在主体的生理与精神层面形成丰富的生命体验,有助于重塑物我关系。《文心雕龙》虽未设专篇来论“味”,但对“味”的审美阐发却十分全面,呈现出对“味”的综合思考。刘勰借“味”的基本范畴、相应官能感受及对主体精神的调动作用等,对文学作出富有感性经验的阐释,对后世的中国诗学审美产生了深远影响。
  刘勰在阐释文学时非常注重感官系统的审美参与,《文心雕龙》中出现了大量围绕物之形、色、声、质及感官知觉如视、听、味、嗅觉感知的论述。可以说,这些感官系统共同构成了刘勰文论思想的言说方式。《文心雕龙·总术》在谈论文章写作时,认为若掌握了创作技巧与时机,文章则“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可见,“味”及“甘腴”“芬芳”等具体感官感受是刘勰进行文学审美识鉴的重要组成部分。
  刘勰以“味”为核心的味觉审美论,可以从不同词性出发,沿其所关涉的诗文论域去理解。
  一方面,当“味”作为名词时,主要涉及文学作品的义味旨趣。刘勰非常注重对诗文义味与文辞关系的阐发,认为义生辞外,《总术》篇曰:“数逢其极,机入其巧,则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此处的“义味”是一种潜隐于作品深处的丰富旨趣,与文辞气势相结合,则呈现出“辞约而旨丰,事近而喻远”“余味日新”的审美效果,“余味”是味觉上的延留,更是情思意蕴的回味,它主要依靠“隐”来实现,而“隐”既是一种文学表现方式,又是文学追求的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回味空间。
  除了对文章义味的重视,刘勰也强调诗歌“韵味”需要丽辞偶句的配合。所谓“丽句与深采并流,偶意共逸韵俱发”(《丽辞》),主张依照造物赋形,自然成对,做到骈偶句义与文采韵味的完美融合,这样则“左提右挈,精味兼载”(《丽辞》)。精味,即对仗不仅是字句形式的精准对称,还要气脉贯通,韵味深远,达到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此外,情寄于吟咏之间,则味酿其中,那么,味也与声律有关:“是以声画妍蚩,寄在吟咏,吟咏滋味,流于字句。气力穷于和韵。”(《声律》)从情感出发,若能情声相称,音声和谐,辞义相附,则可以实现主客契合、情貌无遗的艺术效果。
  另一方面,作为动词的“味”,涉及对文学创作与批评的讨论。文学创作需要作家具备基本的“辨味”能力。人之口能辨别五味,而以情味为至上。“味”作为动词具有体味情性的审美要求。《明诗》篇云:“至于张衡怨篇,清典可味”,“可味”一词,强调对作品的体味,张衡《怨篇》的含蓄蕴藉,提供了可味的情韵之美。《隐秀》篇曰:“始正而末奇,内明而外润,使玩之者无穷,味之者不厌矣。”强调文学鉴赏中对作品的整体玩味,即作品若能守正出奇、质文相符,则可玩味无穷,这实质上对作品提出了内容和形式上的要求,通过“研味李老,则知文质附乎性情”(《情采》)。所谓“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体性》),这里的“气”,来自“味”,味以行气,吐纳自深,因此突出主体情性在创作中的重要性。
  刘勰以嗅觉论诗文,主要论及诗文之美学特征,体现了其征圣宗经、推源溯流的通变思想。
  一方面,以气味言说情思之有无。《物色》篇云:“是以四序纷回,而入兴贵闲;物色虽繁,而析辞尚简;使味飘飘而轻举,情晔晔而更新。”此处之“味”是就嗅觉气味而论,“入兴贵闲”与“傲岸泉石,咀嚼文义”(《序志》)中的“傲岸泉石”相似,所论皆为主体之心理状态,与庄子的“心斋”“坐忘”及宗炳的“澄怀味象”说一脉相承,主张的是主体应该以一种虚静、澄明的心态去观照对象世界,体现了审美活动中对主体心理条件的规定性。主体在“虚静”的状态下,才能够敏锐地捕捉到四时物象之变化及其对主体情感的触发,然后以凝练的言辞将自然界的纷繁物象表达出来,以简驭繁,如此,便可达到一种含蓄悠远的情致韵味。“味飘飘而轻举”是刘勰将文学作品之韵味比作飘然气味,强调一种蕴藉无穷的审美体验。
  另一方面,以气味之浓淡论文质关系之变化。在论及文学的继承与革新问题时,以“臭味”“风味”、味之“浓澹”等言说质文代变、质文沿时的道理。“故论文之方,譬诸草木,根干丽土而同性,臭味晞阳而异品矣”(《通变》),这里的“臭”泛指气味,这是古代汉语中气味的总称,既包括香味,也包括臭味。这句话是指文学创作犹如草木生长,草木的根干植于土壤,但它们的气味在阳光下会发生变化,从而区分出不同品质。刘勰更推崇商周时期文学呈现出的“丽而雅”、文质彬彬的时代风貌。因此,从味之浓淡可一窥刘勰的文学发展观。
  以味立论是对中国人自古以来从日常生活中提取的感性经验的集中呈现,其独特性在于强调对审美对象的咀嚼、吸收、吐纳及辨识。这是一个使“道”与“美”内化的经验体味过程,它启示人们带着自身的认知理趣与审美情趣去玩味、品味艺术的情思韵味,在物质与精神的交融中保持主体“能味”的本领,从而弥补视听方式造成的疏离与瞬逝感。刘勰以“味”论诗文,分别从文学创作主体之精神状态、创作技巧、作品之审美特点及接受者维度与“味”建立联系,其论说呈现出很强的理论性与系统性,涉及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为后来以“味”论文学奠定了理论基础。钟嵘、司空图等人在此基础上使“味”之审美理论内涵更为深入、丰厚,最终使这一理论范式发展成为中国文学审美活动中重要的美学标准。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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