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具体实践以及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一大创举,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开创了国家间合作的新型关系。近年来,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得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它契合了当代国际政治的现实需要,具有坚实的国际政治现实基础。
开创国家间新型合作关系
双边命运共同体实质上是一种新型的国家间合作关系,主要体现为在合作程度上,它是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加紧密、全面和深入的合作关系;在合作性质上,这种合作关系具有鲜明的平等性、自主性、协商性、共赢性和开放包容性。
相比双边命运共同体关系的典型特征,西方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传统五大合作理论——同盟合作论、霸权稳定论、新自由制度主义、温和建构主义和新功能主义,在解释与指导国家间合作中逐渐暴露出较多的问题和缺陷。同盟合作论以应对共同的威胁为前提条件;霸权稳定论对霸权的性质以及霸权影响力的持续性存在认知偏差,同时它与同盟合作论都带有不平等性与排外性;新自由制度主义对离开霸权保障的国际机制期望过大;温和建构主义中共享文化的形成逻辑链条缺少第一推动力,现实适用性较为有限;新功能主义则在指导合作走向更深层次的高位政治领域上面临困境。因此,旧合作理论的式微需要双边命运共同体外交这一新实践在新的国际政治现实中开拓、检验与创新。
提升国家间合作程度的必要性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社会亟须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加紧密全面和深入的国家间合作。
第一,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契合经济全球化升级的需要。冷战结束后,经济全球化经过30多年的发展不仅重塑了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深刻地改变了国际关系的内涵和形态。与此同时,经济全球化也出现诸多弊端,不平衡、不公正问题日益凸显,反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现象层出不穷。因此,对经济全球化进行升级是必要的,而经济全球化的根基在于国家间的具体合作,升级经济全球化必然要升级和深化国家间合作的内涵与程度。
第二,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契合应对全球性挑战的需要。近年来,诸如极端气候灾害、重大传染病疫情和能源安全问题等全球性挑战不断出现,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同时,经济全球化放大了全球性挑战的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加剧了单个国家在应对这些挑战时的脆弱性,很难再有国家单凭一己之力成功应对全球性挑战,也几乎不可能有国家能在其一国范围内成功应对新的问题。因此,各国只有立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断增进合作,才能成功应对这些挑战。
第三,构建双边命运共同体契合解决合作赤字的需要。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在这一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只有加强合作才能相对平稳顺利地走出动荡的困局、抓住变革的机遇。此外,动荡变革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压力和挑战更大,发展中国家更加急切需要从国际合作中获得帮助。然而现实中,各国在合作的深度、广度和紧密度上均存在着不足,因此,建立休戚相关、守望相助、命运与共的合作关系既是有益的,也是必要和紧迫的。
重塑国家间合作性质的可能性
当代国际政治现实决定了国家间的合作只有平等、自主、协商、共赢和开放包容才能行稳致远。
一是主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主权平等和独立不仅已经成为最基本的国际规范原则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认同和支持,而且受到各国民众的广泛认同和拥护,成为爱国主义的重要理论来源。因此,国家在相互合作中必须尊重彼此的主权平等、独立以及内政外交自主权,以协商为主要方式,以共赢为最终方向。
二是民众在国家决策中的影响力日益上升。当前,世界政治中的一个突出现象是民众参与国家决策的积极性和影响力在大幅提升,民心民意成为各国政府决策时不得不重点考虑的因素。因此,国家在合作中应特别顾及并尊重彼此的民心民意。这意味着双方的合作应以平等协商与互利共赢为导向,如果一方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而不顾及对方利益,则将导致双方合作的民心民意基础走向失衡和坍塌,从而给双方合作与整体关系带来负面影响。
三是小国和中等强国的群体性崛起。大国间的合作通常更能做到基本的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但大国对小国或中等国家的合作却往往容易出现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的现象。当前,不少小型国家和中等强国逐步崛起,在国内建立起相对稳定的政治秩序,提升了国家建设的能力,在走向全球和地区政治舞台过程中逐渐拥有不可小觑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这使得大国应当以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方式与它们展开合作。
四是国家利益内涵的复杂化。随着国际社会的发展,当前高位政治与低位政治的界限日趋模糊,低位政治领域的利益与高位政治领域的利益往往紧密交织在一起,国家利益的内涵变得更加复杂,世界各国更加注重国家利益的综合与均衡,那些壁垒森严的军事同盟或将难以适应新的国际政治现实,国家间合作的主流将是开放包容,而不是封闭排外。只有开放包容才能实现对各项重大国家利益的统筹兼顾,双边命运共同体的开放包容性能够较为全面地实现参与双方政治、安全、经济与文化等利益的一体维护、一体推进。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