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资源保护运动的局限

2025-03-07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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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早期现代化阶段,联邦政府基于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发展进步观和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不竭神话”,采取了自由放任式自然资源政策。这一政策尝试通过恣意开发利用本土自然资源,实现物质财富的无限积累以及社会的线性发展和进步,内含征服自然的使命以及浪费和破坏自然的无畏。自由放任式自然资源政策一方面帮助美国人完成了对自然的祛魅,鼓励民众积极地参与和推动现代化建设,并助力美国在19世纪末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另一方面则因纵容对自然资源竞争性的过度开发且不计生态效益和环境代价,引发了自然资源的减少和耗竭、物种的濒危和灭绝以及环境的破坏等诸多现代化倡导者意料之外的生态环境问题。19世纪末20世纪初,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爆发促使美国联邦政府认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性以及对之进行管理与保护的必要性,进而开展了资源保护运动。
  美国早期现代化建设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证明,自由放任式自然资源政策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并不适用,亟须对之进行生态批判并实现转型。因此,在美国首位职业林务员和时任林业局局长吉福德·平肖等精英人士的推动下,美国联邦政府开始检视并扬弃了自由放任式自然资源政策,尝试对自然资源进行“科学管理和明智利用”。“科学管理”即利用“科学知识”最大限度地提升自然资源的生产效率,实现“持续性生产”。“明智利用”即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发掘自然资源的工具价值和经济价值,进而实现人民的福祉和国家的繁荣。
  资源保护运动的开展意味着美国联邦政府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领域有所觉醒并承担起相应责任,而且在国家治理中开始尊重自然规律,是国家治理生态转向的首次尝试。美国早期现代化阶段,国家治理以社会发展规律为准绳,自然规律得不到认可和尊重。但生态环境问题的爆发表明,在国家治理中既要恪守社会发展规律,也要尊重自然规律,资源保护运动即践行了这一理念。比如,1889年美国颁行的《保护阿拉斯加鲑鱼渔场法》,授权鱼类和渔业委员会调查阿拉斯加鲑鱼的情况,为制定确保渔业持续生产的管理法令提供建议。同时,宣布阿拉斯加所有河流上阻碍鲑鱼等溯河产卵鱼类洄游至产卵地的大坝等设施均为非法建筑。该法案兼顾了人类的经济利益和自然的生态属性,不仅有助于实现对鲑鱼的科学管理和明智利用,对其栖息地的保护也有利于鲑鱼种群的延续和区域生态系统的维持乃至修复。可以说,资源保护运动是美国联邦政府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尝试。其中,对自然资源管理理念和路径作出了变革,使其具有了生态取向。这既强化了对自然资源的管理与保护,也探索了如何实现发展与保护双赢的问题。作为美国国家治理生态转向的发端,资源保护运动也存在诸多缺陷。
  其一,为了满足主流社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向往,未能完全摒弃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进步观,将推崇自然工具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功利主义资源保护理念确定为基本原则,以保证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延续性,这在资源保护运动设计者和推动者平肖的言行中彰显无遗。1903年3月,平肖在美国林务官协会的会议上指出:“森林政策的目标不是为了保护森林的美丽和野性或者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是要确保为人类的繁荣而持续地提供木材,其他所有考虑都是次要的。”1910年,他将“过去两年”在资源保护运动期间发表的文章和讲演结集出版,即《为资源保护而战》一书。此书可看作资源保护运动的纲领,其中反复申明“资源保护运动的首要原则是发展”,并认为“保护我们的自然资源是经济方面最为重要的问题”。1913年,他在接受美国国会咨询时声称:“整个资源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就是利用。”这决定了资源保护运动基本针对特定地域或者某一资源类型选择性地进行管理与保护,缺少对自然美学价值、精神价值、内在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多元价值体系以及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考量。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进步观是资源保护运动的哲学基础,即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理念层面,缺少包容性和开放性,违背了环境正义原则。
  其二,在决策中拥有较多话语权的行为主体处于核心位置,在经济和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或群体很难有效影响资源保护政策,甚至被排除在外。1908年5月,西奥多·罗斯福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资源保护大会,平肖等人在筹办会议时未邀请约翰·缪尔。缪尔被誉为“国家公园之父”和“美国资源保护运动的圣人”,是自然保留思想的集大成者,推崇自然的美学价值、精神价值、内在价值和生态价值,并主张从整体上保留自然。但因与平肖等功利主义资源保护者的理念相左,且多有冲突,最终未能全面参与美国资源保护运动政策的制定,自然保留思想也基本为时代所抛弃。这说明美国联邦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存在偏见动员的现象,不能让与自然资源相关的多元利益主体公平参与,主体的代表性不足。这是美国政治的结构性矛盾,也是社会正义缺失的表现。
  其三,子孙后代作为资源保护运动潜在的影响对象,更是成为彻底的失语者。西奥多·罗斯福和平肖等人虽然宣称要在“最长的时间内实现最大多数人利益的最大化”,即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也要关注子孙后代利用自然资源的权益和需求问题,但在实践中却遵循当代人利益优先原则,对代际正义缺乏应有的关注。平肖指出,自然资源保护“首先要满足当代人的福利,其次才是子孙后代的福利……我们的第一职责是为了当代人开发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当代人利益优先原则和代际之间的不平等暴露了资源保护运动短视的一面。
  可以说,资源保护运动具有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保护自然资源是手段而非目的,追求的并非生态的可持续性,意在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没有兼顾到环境正义和社会正义。再加上专业人员缺乏、经费不足和经济利益集团的反对等原因,大部分法令执行不力,大部分机构运转不畅,大部分保护地管理混乱,效果也就不尽如人意。20世纪40年代,美国环境伦理学者奥尔多·利奥波德在《沙乡的沉思》中的评价颇能说明问题:“资源保护仍然像蜗牛一样蠕动着,所取得的进步大部分仍然是一种书面的虔诚和大会上的演讲。在过去的四十年里,我们依然是在每前进一步时就要往回滑两步。”资源保护运动成效乏善可陈意味着美国国家治理的首次生态转向难言成功。
  自由放任式自然资源政策契合了美国早期在国家治理领域信奉的“管得最少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理念,但却致使生态环境问题丛生。资源保护运动试图推动联邦政府国家治理理念与模式的生态转向,以实现人类的经济体系与自然的经济体系相协调,具有启蒙意义,但因没有实现对人类中心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进步观彻底的解构与超越,成效有限。同时,美国逐渐走向世界舞台并开始大规模地开展殖民活动,从海外攫取和掠夺自然资源,以弥补国内自然资源不足和管理不善等问题。“门户开放”政策的实施就是最好的说明,美国也自此走上了称霸世界的道路。美国在资源保护运动中的局限性持续影响着国内的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策略,即割裂了发展与保护之间的辩证联系,在自然资源的管理与保护中具有消极和保守的倾向,缺乏生态责任。美国自然资源获取的海外转向和殖民转向虽然较大程度转移了国内的生态环境问题,维持着自身的高速发展,但也造成全球自然资源供给网络的畸形发展,加剧了全球自然资源的耗竭以及生态环境问题的蔓延,造成了全球生态非正义,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时至今日,美国也不愿积极地参与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缺乏大国担当。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外来物种与美国国家构建的历史考察”(23BSS035)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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