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国研究是国际政治现实的反映。二战结束以来,随着国际体系的不断变迁、小国大量涌现且其国际影响的逐步提高,小国日益成为国际问题研究的重要对象。然而,小国研究虽然取得了较为可观的学术成就,在宽泛的国际问题研究领域却依然处于弱势地位,学科建设滞后,研究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对小国研究进行态势评估和学理思考。
小国研究的发展态势
小国研究与国际体系的演进和小国的发展状况高度相关。迄今,小国研究经历了繁荣、停滞和复兴三个发展阶段。
20世纪50至70年代,虽然两极格局和冷战主导着社会科学,但伴随着民族独立运动的兴起和小国数量的大量增加,作为一个专门领域的小国研究方兴未艾、繁荣发展,小国理论在国际经济和国际政治两个方面竞相发展起来。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小国规模决定了其财富规模,小型经济体被假定为要比大的国家更依赖外贸、更容易发生贸易赤字、更依赖某个单一出口产品,以及很难出口资本或技术密集型商品。与此同时,国际关系学者认为,一个国家的物质规模或相对权力决定了其国际政治行为。因此,类似规模的小国被预期追求类似的对外政策。在这个阶段,广泛探讨的基本问题是小国的生存问题,脆弱性是解释小国思维和行为的常用工具。
到了20世纪80年代,许多学者认为小国概念不是理解世界政治的有用分析工具,小国研究陷入一个争论不休的停滞阶段。在冷战格局下,学界主要关注超级大国的对抗及其影响,小国不过是一个附带提及的话题。新兴民族国家的独立高潮业已过去,并逐渐淡出了学界的视野。大多数小国建国不久,正处于国家转型的过渡阶段,在许多方面面临着生存与发展的难题,缺乏具有分析意义的典型案例。总体上看,小国群体问题依旧,但发展趋势不明,在大国对抗的国际态势下根本不具有影响国际关系的能力。小国研究乏人问津当在情理之中。
冷战结束之后,小国研究迎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与此同时,以科技快速发展、贸易自由化和地区一体化为特征的新的全球语境改变了边界的传统意义,有效缓解了小国固有的规模缺陷,更有利于小国的生存与发展。在良好的外部环境下,许多小国在国家治理、国际影响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就,成为国际政治经济中引人注目且充满活力的国家类别。这些变化挑战了小国经济与外交政策的传统观点,吸引了人们对小国问题的重新关注,再次推动了小国研究。
纵观研究文献可以看出,小国研究具有这样的总体特征:小国界定、小国特性、小国行为在过去、现在、将来都是小国研究的基本命题。相对于大国研究来说,小国研究远远滞后,受到关注的程度更低。相对于微观或国别的小国探索而言,宏观的或整体的小国理论研究更为滞后。
小国研究的学术缺憾
小国虽小,但小国研究却较为复杂困难。小国是一个高度多样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的群体,研究存在着诸多缺憾甚至内在困境。
首先,没有一个通用的小国概念。小国概念一直是小国研究中的最大难题,它本身引发的争论还在进行之中。由此产生的一个结果是,大多数小国研究者都在使用自己的小国概念。概念的巨大伸缩性和多样化的衡量标准,不可避免地给小国研究制造了混乱,给争论埋下了伏笔,也大大削弱了小国研究的学术价值。许多小国研究所提出的论断被歪曲、被夸大、被误解、被争论,大多皆根源于此。
其次,缺乏系统性小国研究理论框架。一方面,多样性严重制约了小国研究普遍性知识体系的建构,因为复杂的小国现实总是提出形形色色的论据以及反例,因而,小国整体研究存在重大的内在困境。另一方面,小国研究中的国别研究、地区性或领域性的研究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研究的理论价值和适用范围受到制约。
此外,以偏概全问题较为突出。扩大研究的意义、延展研究的适用范围可能是社科研究存在的弊端之一。对于不少学者而言,研究特殊性的小国问题易于过度强调和延伸研究的普遍性,并试图从某一特定研究对象或问题领域抽象出一个整体的理论规律。这是有失偏颇的研究样式,但在小国研究的现实中并不少见。小国研究中的许多争论同样根源于此。
最后,研究主体的小国认知多有偏差。小国研究主体可以分为大国和小国的研究群体。这两类研究主体都存在程度不一的小国认知偏差。对前者而言,小国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话题,往往带有不切实际的主观想象,将庞大的小国群体符号化为某种特定的国家形象。对后者来说,研究主体可能更易于偏离价值中立的学术要求。小国研究者在小国问题上往往倾向于强调小国的积极面,而对客观存在的消极面视而不见。似是而非的认知偏差对于理解小国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而言是不利的。
小国研究的学理思考
探究小国的共性和行为规律是小国研究的基本目标。在这个方面,体系视角的小国研究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然而,综合性小国研究存在研究对象高度复杂、动态演进的难题,从丰富多样、高低不同的庞大群体中抽象出小国的共同特征和普遍性规律是极为困难的工作。推动小国研究进程,就要对小国理论探索进行学理思考和总结。
第一,小国独特性是小国研究命题得以成立的理论基础。作为一个规模狭小、脆弱性显著的群体,它们具有不同于较大国家的诸多认知、行为方式。这些独特性是描述和阐释小国问题的基本途径,也是小国研究理论探索的关键依据。没有小国的独特性,就没有小国研究。
第二,小国研究是基于国际比较的相对性研究。从国家规模视角理解国家行为是小国研究的理论源泉。对小国而言,在不同性质的国际体系下,规模效应在不同维度的表现是显著的,也是独特的。然而,这些独特的行为模式是在与较大规模的国家相互比较的基础上归纳而来的。没有大国和中等国家作为标杆,就无法揭示小国的行为特征。因此,小国研究本质上属于比较研究。这同时也意味着小国研究的相对性。小国的任何行为特征都是相对于大的国家的概略性描述。二者之间的行为特征没有质的不同,只有“量”和“度”的差别。
第三,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是小国研究的重要理论思路。作为人类集合体和主权国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国际关系理论、国家发展与变迁的一般性规律同样适用于小国。这是小国研究必须遵循的普遍性原则。然而,小型社会和小型国家有别于其他规模国家的显著特点就是“小”。规模特性也会作用于人类社会和主权国家的普遍性发展规律,强化或弱化这些规律的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看,小国研究又须遵循特殊性原则。二者不可偏废。
第四,传统的辩证思维的特别影响。就内外因关系而论,通常的思维模式认为内外因均在发挥作用,但内部因素是主因,外部因素是次因。这可能更适用于大的国家。一方面,在小国行为成因中,这个规律的适用性较之大的国家或许有所不同。在许多情况下,外因可能是小国行为的主因和直接动因。另一方面,偶然性因素对小国行为的影响更为显著。很大程度上,小国的行为选择和国际表现往往取决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这些要素。
总体而言,通常用于大国的思维模式和理论范式不宜机械套用在小国研究之上,小国研究需要适合该群体的特别思维和理论架构。现有的缺憾绝不意味着小国研究没有学术希望,相反,这也表明小国研究尚有巨大的挖掘空间,是学界应予重视的学术增长点。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