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数字政府建设为中心的地方政务数字化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化运行模式,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政府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迫切需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的特征与实践难题,探索深化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建设成效
作为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数据开放与共享以及数字技术应用等至关重要。党和政府通过政策规划设计、成立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等形式推动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数字政府,强化新型基础设施、政务外网和政务云的融合建设,涌现出“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接诉即办”等创新实践。截至目前,地方政务外网已实现省市县乡100%覆盖,为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行业共享和利用提供了基础条件。各地区已同步接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构建起“管运分离”的政务信息化管理体制,打造了“一件事一次办”的政务服务套餐以及特色专栏。
政府公共数据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数据有序开放是地方数字政府建设能力和回应能力的重要体现。依照国际数据开放标准,数据开放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数据开放涉及数据编目、数据更新、数据分类、数据获取以及开放需求等,完善数据开放机制能够最大程度释放数据效能,满足其他主体数据共享的需求。一方面,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数据开放,按照管运适度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政府数据开放的主体职责,成立了相关的数据管理机构。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构建了数据开放的分级分类体系,向公众征集数据开放的意见,设定无条件开放、有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的数据类型。部分省市的数字政府建设以数字民生作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出台文件促进政务数据的共享和开放,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部分地方数字政府“一局一司一中心”的“品字形”架构基本建立,“1+N”省级云基础架构基本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模式日益丰富,建立众多移动应用品牌,推动实施“跨省通办”“全网通办”“全网承办”等政务服务。政务数据共享与应用制度基本建成,数字政府总体架构、平台支撑体系与实施体系基本明确,电子监管和电子印章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协同机制基本完善。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为指引,政府各部门践行“一网通办”的能力显著提升。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体系、管理模式与制度规范初步形成。
建设特征
从当前我国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实践来看,全方位打造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模式是各级政府数字化转型的中长期目标。
国家提出的标准化和一体化要求为地方数字政府建设提供了先决条件。在国家关于数字政府建设时间表和线路图的顶层设计之下,各地方政府基于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数字化转型规划,主动适应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坚持创新引领和问题导向,先后出台了支持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政府的规划与政策供给构成了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随着地方数字政府建设的政策供给密度显著加大,政策设计方向更趋明确,突出了标准化、应用性、规范化和机制化的特点,同时政策供给的地域性和系统性特征较为明显。
同时,各地方数字政府政策创新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以及新政策在地域上的扩散为主要过程。在具体的政策创新实践中,以实现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为目标,由权威部门出台数字政府政策规划或指导意见,进而在市级以及更大范围内开展试点示范,形成新旧政策的对比效应。“十四五”以来,地方政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推动政策全面创新,积极推动线上线下场景深度融合,以提升政策效果能见度为行动逻辑,先后推出了省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以及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等创新政策。除此之外,地方政府通过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上级精神指示推动政策全面创新。
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政府职能转型和结构重塑,是当前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信息化推动现代化的形式主要以数字技术赋能、数字化场景创设、基础设施智能化以及数字沟通等为主。一方面,地方各级政府在业务领域逐步引入数字化技术,打造新的服务平台,在信息输入端和输出端均以数字化形式推进业务开展;另一方面,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数字政府建设理念,营造适应地方经济发展能力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数字环境。
发展举措
尽管技术赋能与算法治理带来的自动化行政对提升政务服务效果显著,但在无形之中也形成了“技术专制”的现实难题。目前,地方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体化的政策规划和指导方案,在省、市等层面逐步将“互联网+政务服务”作为数字政府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地方数字集约化平台、开放数据和民生服务主题的应用结果显示,“互联网+”模式导致的自动化行政难题持续存在。该问题也是信息技术发展的自然结果,须聚焦线上线下协同发展,多维度探寻优化策略。在当前和未来政策设计中,要适度优化过于依赖技术的政策设计;同时,有必要在线下窗口服务中提供更多与线上同质的技术性指导和适老服务工具,扩大数字红利的群体获益范围。
近年来,全国性的地方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结果显示,聚焦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有利于实现各级地方政府数字化转型渐进目标。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可从政务服务跨区域协同、技术体系、数字应用、管理规范、标准化以及“好差评”制度等方面作出政策设计与部署。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以整体性治理思维推动数字应用能力提升。首先,要从技术层面破除传统难题。针对数据间歇性开放、审批程序复杂以及数据质量较低的现象,要在技术层面逐一解决,构建稳定、全时段的网络服务系统;简化政务服务事项审批程序,提高数据采集和共享质量。其次,要从组织层面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水平。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数字素养直接影响政务服务能力及其成效评估结果。因此,要加强领导干部数字应用能力培养,提升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和数字治理能力。充分发挥地方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带头作用,普及政务服务内容和移动端APP功能,营造全民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氛围。最后,要重视数字政府成效评估的价值。有必要结合统一性评估指标要求,逐一弥补政务服务专项指标短板。在未来的政策评估中,可将服务成效度、办理成熟度、方式完备度、事项覆盖度和指南准确度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点目标,稳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进入新发展阶段,政府将在各种网络运作的法律规则确立和政治规则制定方面继续扮演综合角色,持续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将为数据安全治理奠定基础。一方面,纵向政府层面要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台符合地方区域情况的数据安全政策法规。另一方面,横向政府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从政策供给侧角度优化现有政策,及时出台有关数据安全的条例、办法或部门规章。针对“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技术赋能条件下催生的数据异化、数据泄露以及个人信息被窃取等现象,既要加快构建安全可控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升级消除数据安全风险的手段和方法,又要加快出台地方数字政府建设中长期政策规划,确保政务数据安全、有序发展。
(作者系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