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财产虚拟化的演进逻辑

2025-01-23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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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这进一步突出政治性,体现出人民性特征,明确了金融工作满足人民群众金融需求的发展导向。从宏观层面来看,家庭财产问题本质上是家庭作为经济部门在一定的财产观下参与社会总产品生产与分配的体现;从微观层面来看,作为一项重要的金融决策,家庭财产持有会显著影响劳动力市场参与、人力资本投资等其他决策。我国家庭部门的财产演进呈现出“从有形财产到无形财产”的虚拟化变动趋势,具体表现为“从无到有、从实物化到金融化、从金融化到数字化”的发展过程。
  纵观历史,人类财产的产生过程可以从生产活动两分法入手进行分析。第一类是物质资料的生产,第二类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自从家庭以原始群形态存在以来,上述两类生产活动都在家庭这一组织形态下开展。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发展,生产要素专有化程度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形态也呈现出“家庭→市场→厂商”的演进路径。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导致家庭部门逐渐退出了第一类生产活动,仅仅保留第二类生产活动。相应地,生产社会化创造出的大量财产也根据不同社会组织的贡献与功能开始在各部门之间进行相应分配,逐渐形成了当前的财产配置格局。
  从无到有:有形财产占主导地位
  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是财产的主要存在形式,且以固定资产、存货等有形的生产经营性设备工具为主;家庭财产种类和规模都很少,存款、金融产品等形式几乎没有。与此同时,城乡家庭大都子女众多,人力资本丰裕充实,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实施,家庭第二类生产活动开始削弱。改革开放以后,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家庭开始有结余资金购置提高生活水平的有形财产,“三转一响”、电视机、收录机等就是典型代表,从事经营活动的家庭还持有一定数量的经营性资产。这一时期家庭金融资产主要以储蓄存款和国债为主。
  这一阶段的金融运行逻辑在于金融抑制政策的实施产生的一系列经济后果:公私利益关系不协调导致资源配置的人为稀缺,社会财产生产与分配偏重于公共财产,忽视私人财产,生产激励的缺乏造成社会产品生产能力低下,进而限制了家庭获得财产的能力与实际数量。
  从实物化到金融化:价值增殖方式的虚拟化
  20世纪90年代初期,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出现,为中国众多家庭财产配置走向证券化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实现平台。90年代末期,住房货币化改革的实施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房产开始逐渐成为中国家庭主要的财产类型。进入21世纪后,中国家庭财产配置开始呈现“金融化”特征。
  有观点认为,房产属于实物资产,并不体现“金融化”特征。笔者认为,中国广大家庭购置房产往往采用按揭购买的方式完成。同时,房价上涨机制已经脱离了实物产品的成本加成定价方式。或者说,房产的增殖方式已经脱离了“房屋”这一实际产品的生产过程,表现为单纯的货币利润不断上升而没有实际产品的同步增加,这一现象被学界定义为价值增殖方式的虚拟化。以上两方面特征均表明房产被赋予了显著的金融属性,再加上家庭持有的以股票为代表的有价证券属于典型的虚拟资本证券化产物,因此本文将中国家庭这一阶段财产配置的过程特征界定为“金融化”。
  这一阶段的金融运行逻辑表明,经济货币化进程不断加剧,家庭获得资源的各类约束在逐渐放松。金融创新和信息技术进步使得货币利润获取规模与速度不断提升,且与实体经济运行逐渐脱离。宏观经济层面的经济虚拟化推动了家庭财务报表结构的更新,房产金融化定价带来的债务压力以及日渐增加的养育成本降低了代际人力资本配置意愿,家庭从事第二类生产活动的功能被进一步削弱,即使国家层面不断放松生育政策约束也效果甚微。与此同时,宏观经济运行需要家庭部门承担净储蓄者的角色,为经济运行注入资金流量。这些现象都导致家庭部门承担的经济角色正在逐渐被固化。
  从金融化到数字化:使用权限与价值增殖方式的双重虚拟化
  美国经济结构中虚拟经济“高增长低就业”与实体经济“低增长高就业”的二元化特征致使其长期深陷金融危机泥淖,最终完全依靠美元全球货币地位支撑下的多轮量化宽松政策才逐渐摆脱危机,这让我们充分意识到经济发展“脱实向虚”的危害。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家庭农场等词汇开始频繁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媒体中,这说明我国已经充分意识到在微观层面夯实实体经济基础的必要性。从家庭角度来说,让第一类生产活动逐步回归家庭部门可以有效延缓经济过度虚拟化,在微观层面更具有操作空间。
  让家庭部门重拾第一类生产活动,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增加重资产投资(例如增加生产经营设备购置、场地空间租赁等),这一过程必然有助于吸纳就业、增加税收,增加的各项有形设备有助于稀释和化解风险。然而,现实并不以政府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大部分家庭对于重资产投资的兴趣并不高,原因在于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较大(例如经营不善亏损、外部营商环境)。从个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出发,家庭更加偏好于轻资产投资、有利于避税以及经营风险相对小的项目。
  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在经济中的深度嵌入,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多重“数字+”经济业态。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2020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当中,均出现了“数据要素”这样的官方表述。党的二十大报告适时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作为要素在微观经济层面的渗透与嵌入也表现出了十分显著的效果。从家庭层面看,数据要素有望取代金融资源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在于,储蓄存款日益下降的利率水平以及资本市场不断下降的投资效率正在消磨广大家庭投资者的金融资产配置热情,较高的金融知识门槛和信息不对称也会让资本市场的后继参与者逐渐望而却步。相对而言,数据要素在家庭层面的表现形式具有更低的技术门槛,自媒体推文、声音、语言、短视频等“产品”形式对于广大家庭来说都十分熟悉,而“生产”它们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机,最多再加上一台电脑,这样轻资产、低投入的“生产设备”组合符合家庭财产配置的激励动机。一旦家庭生产的上述数字化产品获得一定的关注流量,家庭便可以实现“变现”获利,数据要素就真正转换为家庭的数字化财产。
  上述分析在这里存在一个典型化事实需要正视:数据要素转换为数字化财产的过程具有使用权限与价值增殖方式的“双重”虚拟化特征。首先,家庭使用数据要素尝试获取收入,实现数据要素向数字化财产的转变,那么数据要素的产权就必须得到合理配置,包括私有、公有还是共同所有。同时,还需要将数据要素和数据产品进行区分,分别明确二者的产权界定。截至目前,家庭成员在数据要素和数据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其使用权限的界定是模糊不清的,家庭成员使用和获取数字要素似乎没有什么成本,数据要素本身似乎也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但是数据要素的生产过程也承载了广大劳动者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根本原因在于数据要素的产权边界没有得到严格明确,这给人以获取数字资源“零成本”的假象。笔者认为,这是第一层虚拟化特征。其次,数字化财产实现价值增殖方式是虚拟的,是与实际产品生产过程相脱离的。当前,家庭部门的数字化财产实现价值增殖主要表现为在一定数量的受众群体基础上衍生出诸如“粉丝充电”“广告植入”等获利模式,在这样的模式之下获得的收入,要么是来自关注者的财富转移,要么是来自广告方的付费补偿,这与实际产品生产过程并无直接联系。笔者认为这是第二层虚拟化特征。双重虚拟化特征的存在,意味着数据要素的产权边界与平台监管力度将成为家庭数字化财产形式未来持续发展的约束条件。
  (作者系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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