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地中海文明史画卷中,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海盗形象历经了漫长的嬗变历程。在《荷马史诗》中,有关海盗行为的描述不胜枚举,其中对其“苦难”意涵的描写尤为明显。如奥德修斯对牧猪奴欧麦奥斯(Eumaeus)所言:“我忍受过无数不幸,不妨再忍受一次。肚皮总需要填满,怎么也无法隐瞒,它实在可恶,给人们造成许多祸殃,正是为了它,人们装备坚固的船只,航行于喧嚣的海上,给他人带去苦难。”但如果就此认为海盗行为是一种害人害己从而在社会道德层面遭人厌弃的行为,那难免失之偏颇。事实上,奥德修斯虽然反复强调海盗行为的风险和不幸,但他在捏造自己作为克里特人的劫掠故事中,也因海盗行为而夸耀:“我一向着迷于配备划桨的战船、激烈的战斗、光滑的投枪和锐利的箭矢,一切令他人恐惧、制造苦难的武器。定是神明使我心中喜爱这一切,其他人则以种种其他劳作为乐事。在阿开亚人的子弟们进攻特洛伊之前,我九次率领战士和迅疾的船只侵袭外邦人民,获得无数战利品。我从中挑选喜爱之物,然后抽签又分得许多,于是我家境迅速富裕,在克里特人中既令人畏惧,又受人仰慕。”
据此可知,诗人对海盗行为的认知呈现出貌似矛盾的态度,一方面认可它作为勇士行为带来的财富和“荣耀”,另一方面强调其对劫掠者和受害者造成的苦难和不幸。不过,诗人在描写海盗行为的负面影响时,屡屡以被迫谋生之辞为他们的海盗行为辩护。以此视角看,看似矛盾的海盗叙事便在深层逻辑中达成某种和谐。在诗人看来,海盗行为及其带来的荣耀和苦难,皆因世人拘于谋取生计、获取荣耀及提高社会地位等编织的牢笼而无法超脱所致,此乃“宙斯的旨意”。换言之,海盗行为是诗人笔下文明社会屡见不鲜的活动,并无明显负面内涵。相较于《荷马史诗》,赫西俄德的《工作与时日》对暴力攫取财富极力谴责,这是其正义观的核心内容,而正义观很大程度上又是其笔下文明社会的伦理基础。两个文本对掠夺财富和文明社会的迥异书写,事实上折射了城邦时代初期社会观念的激荡和变革,预示着海盗形象逐渐发生明显转向。
古典时代的修昔底德以崇今抑古口吻对希腊人的海盗行为予以描述,声言在早期时代,“这种行为完全不被认为是可耻的,反而是值得夸耀的”,“现在大陆上某些居民仍以曾是成功的劫掠者而自豪”。修氏的海盗行为叙事,一方面历时性地展现出海盗行为社会观念的变迁;另一方面共时性地呈现出此时希腊世界不同族群对海盗行为迥异的价值判断,由此从文本层面最早孕育了海盗行为与文明世界二元对立的叙事范式。德摩斯梯尼利用海盗话语对马其顿国王的政治攻讦,尤其将后者塑造为“希腊的海盗”的描写,间接明确了海盗与希腊文明世界的二元对立。公元前3世纪的波利比乌斯借助海盗行为的素材,将埃托利亚人、斯巴达国王纳比斯塑造为“希腊世界的海盗”,把惯于劫掠的伊利里亚人塑造为“所有其他民族之公敌”,这使海盗与文明社会的二元对立书写更进一步。而真正将海盗建构和书写为“公敌”的作家是罗马共和末期的西塞罗,他直言“海盗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敌人,而是人类公敌;在此情形下,诚实与誓言不应予以遵守”。西塞罗的此般定义明确了文明世界倡导的诚实和守信等美德,不仅不应推之于海盗世界,而且应将海盗视为文明秩序的威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海盗负面叙事的落幕,随着“罗马和平”的到来,一批知识精英以更为浓烈的二元对立色彩塑造海盗的负面形象。如斯特拉波、狄奥多罗斯从自然环境差异性的视角为海盗“野蛮”之说寻找现实依据,认为“野蛮”族群往往居住在崎岖荒凉之地,更可能陷入贫困,从事海盗或强盗行为。李维则更多地因袭了西塞罗“海盗即公敌”的书写范式,认为利古里亚海盗背信弃义,罔顾文明世界的协议和法律,并不是罗马的“合法敌人”。承继上述作家笔下海盗世界与罗马文明世界相互区隔的叙事方式,普鲁塔克、阿庇安等人认为,海盗对罗马世界的道德规范、神祇信仰及国家荣誉造成严重冲击。据此叙事逻辑,普鲁塔克等人将公元前1世纪剿抚海盗的大将格涅乌斯·庞培建构为清除文明世界之恶疮、匡正野蛮社会之恶习的理想战士和文明使者。此外,盖乌斯·屋大维借助海盗行为素材对绥克斯图·庞培“海盗之首”形象的描写及维莱乌斯等作家的沿袭记述,以及元首制时期一批有关海盗行为文学作品的诞生,进一步强化了海盗与文明世界的势不两立。需要强调的是,自罗马共和中期以降,一批批知识精英的海盗叙事以渐趋浓烈和层层递进的笔触展现出来,海盗及其帮凶不仅处于罗马法治世界和文明秩序之外,而且严重威胁着后者的安全,罗马的扩张行动则顺理成章地被书写为攘除奸宄、济世匡时乃至传布文明的丰功伟业,凡此种种从文本层面阐释了罗马向地中海地区扩张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此类历时性的海盗文本,层累地筑造起一套以海盗行为与文明话语为基本要素的叙事结构,蕴含着浓厚道德化和政治化的修辞意味,很大程度上是基于胜利者立场对失败者话语建构的产物。
以此视角看,海盗行为元素在古代文本中文明和野蛮二元叙事范式建构中的作用可谓源远流长,并渐趋成型和完善。在荷马笔下,谋取生计、获取荣耀、提高社会地位等要素表征着海盗行为概念的主导性特征,这些特征构成史诗劫掠叙事的现实基础;在《工作与时日》等史诗中,对暴力掠夺的不同态度成为正义和罪恶、文明和野蛮的基本分野,这表征着希腊古风时代城邦的兴起和社会观念的嬗变;希腊古典时代至罗马帝国时期,随着国家形态的成熟及其引起的深刻变革、诸势力借助海盗话语政治和军事博弈的激烈进行以及历代知识精英文明与野蛮二元叙事的铺陈,古典文本中海盗行为之前蕴含的谋生和荣耀特质逐渐遭到删减、弱化乃至剥离,代之被赋予、添加和扩充的则是“海上祸患”“海洋疫病”“人类公敌”等标签,文明观念视域下海盗形象的内涵及其演变逻辑基本定型。此类观念和书写对罗马帝国后期、中世纪乃至近现代世界的海盗行为观念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系苏州科技大学历史学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