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消费为驱动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01-1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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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文化创意产业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呈现出技术更迭快、传播网络化和消费个性化等特点,对于推动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提出要“提高创意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推进文化与信息、工业、农业、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数字经济时代,文化创意产业更多的是符号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与一般商品不同,文创产品价值的实现更依赖认知与情感。消费社会学将符号与消费者的关系作为核心议题,消费符号被看作在传播中改变消费者态度的视听性话语。笔者借鉴消费社会学符号价值理论,从消费内容、消费理念、消费模式与消费场景四个角度探究文化创意与市场对接机制,以期为中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内容:
  符号生产与意义共享
  消费社会中,符号秩序成为统治一切的超级现实主义的编码系统,消费品和消费过程中承载的意义是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价值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符号意义,迎合消费者的编码系统才会被接受。鉴于此,笔者从符号生产和意义共享两个角度探讨消费内容对于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从符号生产角度看,要促使消费者从符号的被动消费者转化为主动生产者,在生产中消费,也在消费中生产,可以通过创意征集、举办数字文创设计大赛来实现。同时,推动优秀IP跨平台开放与转化,拓展其符号意义,打造线上主题乐园,推动沉浸式体验业态发展,将现有文化内容向沉浸式转化,丰富消费者的虚拟体验。意义共享主要体现在营销层面,结合数字文创产品符号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自媒体制造话题,引起消费者的情绪共鸣;促进虚拟IP与实体产业结合,赋予文创产品符号价值,满足不同圈层消费者意义追寻的需要,唤起怀旧情绪,增加产品情绪价值。
  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理念:
  认知塑造与印象重构
  消费社会中,消费不仅是市场商品化行为,也在日常生活中交叉至文化、社会等领域,并因此具有道德神圣化逻辑。不同于物质商品,数字产品被赋予虚拟化、数字化及零边际成本等特征,消费者对其持有的道德逻辑也发生了变化。比如,消费者思想上支持正版却在实践中使用盗版,社会大众对于电竞、动漫等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持有负面印象。因此,认知塑造与印象重构势在必行。认知塑造层面不再局限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宣传,而是要增加数字产品的小额消费,促进消费者不假思索地随性消费,打破免费惯性。
  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模式:
  身份认同与生活方式
  数字时代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转变思维,可将数字文创产品消费由礼物性消费、一次性消费转化为日常性消费,建构为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和身份认同。具体而言,要立足于城市特色,通过建立文创咖啡馆、文创书店等方式将日常生活方式文创化,推动居民在日常消费中增加文创含量,给日常消费增加附加值。同时,引导现实偶像与虚拟偶像代言文创产业,发挥粉丝经济的助力,并打通“在场”与“在线”两个空间,发展“线上+线下”多元融合的消费模式。发挥线上交流互动、精准营销等优势为线下消费引流,打造覆盖线上线下的产业链条,推动线下场景体验与周边产品消费,增强数字文化作品的影响力。同时,打造数字文创商圈合作模式,鼓励商业消费场景引进数字文创项目,促进数字文创与夜间消费、周末消费、打卡消费等新消费趋势相融合。此外,加强数字文创产品消费中的话题性,凸显文化消费的社交属性,将消费塑造为一场社交,打造基于社交、互动的新消费模式。
  数字文化创意产品的消费场景:
  空间建构与技术赋权
  空间是一种被设计出来的符号体系,拥有表征符号的空间是具有生产性的社会空间。本文从空间建构与技术赋权两个层面提出建议,前者指建构利于创新的社会空间,后者指为社会空间提供技术支持的设备保障。空间建构层面需要建立数字化产品交易平台,方便用户购买、展示和交流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同时,建立科学规范的数字文创产品价值评估体系,建成公平和科学的定价机制,推进分散的数字文化资源互联互通。可尝试借鉴科研项目招标方式,建立IP扶持项目,培育本土IP,并建立动漫、影视等艺术作品的分级机制以部分取代审核机制,增加创作自由。技术赋权层面需要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装备产业,提升文化产业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扩展现实、交互引擎、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在数字文创领域的运用,培育一批数字文化装备企业;推动区块链技术与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创新并积极推动数字文化下乡进村,针对老年人群、失能人群开发支持设备,消除数字鸿沟。
  数字经济时代,科技与文化是驱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双轮。数字文化产业结合了二者的优势,使创意成为商品价值构成的重要因素。创意、品牌设计居于产品价值链的上游,对于提升产品的附加值意义重大,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有利于提升企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促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数字中国建设背景下扩大数字消费的文化策略研究”(24BSH079)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东华大学人文学院讲师;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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