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的法律规制

2025-01-0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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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强调,物流是实体经济的“筋络”,联接生产和消费、内贸和外贸,必须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当前,“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已经成为推动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要力量之一。这一模式的创新与运行不仅能够提高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而且能为消费者带来更加便捷的服务体验。当前,互联网与物流行业经营融合日益密切,物流行业迫切需要走出一条降成本、集约化、网络化、现代化发展之路。在数字经济深入发展的新形势下,需要完善“互联网+高效物流”法律法规政策体系,以保障我国供应链物流、电商物流、智慧物流等新型物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的实践与创新。
  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
  持续创新
  “互联网+物流”是一种用互联网思维做传统物流的商业形态。互联网典型业态是基于数据的“基础业务+增值业务”新业态。“天网、地网、车网”共同打造“物流淘宝”生态圈。天网与地网实体平台之间的对接必须通过互联网完成,使制造企业、物流企业、社会资源、终端客户互联互通。这就需要构建互联生态圈的服务平台,提供综合的金融、保险、办公、物业、商业、生活配套设施等保障服务。“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创新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推进物流信息平台化。“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的核心在于物流信息平台的建设。通过搭建物流信息平台,货主可以便捷地发布货物信息,物流企业和司机则能够快速筛选出符合自身运力和路线的货源,实现精准匹配。这种平台化的运作模式大大提高了物流效率,降低了运营成本。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平台,企业可以实现对物流全过程的透明化管理和追溯,确保货物的安全和真实性。
  二是推进大数据技术的应用集成化。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对海量物流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企业能够准确预测货物流量、流向以及运输高峰低谷等情况,从而合理安排运力,优化运输路线。例如,中国物流集团旗下的某数字物流平台依托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为实体经济提供数智物流与供应链综合解决方案。
  三是推进仓储配送智能化。智能化仓储配送是“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的另一大创新点。通过应用智能化物流装备,企业可以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同时,智能物流技术的发展还推动了个性化服务的发展,如定时配送、夜间配送等,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需求。例如,某O2O电商配套物流的企业主要提供餐饮外卖和生鲜宅配服务,开发了智能调度系统,实现了订单的快速分配和高效配送。再如,微仓库物流模式通过在城市中设立多个小型仓库,实现了货物的快速分拣和配送。
  四是推进物流体系生态化。“互联网+高效物流”模式还促进了物流体系的生态化平台与模式构建。在这一生态体系中,物流企业、人工智能、电商平台、制造业等相关行业紧密合作,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生态系统。这种合作模式不仅提高了整体竞争力,还推动了物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例如,某知名互联网物流平台通过按需计费模式,实现了物流费用的透明化和个性化。
  优化“互联网+高效物流”
  模式的法治路径
  一是完善“互联网+高效物流”法律体系。完善“互联网+物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深化物流领域改革,系统梳理、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破除制约互联网与物流业融合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简化物流企业设立和开展业务的行政审批手续,最大程度减少对物流企业业务创新的限制,培育骨干物流企业,增强物流发展新动能。完善“互联网+物流”标准体系,加强物流信息标准化。加快物流技术、装备、流程、服务、安全等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物流数据采集、管理、开放、应用等相关标准规范,重点完善包装、托盘、周转箱、货品编码等标准。加强基础共性标准、关键技术标准和重点应用标准研究,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企业间物流信息交互标准以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开发、通用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并加强推广应用。
  二是完善物流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监管模式,贯彻先进监管理念,实施多元化监管手段。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信用征集、信用管理、信用惩戒、信用奖励机制。健全柔性监管机制,发挥物流政策的诱导、建议、劝告、鼓励、奖励作用。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监管合力。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物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物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运行中的作用。完善系统监管机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于市场能够解决或者通过事后纠正能够解决的事项,更要强调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物流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实现货物来源可追溯、运输可追踪、责任可倒查、违法必追究。
  三是完善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制度。要强化安全支持与促进体系,健全安全预警机制,保障互联网安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网络运行安全首先要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加强“互联网+高效物流”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建设完善集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于一体的综合安全防御体系。落实网络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利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
  四是完善维护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法律制度。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和物流业的深度融合,推动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发展。支持建立以消费者评价为基础,以专业化第三方评估为主体的市场化电商物流信用评级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提供一体化、集成化物流信用信息服务。完善相关领域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和物流业深度融合。完善物流行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研究将大型物流信息平台的用户信用状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物流业务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是完善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促进法律政策。完善“互联网+高效物流”产业发展促进制度措施;健全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与扶持措施。这些促进措施要发挥效益、形成合力,促进“互联网+物流”发展。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智能仓储配送设施,物流云、网、端等应用基础设施以及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等项目建设。
  综上,要加强物流信息平台的法律规制。政府应加强对物流信息平台的监管,确保其信息安全和合规运营。物流行业与企业也应加强自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不受侵害。加强大数据应用法律规制,确保数据合法收集和使用。加强对大数据应用的监管,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加强对智能化物流装备的监管,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和协调,推动形成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的市场环境,促进“互联网+高效物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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