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巩固中华民族的文化主体性

2024-12-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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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文化主体性,是指一种文化在与外来文化相遇时,既能自觉自省,又能自尊自重,且在此基础上产生积极的适应性与创造性。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问题关涉中国文化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地位和命运,关涉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在全球化浪潮中的自我定位、发展路向和民族认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文化主体性的重要意义,将文化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中,中华民族文化主体性的持续巩固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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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史维度看,中华文化主体性是在文明交流中确立的。早在夏商周时期,中华文化就已经开始西向的对外交流,考古学家童恩正先生所揭示的“我国从东北至西南的边地半月形文化传播带”,这条文化传播带把中华文明和古印度文明、古埃及文明连在一起,翻开了中华文化对外交流互鉴的篇章。秦汉以降,中华文化与域外交流愈加广泛而频繁、具体而深入,汉代张骞出使西域、佛教东来,隋唐与阿拉伯和欧洲的文化交流,明代郑和航海远至西亚、非洲。这一过程中,中华文化兼收并蓄、求同存异,展现出突出的包容性和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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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两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对于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赓续中华文脉和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当今世界各种文化形态多元存在、多样发展,既交流互鉴又角逐竞争的时代条件下,只有遵循“两个结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批判借鉴西方文化有益成果,洋为中用、开拓创新、中西合璧、融会贯通,才能成功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理论话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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