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互助养老行稳致远

2024-11-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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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农村6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比相比城镇水平高出7.99个百分点,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养老服务费用承受水平等指标低于城镇水平。为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当前,农村社会养老资源短缺,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村社为单位的互助养老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养老体系的现实选择。“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互助性养老。2024年6月,民政部联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22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互助养老因地制宜持续推进,并就营造农村养老助老良好氛围、强化工作督促指导等问题作出了具体部署。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互助养老的政策,积极开展实践探索,涌现出上海“时间银行”模式、河北“幸福院”模式、江苏“睦邻点”模式等多种实践形式,农村互助养老取得一定成效。
  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构建积极老龄化社会的有效手段,但在实践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部分地区缺乏专用的老年人活动中心、必要的医疗设备或康复器材,也存在缺少专业的养老服务人员的情况,农村老年人在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等方面互助养老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不少乡村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不高。这些问题的成因有三方面。
  一是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现行农村互助养老的相关政策文件侧重于宏观的、全局性的指导方针,没有明确规范互助养老的运作机制、要素支持,实效性、可操作性的条款不多,制约了互助养老的健康发展。比如,互助养老专项资金支持来源不明确,一些农村互助养老项目因为没有给予稳定持续的项目资金支持,后续支持跟不上,互助养老项目“虎头蛇尾”,甚至名存实亡。
  二是互助养老宣传不到位。基层干部没有认识到互助养老模式对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要性,认为互助养老是“自助养老”,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情,没有义务提供支持。
  三是老年人群体对互助养老认知水平有限。一方面,部分老年人受孝道思想、血亲观念等因素影响,对互助养老不了解并抱有错误认知,认为互助养老是不光彩的,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相当数量的农村老年人受文化程度、“数字鸿沟”之困,不能有效地操作高科技数字产品,参与互助养老的内生动力不强。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放大“近邻”“熟人”优势,实现老有所为和老有所养的有机结合。但要不出村、不离乡实现老有优养,既要满足经济支持、生活照料等生存型需求,又要满足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享受型需求,让农村老年人过上有尊严、有价值、有质量的养老生活,仍需瞄准堵点发力。
  第一,统筹资源、精准投入,打造“有为政府”。首先,加强互助养老基数摸底,科学预测农村未来养老人口基数,结合人口变动态势,制定符合当地情况的农村互助养老规划,因地制宜出台农村互助养老指导性政策文件,促进农村互助养老工作的有序开展。其次,细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执行标准,结合农村老年人经济情况、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加强农村互助养老场地建设、设备购置,提供相应的食宿、护理、娱乐等消费补贴,适度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第三方机构参与农村互助基础设施建设,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农村互助养老绩效。最后,瞄准“互助养老圈”长效自运转的机制优化和创新,保证农村互助养老的规范性发展,推动农村互助养老创新化、专业化、品质化发展,同时,细化农村互助养老专项资金监管措施,提高农村互助养老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激活村“两委”村级服务效能。成功的村社互助养老需要制度和村级自治组织的协同推动,不仅要处理好政府与集体的关系,还要处理好集体与村民的关系,要盘活村“两委”需求识别、资源整合、服务供给等比较优势。一是将农村社区代际互助养老服务纳入村“两委”工作内容,明确责权,帮助农村老人树立可获远期效益的信心。二是持续推动村“两委”减负,鼓励村“两委”集中精力创造性开展互助养老工作。三是村“两委”要优化乡村规划,将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无障碍环境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整合新时代文明讲习所、医务室等资源,盘活乡村闲置校舍、厂房等集体资源,打造农村互助优养空间。四是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运行平台,对服务双方的需求与供给进行精准定量、存储、发布,拓展互助养老参与主体,积极培育代际互助,从低龄老年人力资源向包括村干部、留守妇女等多元人力资源发展。
  第三,释放村民内生动力。村社互助养老本质上是互助养老,是农民自发选择,迫切需要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心理认同。一方面,培育发展新型养老文化,将传统社会文化中的人文关爱与集体主义精神结合起来,将互助文化纳入村规民约建设工作,培育互帮互助的文明风尚。另一方面,通过上门讲解、村内公告栏张贴宣传海报、微信群推送等方式,传播互助精神和志愿精神,宣传农村互助养老的美德,塑造良好的互助养老文化氛围,提高农村互助养老社会认识度,增强农村老年人认同感和接受度,让更多农村低龄老年人、青年人成为志愿者。同时,优化责任分担机制,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参与服务管理,分担乡村社会治理风险,避免因意外事件对村干部进行道德绑架。
  第四,鼓励社会组织专业帮扶。一方面,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生态系统的运行机制,优化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管理机制,细化社会组织参与流程,加强社会资源的开源引流。另一方面,支持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聚焦参与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低龄老年人、志愿者群体,开展老年人基本照护知识和技能、生理及心理康复护理的培训,促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政府借助底线考核等强制性制度变迁,推动普惠性养老的全覆盖,但是难以完全兜底,过度介入会产生福利依赖陷阱。为此,仍有必要探索构建符合农村实情的互助养老服务有偿购买和支付机制,以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购买方式,推动农村互助养老由兜底型养老向普惠式养老、高质量积极养老转型。当前,以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提质升级,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优化互助养老服务资源供给链,精准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老人的服务项目,可以提高互助养老效率。这就要积极支持与银发经济相关的创新服务,借助市场运作策略优化农村互助养老政策,清理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的政策堵点,厘清关于权利义务方面的法律盲点。同时,将养老互助人才培育纳入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总体部署中,适度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吸引第三方机构参与人才培训。
  总之,实现农村互助养老健康发展,需要构建“政府统筹、村委牵头、村民参与、专业帮扶”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村社互助综合体,各类主体各司其职,形成农村互助养老合力,编织一张社会成本低、可持续的照顾网络,助推农村互助养老行稳致远。
  (作者系湖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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