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谢增毅: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2024-11-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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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我院党的纪律建设,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联合中国社会科学网推出“纪委书记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栏目,刊发部分院属单位纪委书记学习体会文章,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法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了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作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纪检干部,应认真学习贯彻《决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纪律建设,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决定》明确了法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决定》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中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决定》还明确“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并在第九部分专章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此,应深刻认识法治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领悟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一)法治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发挥法治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推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是各国治国理政的共同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法治与深化改革、推进现代化关系密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改革越深入、中国式现代化越向前推进,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会越大,需要防范化解的风险就越复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就越重要,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切实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事业的发展,改革的深化、事业的发展也必然要求法治的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应当同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一是应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维护国家法治尊严和权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需要修改法律的应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推进改革;有的重要改革举措,需要法律授权的,应按法律程序依法推进。在立法时充分体现改革的方向、原则和要求,对与改革方案相抵触、已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或废止。

  二是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应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保障改革举措,确认改革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已有制度需要不断健全,新领域新实践需要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制度完善既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也需要依靠法治对制度成果加以确认。通过改革和法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决定》对法治建设提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准确把握《决定》对法治的部署和要求,是做好法治工作的前提,也是法学理论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贡献法治智慧的基础。

  《决定》在第九部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用专章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角度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了全面系统部署。此外,改革的许多领域都和法治密切相关。例如,《决定》第二部分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部分提出“制定金融法”;第八部分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十二部分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第十五部分提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可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诸多领域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

  作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我院“三项共识”,以实际行动铸牢对党忠诚。应结合《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尤其是法治领域的改革任务,努力推出有理论深度和实践价值的对策研究成果,在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取得新进展。《决定》公布不久,法学所就于2024年8月举办了“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深入研讨《决定》中的重大法治问题,取得了良好反响。要在法治与改革、法治与现代化等重大法治问题研究上继续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发挥法学所和国际法所学科齐全的优势,从法学不同学科的角度深入研究法治领域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改革课题,尤其是加强对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生态环境法典、反跨境腐败法的制定和编纂以及监察法修改等重大立法课题的研究,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发挥法学研究国家队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

践行法治精神,加强纪律建设

  作为法学理论工作者和纪检干部,要带领本单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好纪检工作,为贯彻落实《决定》各项改革举措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纪律建设。要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纪律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教育、监督、执纪等工作,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研究所各项事业发展和各项工作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

  二是加强党内法规研究。要发挥法学专业优势,认真研究《决定》提出的“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等重要课题,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为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贡献力量。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要发挥法学所纪检监察学作为我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重点学科的优势,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近年来,法学所专家学者已出版了《监察法学原理》等著作,今年法学所、国际法所举办了“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术研讨会、“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主题研讨会等学术会议,今后将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努力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理论支撑和学术支持。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纪委书记、法学所副所长)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曾煜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