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越来越多的国际关系学者关注国家间信任问题,但是相较于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国际关系学科对信任问题的研究严重迟滞且阻力重重。当前,国际关系学科中的信任研究问题之争存在三个鲜明特征:一是对基础性问题缺乏共识,各执己见;二是对信任的理解各持其意,互不承认;三是对信任的研究路径各行其道,难有交集。
信任研究存在多维面向
信任是重要而又较为隐秘、多维的概念。概念的多维性导致意义阐释的多元化,这也是各方争议的源头。信任是一种理性认知,是一种心理感受,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大多数人习惯性地将信任理解为一种纯粹的“心理活动”,但实际上信任也是一种依赖于理性思考、逻辑推理或者数据计算的“大脑活动”。更重要的是,“心理活动”与“大脑活动”二者密不可分,这意味着信任的心理维度和理性维度无法剥离。
“国家之间是否有信任”这个基础性问题关乎研究命题的真伪,但在国际关系学科中这依然是一个缺乏共识的难题。否定论者指出,国家、政党、政府等是一种物化的组织形式,何来信任?国际政治是一个利益博弈、权力争夺、安全竞争的大舞台,何来信任?信任他国无异于将自己柔软的腹部置于他国的利刃之下,何以信任?事实上,将国家拟人化、人格化是许多国际问题研究的前提,因为国际关系的原点是人际关系。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信任问题;信任他国不等于不能怀疑他国,信任与怀疑不是零和关系,而是比例关系,因为不存在完全信任或完全不信任的状态。信任是为了应对国际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如果对外部世界缺乏基本的信任,国家就会陷入本体性安全困境,进而走向孤立主义、封闭主义甚至军国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信任是为了防范他国对本国利益的侵犯,以谨慎的态度更好地维护本国利益。国家总是在信任与不信任之间思考和行事。
即使国家之间存在信任,它又能发挥多大作用?这个问题指向信任的地位问题。不少观点认为,信任充其量是一个次要变量,是其他核心变量的副产品。信任随着利益、权力、制度、观念等核心变量的变化而变化,因而研究的核心应该是其他变量而非信任,否则就是本末倒置。事实上,信任不仅是因变量,亦是自变量,在权力、制度、观念、身份等主流变量面前丝毫不弱。例如,权力存在于人心,信则有,不信则无;国际制度虽然能促进信任的生成,但离开信任,国际制度的建立和运转便难以维系;观念、身份的内核是信任,因为人们不会坚守一种不信任的观念,更不会认同一种不信任的身份。总之,信任在各个主流变量中就像人体中的“维生素”,或许占比不大,但不可或缺。
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坚称,国际合作不需要信任。只要存在足够的利益,或只要辅之以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实施强有力的威胁,便可展开国际合作。利益替代论存在两个漏洞:一是时间漏洞。信任在时间上要先于合作行为。国际合作产生的一切有利后果是一种将来时,但信任与不信任在合作之前就已产生,计算收益与未来收益之间始终存在一个时间差。在“信任产生—合作展开—利益兑现”的时间链条上,信任处于优先地位。二是风险漏洞。虽然我们通过大数据、计算机能够精密地计算出国际合作带来的巨大收益,但国际合作始终存在风险。除了客观上通过国际合作实现国家安全或利益最大化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国家还要在主观上相信这种利益能够兑现。为了克服这种时间差或风险期,一切国际合作都仰仗于信任的介入。
制度替代论则将制度与信任视为一种替代关系。事实上,在制度保障下的合作中,信任并没有消失,只是发生了转移。A国与B国之间的信任被转移为A国和B国对国际制度C的信任。随着国际制度C的失灵,A国和B国之间的信任缺失问题必将迅速再起。在国内社会,陌生人之间能展开各种合作,是因为人们之间的信任转移到了各种社会制度中。在国际社会,由于国际制度的缺失,信任转移异常困难,国际合作充满风险。诚然,国际制度可以克服信任不足的问题,但毕竟只是一种工具,制度主义者并没有直面信任问题本身。
威胁替代论则是将信任理解为理性或心理的单一维度,即使是枪口下的合作也存在信任作用的空间。例如,在黑船事件中,日本在美国的大舰巨炮威胁下与美国合作并签订《日美亲善条约》。这种被动合作反映了信任的两种作用机制:一是理性上反映了日本认为选择与美国合作比奋起反抗更有利;二是心理上反映了日本不愿意承担与美国对抗而带来的风险。
信任理论构建的三个方向
由于信任是复杂多维的概念,人们采用一种剥离的方式来理解信任的某一面向,并根据某一面向进行理论构建,因此导致信任理论构建不同路径之间的相互掣肘。这些研究路径呈现静态性、碎片化特征。鉴于此,信任理论的构建有三个方向值得关注。
一是动态性的信任研究。信任内涵随着时间、文化、语言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国际关系学者大多将信任界定为一种确定、静止的概念。事实上,信任时刻处于动态的调适过程中。如何采用动态的信任观理解国家间的信任并将它理论化,是未来信任研究不可忽视的方向。若将信任视为一个动态性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会存在多个潜在的“输入”因素,最终导致信任行为的“输出”呈现动态性视角。因此,从概念上进一步“解开”信任的内涵仍然是信任研究的重要方面。
二是融合性的信任研究。理性主义、心理学、社会学等主要研究路径相互批判乃至相互贬损,这使信任研究呈现出碎片化、版块化的格局。信任多种维度之间不可相互替代,各种研究路径之间并不相互排斥,更多是相互支撑。只不过在不同的情境和发展阶段中,各个维度会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具有轻重缓急的分野,发挥的作用并不等量齐观而已。如何克服信任多维度特性带来的难题,使我们可以深入理解,在特定情况下信任的哪一种维度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无休止地争论为什么某些类型的“信任”是信任,而其他类型的却不是信任,这才是信任理论的构建方向。对此,国际关系学者应开辟更多跨学科、融合性的综合研究路径,打破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的壁垒,以及理性主义、心理学、社会学等不同研究路径之间的隔阂。
三是可量化的信任研究。由于信任兼具理性与非理性、客观与主观的多维特质,如何将变量指标化异常困难。信任归根结底是一种主观的心理状态,没有办法准确地预测别人的想法,也没有办法对任何假设获得绝对的肯定。但概念的量化困境不是信任这一概念的专属,而是整个社会科学的共性,因而不能据此矮化或剥夺信任作为一个重要变量的资格。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分别找出影响信任生成与流失的各个变量的具体指标,构建多个指标体系以弥补定性研究的不足,将会是未来探讨的主要方向。
(作者系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