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劳动力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流动

2024-10-24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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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构成新质生产力的三大催生路径之一,其基本内涵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劳动力在城乡间、地区间抑或部门间的流动,不仅实现了自身及其附载的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区域与空间的优化配置,而且通过与劳动资料、劳动对象的优化组合,改善了区域就业结构与产业布局,极大推进了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的进程,对中国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着力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基于此,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下劳动力流动的困境、关注劳动力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是拓展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破除劳动力流动壁垒

  “新”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特征与重要表现,体现在新要素、新产业、新动能、新生产关系和新发展路径方面,而传统的劳动力流动模式难以满足新质生产力“新”的要求。一方面,劳动力外流导致农村内生动力源减弱,难以契合新质生产力对改造传统农业、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新主体的内在要求。传统劳动力流动通常伴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大规模外流,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幼病残群体。这种畸形的人口结构使得农村人力资本始终处于较低水平,引致农村耕地抛荒、传统文化衰退以及“空心村”现象,严重削弱了农村生产效率,难以契合新质生产力对传统农业生产方式改革的要求。另一方面,城乡和区域间双向完全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导致劳动力要素布局由聚集农村的传统失衡转向偏向城市的新一重失衡,阻碍了劳动力要素在城乡和空间上的动态均衡,违背了城乡和不同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输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

  户籍制度及其附载的城乡差异化福利制度是限制以劳动力为核心的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的最大障碍,同时也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堵点卡点。首先,深化户籍制度背后所附载的子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诸多福利和公共服务改革与创新,推进农村农业转移人口的内生式市民化,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效。其次,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城市的资源禀赋和发展要求,制定差异化的落户政策,尝试从根本上取消大中小城市尤其是常住人口较少城市的落户限制,在部分特大型城市实行逐步宽松的积分落户制,全方位打通劳动力进城渠道。最后,在政策上鼓励劳动力举家迁移,提高劳动力以家庭为单位的流动比例,保障劳动力家庭的社会抚育能力,提升劳动力外流家庭流动过程中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重塑劳动力流动格局

  “质”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与衡量标准,关键在于全要素的合理组合与生产率的大幅提升,而传统劳动力流动难以符合新质生产力“质”的标准。一方面,传统劳动力流动微观主体教育、技能水平不高,与产业结构升级需求不匹配,阻碍了新旧生产力转换。传统劳动力流动主体多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这部分劳动力流向以高技术门槛为代表的新能源、新材料、先进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时,易出现劳动力过剩与行业招工短缺并存的结构性失衡问题,极大阻碍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限制了新旧生产力发展的转换。另一方面,传统劳动力流动难以带动其他附载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限制了各要素向新质生产力的畅通流动。城乡间劳动力流动难以带动其附载的土地、资本和技术等要素的自由流动,农村土地、宅基地等要素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导致资源闲置和浪费。由于上述资源错配问题,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劳动力、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无法得到有效组合和配置,导致生产效率低下。

  中国人口增长在2021年与2022年间出现拐点,人口总量的减少与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逐步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这一人口结构的变化,构建劳动力流动新格局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首先,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可以积极引导劳动力回流,完善大龄农民工再就业政策体系,甚至引进与农业现代化相匹配的科技人才和工作者。既改变农村单一的劳务输出思路,合理引导“城归”劳动力带动资本、技术有序下乡,以高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农村农业生产率,形成规模效应,又促进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银发经济”发展,填补留守人口结构的畸形化导致的农业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缺口。其次,城市和发达地区应完善外来劳动力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体系,扩充城市人口负载力并增强内在的吸引力。一方面,加大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缓解资源紧张导致的“城市病”问题。另一方面,将农村转移人口全面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流入城市的劳动力与本地居民享有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最后,县域地区可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成为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的桥梁与中转枢纽。鼓励劳动力以县域为核心就近就地转移,使县域地区成为衔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纽带,辐射带动县域周围的农村发展,更进一步释放农村剩余劳动力。

  提高劳动力流动品质

  “力”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强调将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实到实践活动中,而劳动力流动仍存在诸多阻力。一方面,户籍制度及其背后的诸多福利制度限制了劳动力自由流动,阻碍了劳动力市民化。尽管户籍制度有较大改革与创新,但其背后附载的城乡差异化福利制度固化了劳动力原有身份,使得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未能享有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权益,阻碍了农村劳动力市民化进程。另一方面,劳动力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性流动比例较低,家庭养育问题成为劳动力流动的后顾之忧,易导致社会阶层固化与贫困代际传递。劳动力流动模式仍以户主或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为主,其他人口(如老人和儿童)留守农村。社会政策的滞后与市场机会的缺失使得家庭养老和子女教育问题成为外出务工劳动力的后顾之忧,极易导致农民工身份固化和贫困代际传递,影响了劳动力外流的成本、收益和积极性。

  新质生产力发展特别需要高技能人才支撑。因此,长期需加大人才培养的力度,短期可以通过优化人才评价与配置,实现劳动力在城乡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供求匹配,挖掘与提高劳动力流动带来的潜在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水平与效应。首先,吸引与培育高技能和高素质人才是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前瞻性未来产业为锚点,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为重点,积极吸引高端人才流动,扩大“人才蓄水池”,追求人力资本“质”的提升,促使“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其次,高校应发挥人才培养主阵地作用,提升劳动力人力资本水平。因此,需进一步强化高校在创新型技术教学与运用中的引领带头作用,培育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高技能技术人才。最后,短期可以优化人才评价机制,促进劳动力和人才市场良性发展,加快劳动力有序流动,实现劳动力在产业间、地区间和部门间的优化配置和供求匹配。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劳动力转移刚性对城乡融合影响的机理、效应与政策研究”(22BJL07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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