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的四个转向

2024-10-2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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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使命与重要目标。全面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实现公共服务现代化是关键抓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立足“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背景,把握“从脱贫攻坚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发展逻辑,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既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突破口与动力之源,更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与基底支撑。

  中共中央设立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五年过渡期后,“三农”工作的战略重心将整体转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新征程。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和部署,过渡期结束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机制将全面转向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并配套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作为防止返贫的关键支撑,农村公共服务体制必须及时回应这一转向,率先全面深化改革。这也是抓好当前“三农”工作的紧迫任务。

  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应当聚焦农村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既要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衡供给,消除城乡、区域、村域之间,市民、村民以及不同农民群体之间公共服务供给的差距。同时,也要强调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的完备、覆盖的全面、响应的高效,弥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不足的短板,进一步健全供给体系,打破“地域”和“身份”限制,打通“最后一公里”“最后一百米”的服务通道,消除城乡阻隔,使广大村民同市民无论“在城”或“在村”均能同等、无差别享受齐全、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应当遵循历史性转移的时代发展逻辑,用好精准扶贫经验,处理好平稳过渡与接续发展的关系。要以农村公共服务体制的“四个转向”为着力点,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从差异性供给转向综合性统筹发展。突破将农村公共服务聚焦于单一困难群体的特色产业、兜底保障、小型公益性生产与生活设施等方面的局限,加快农村公共服务的城乡、区域、村域均衡与统筹发展。面向更广泛的农民群体,更多元复合的公共服务需求,辐射公共排灌沟渠、仓储物流等短缺的大中型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关注影响农业生产而发展薄弱的耕种收综合机械化、防疫现代化、农资与农产品质量追溯一体化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从公共服务以“户”为标准,发展到以主体、区域之间的均衡、可及为中心,精准整合、系统统筹,整体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从特殊性供给转向普惠性均衡发展。在持续保障困难群体的特殊性供给基础上,致力于农村公共服务的全面增量与提质,同步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断扩大普惠性服务比率及覆盖面。过渡期结束临近,可以考虑将包括困难群体在内的广大农民,统一纳入普惠性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之中,打破城乡之间与村域之内公共服务“互联互通”的壁垒。同时,在服务增量又增质的实惠中,保障包括困难群体在内的广大农民不因特惠到普惠的转变而有受损之感,增强获得感。

  三是从时效性供给转向持续性协调发展。厘清农村公共服务主体、区域之间不均衡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产品各类项目。重点围绕通村公路、农田水利、仓储冷库等基础设施维修、管护待强化环节,统筹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标准、水平待升级领域,覆盖动植物检疫、病虫害测报、农机安全审查、生产资料市场监督、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追溯,以及司法援助、治安维护、环境整治等质与量均待提升的各方面,系统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的更新维护、提档升级。在农村公共服务的扩面、提质、增效方面发力,实现整体协调性的全面提升。可确立三年或五年为周期的目标任务规划,逐年度、逐周期、逐领域全面而系统地深化推进改革。

  四是从政府主导性的供给转向多元共助性的耦合发展。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将是从政府主导性的供给到多元共助性的耦合发展的深化改革过程。供给主体、方式与路径的多元化、社会化是必然趋势。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则应当更加凸显政府的“责任”主体与监管本位,同时授意市场与社会主体承接起“行为”主体的重任,激发多元共助的潜能。进一步深化相应机构与职能改革,加快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目标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重构。

  广大农民是农村公共服务的受益者,也是自主供给的内生主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主体的多元共助之下,依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强大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现部分农村公共服务的自主生产和满足,是富有持续生命力的内生性发展之路。应当聚焦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推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的实践路径,探索统筹推进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的发展路径,着力革新多元化供给体制与机制、创新一揽子政策与制度保障体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不断激励村集体和广大农民共谋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共推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与农村公共服务现代化。

  此外,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须以“六个坚持”为根本原则,统筹谋划、耦合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与农业农村其他各领域改革,确保改革的制度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分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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