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关键在教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新时代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强师的时代之势,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涵养高尚师德师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等方面系统部署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其中用专章系统规划了“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凸显培养具有教育家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目标导向,汇集中国教师教育本土改革实践成功经验,指向面向教育强国建设的师资需求。这是在我国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系统性跃升的关键历史节点,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目标蓝图、行动指南的纲领性引领。
以制度体系保障教育家精神
成为中国教师的特有标识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教师”“灵魂的工程师”“祖国花朵的园丁”成为对教师的称号,这些称号生动凝练了教师职业的角色与职责。习近平总书记称教师为“一支了不起的力量”, 并从历史使命、时代担当的角度将教师角色定位于“筑梦人”,强调“今天的学生就是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广大教师就是打造这支中华民族‘梦之队’的筑梦人”。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教师素养提出了“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大先生”、“经师”和“人师”统一等殷切期望,“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是对上述要求的进一步升华。综观教育家精神所强调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育人智慧、躬耕态度、仁爱之心、弘道追求,无疑是支撑起世界上最大规模教育体系的中国教师精神特质的凝结。
面向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教师已经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意见》通过对强国之师建设的制度部署,树立起以弘扬教育家精神为内核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理念,为凝聚教育家精神共识、营造教育家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内在发力、外在激励,凝聚弘扬教育家精神共识。通过师德师风建设等制度要求不断强化强国之师肩负培养堪当时代大任接班人与建设者的使命感与责任心,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培育教育家精神的决心。通过一系列教师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教师政治、经济、社会、专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风气,激发教师职业的自豪感,驱动教师弘扬教育家精神的自觉性。
二是寓教育家精神于教师培养、专业发展、评价、管理全过程,在实干中炼就教育家。《意见》抓住教育家精神培育的关键环节,通过强有力的制度手段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良好生态;筑牢教育家精神践行主阵地;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建立完善教师标准体系,纳入教师管理评价全过程等,表达了以实践行动诠释新时代教师形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践行教育家精神、将关键少数典型示范引领成长为人人可及的师者工作常态的制度理念。这将推动教育家精神由理念转化为实践,并持续制度化、体系化、常态化,成为中国教师特有的精神标识。
以优质公平的价值导向
优先保障薄弱地区师资供给
缩小教育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关键在于师资优质均衡。《意见》坚持师资供给优质公平的价值理念,延续弱势补偿的政策思路,精准把脉欠发达地区虹吸效应不足的先天劣势以及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性偏弱等痛点,做出一系列师资定向培养、提质增效的制度安排,进一步凸显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制度优势,有利于大幅提升欠发达地区师资质量。
一是培养主体开放性。构建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高校积极参与的中小学师资培养共同体,从源头上拔高师资培养水平。《意见》要求“深化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旨在发挥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职责,发挥高水平师范院校示范引领作用。同时,《意见》指出,以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为引领,支持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院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优秀教师。这意味着培养优秀教师的渠道不断拓宽、培养主体水平层次有所提高,伴随“双一流”高校及高水平大学的加入,优秀教师培养模式将不断创新,涌现大批高水平师资。
二是培养模式联动化。“十四五”期间,教育部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组织10所高水平师范大学、30所地方高水平师范院校,以“1+M+N”的组团模式,重点支持32所地方师范院校建设,聚焦人才队伍、学科专业、基础教育服务能力、学校管理与发展等方面,授之以渔,提升地方师范院校培养能力,为欠发达地区源源不断地输送高质量师资。《意见》持续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在强化部属师范大学引领,以强带弱,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水平。
三是培养层次升级化。发挥国家教师教育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培养硕士层次师范生。围绕薄弱地区、薄弱学段、薄弱学科教师培养,国家已形成了面向全国,重点为中西部地区省会城市之外的地(市、州、盟)及以下行政区域培养中小学教师的“公费师范计划”。2024年6月出台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打通公费师范生本硕衔接,进一步提高了师范生培养层次,实现了师范生教育由“中专—大专—本科”到“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培养重心跃升。
以师范院校综合改革为支点
推动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
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是师资的主要来源。将教师教育作为师范院校的中心工作,加快育人体制机制、育人模式改革,是从根本上解决高质量教师从哪里来的关键问题。《意见》明确肯定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的第一职责,并对全面提升师范教育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凸显师范教育的专业性。《意见》提出,优化师范院校评估指标,改革师范类专业认证。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以培养中小学教师为目标,面向教师育人工作的特殊性,需从培养定位、学科设置、课程方案、评价指标等方面突出自身的专业性,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融合学术研究与应用实践培养。因此,优化师范院校评估指标将有助于突出师范院校的专业性,科学引领师范院校发展方向;改革师范类专业认证将进一步优化学科与课程设置,对标中小学教师素养调整培养内容与培养方式,推动教师职业的专业化发展。
二是升级师范院校质量管理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这为提高师范院校在普通高校中的社会声誉、学术影响力带来契机,也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院校、学习师范专业。加强“双一流”建设,师范院校质量提升必须跟进。《意见》从培养基本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招生录取方式、培养模式改革、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等方面指出质量提升的重要因素,为师范院校内部提质增效、获得外部支持提供了着力点。
三是建立师范院校职前职后一体化贯通培养模式。教师教育贯通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是我国教师教育体系的重要实践经验。面向人工智能时代技术迭代发展的形势之变、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战略要求,教师教育更需要连接职前与职后,从中小学教师职后专业素养要求、弘扬教育家精神倒逼师资职前培养,全面推动师范院校育人目标的转变、育人模式的改革。如《意见》提出的“师范院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加强英才教育师资培养”“强化紧缺领域师资培养”分别对应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培育、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学科结构失衡等现实师资培养诉求。
师范院校应抓住《意见》颁布的契机,进一步优化培养模式,大力培育教育家精神。探索跨地域、跨学科、跨平台人才协同培养,完善培养单位(高校)与用人单位(中小学校)职前职后教师教育一体化育人机制。根据教师职业特点,调整师范专业课程,增加教育实践时长,培养准教师向教育家蜕变的职业素养与实践能力。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