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海疆史中汲取历史经验

2024-09-0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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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维护海洋权益,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近年来,我国海洋领土主权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给中国海疆史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切实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的前提之一是对我国海疆史进行深入理解,从历史中总结经验。

  从学理上系统认识中国海疆史

  中国负陆面海的地理环境,不仅孕育了辉煌的陆地文明,而且孕育了悠久的海洋文明。我们只有系统认识中华民族海洋文明发展史,才能掌握海洋维权的历史证据。

  中国早期对海洋的经略建立在“天下”“四海”等重要文化观念基础之上,海洋意识、海疆观念、海洋文化乃至海洋实践活动也多由“天下”“四海”等观念演化而来。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古代的海疆早已存在。如果从空间界定,它是由海岸线以内沿海地区和靠近大陆的海岛构成的,是具有海洋文化特征的“沿海疆域”。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沿海强国间的争霸对沿海各区域、通海江河各水段的航路通达起到了推动作用。秦汉时期作为中国海疆的奠基阶段,在完成“囊括四海,并吞八荒”后,对沿岸区域进行重点经营,持续巩固燕、齐、吴等沿海地区的统治,将统御范围朝着海洋方向推进。秦汉时期,由开拓海路发展至军政意义的经略海疆、拓展海洋权益、发展海外贸易等。可见,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从建立到巩固,古代中国的大一统政治地理疆域正式包括了沿海地区,并对其进行了有效开拓和管辖。由此,开启了中华民族有意识地开发海洋、沿海地区作为政治疆域逐渐融入中国版图的历史过程。以秦汉时期为开端,海疆的开拓成为历代王朝巩固中央集权统治的重要内容。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沿海疆域开发与拓展的特殊历史时期。这一时期,中国海疆的历史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华一体”疆域观念得到普遍认同;二是中国地理结构改变、经济重心逐渐南移;三是军事力量的发展不仅在保卫南方政权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沿海疆域开发具有积极意义。

  隋朝对国土疆域的经略加速了全国沿海疆域的发展,也为唐朝开发沿海疆域奠定了基础。唐代沿海疆域的发达昌盛,是此前任何朝代都无法企及的。唐朝凭借统一国家的强大实力实现了对中国海疆的空前开拓,一直存在于沿海社会中的海洋经济传统开始展现强大的活力,主要表现为海洋事业的繁荣大大促进了对外交往。

  宋元时期,与海上运输和海外贸易相关的造船、航海技术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即便在宋金、宋元这样的内部冲突中,海洋也已成为重要战场,防御海上威胁成为战争关注的内容。这标志着中华民族利用海洋从事军事活动的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

  明清时期海疆频现危局

  明清时期,虽然中国海洋活动较为活跃繁荣的局面有所延续,但由于受到封建制度的束缚,加之遭遇近代列强的侵略,中国海疆频现危局。这段历史教训为当下中国海洋维权提供了重要启示。

  最初,明朝统治者对海疆的重视程度大大超过宋元时期。与前代相比,明朝根据不同地区的民族构成和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海疆管理模式,大体有三种管理模式:一是军事管理模式;二是军事管理、土官管理与州县民政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在实行府、州、县民政管理的同时屯驻海防兵力的模式。然而,明代中后期,出于防范倭寇骚扰、防止沿海居民交通海外等多重目的,明朝政府转而实行海禁,禁止民间私自与海外贸易。禁海政策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但清朝政府仍沿袭下来,而此时的外部世界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古代防御型的海防体系遭遇西方列强的严峻挑战。

  近代中国的海疆政策是在特殊历史背景、地缘政治环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西方列强的利益冲突使他们在中国海疆政策上的关系变得极为复杂。列强为谋求在中国的利益最大化,不断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推出所谓的对华海洋政策。晚清时期,在西方殖民势力的冲击下,面对传统海防体制的崩溃,中国不得不革新求变。在此背景下,中国近代海防思想得以兴起,魏源倡导的“师夷长技以制夷”对此后海防思想起到了启蒙作用。来自海防的巨大压力,迫使清政府思考如何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海防进行重新定位,左宗棠、丁日昌、李鸿章、郑观应等围绕近代海防理论各抒己见。然而,这些海防理论家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其海防思想在很大程度上落后于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两次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海疆安全屏障彻底瓦解,晚清海疆国防战略体系开始向近代转型。这段屈辱的历史证明,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国家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总结历代经略海疆的经验,对于我国当下“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现实意义不言而喻。从中国漫长的海洋发展史中,我们至少应该汲取以下历史经验。

  首先,坚持走和平海洋发展的道路。从历史来看,中国的海洋发展始终秉承和平友好政策,这是由中国历史文化所决定的。中国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绝不能放弃正当权益,更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中国维护海洋权益要统筹维稳和维权两个大局,必须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相统一,维护海洋权益与提升综合国力相匹配;要坚持用和平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努力维护和平稳定。

  其次,海疆安全是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内容。建设强大稳固的现代海防体系,既是保卫国家海疆、国际斗争形势变化发展的要求,也是抵御外来侵略的需要。海疆安全是海洋开发与治理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拥有强大的海防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海洋军力建设、海洋强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开展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既有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又保持了局势稳定可控,赢得了党心、军心、民心。

  再次,通盘考虑海陆复合型国家发展战略。晚清时期,中国便有陆防与海防孰轻孰重的争论。这是中国作为典型的陆海复合型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陆海统筹”的海洋强国建设方针。当前,中国实施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保障国家的海洋生存空间向发展空间转变,切实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因此,必须立足于陆海复合型国家的事实,充分考虑并合理解决海陆资源分配问题。

  最后,加强“学术戍疆”工作,为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辨析百余年来西方列强对中国海疆政策的历史演进及基本特征等,是进一步认识近代海疆问题由来及演变的基础,也是解析当下主要大国海洋政策的关键所在。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已经完全具备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的能力和基础。从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的发展之路任重道远,维护海洋权益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鉴古知今,充分挖掘、总结中国历代经略海疆的历史演进和经验教训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关键性学理因素,已成为当今海洋强国建设的时代课题。

  (本文系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说”系列笔谈之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近代列强南海政策与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研究(1840—1949)”(22&ZD232)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暨中国南海与周边国家关系研究中心教授、中国历史研究院“兰台青年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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