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提升中华文明传播效能

2024-08-30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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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论述,是我国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前提下,增强文化自信与实现文化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因此,如何在当前互联网媒介环境下切实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是我们要深入思考和研究的重要内容。

  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前置思考

  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作为中国式现代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基础上,以系统性思维观念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将这一重大举措实践进行前置思考。

  一是深刻领悟和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相关重要论述。基于新闻传播学理论视角,相关论述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与传播能力、传播目的与效果。

  在传播内容方面,主要分为“内容价值立场”与“主要传播内容类别”。前者包括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在“两个结合”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直接体现;后者则是系统指明了传播内容建设的四个类别,即符号能指与所指层面的“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话语体系层面的“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文字表达层面的“讲好中国故事”,声音传达层面的“传播好中国声音”,以及综合感知层面的“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在传播媒介和传播能力方面,则要进一步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采取措施使内容的传播突破技术限制和各种障碍,顺利传达至目标受众,而其中的国际传播效能建设,要根据传播目的和效果,分为短期效能和长期效能。在传播目的和效果方面,基于国际传播效能的短期与长期建设,在中短期阶段内,要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在中长期阶段,则要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这也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文化传播交流实践层面的直接体现。

  二是全面认识互联网的传播偏向性,明确其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产生的外部客观影响。学者赵永华指出,作为“物质域/意识域复合体”的互联网媒介,其传播的时空偏向性是一种“空间极限下的时间偏向”,所产生的客观外部影响主要有两点:其一是空间层面推动国际传播格局和世界信息秩序的“多极化”,即为推动国际传播格局和信息秩序从曾经的“两极”“一超多强”向“多极化”发展,提供了物质技术层面的支持和可能。其二是时间层面对文明间的交流互动所带来的影响。互联网不仅实现了人类历史上最为深刻而广泛的文明交流与融合,同时也强化了不同区域文明自身的建构与传承能力,使得各区域文明的核心价值得以巩固。

  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总体布局

  我们要结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以及互联网的传播偏向性,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相关实践工作进行系统性布局。

  其一,在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所采用的宏观历史定位与规律性认知层面,要认识到在互联网传播偏向性的客观影响下,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将会经历一场前途光明,但道路曲折的漫长历史演进过程。

  其二,在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所秉持的内在关系价值理念与立场层面,要明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其中所发挥的重要引领作用。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推动以和平对话交流为底色的“多极化”国际传播体系、新世界信息秩序的形成、构建平等多元国际话语权体系等一系列社会信息生产关系实践,提供内在价值引领。

  其三,在对“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所规划的实践总体方向和领域层面,要明确其与互联网媒介的内在相互作用关系。一方面,互联网的“物质域”包含作为其相关社会信息生产力的各种传播媒介技术和物质性媒介,是实现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物质技术保证,对“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和“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起到了物质性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互联网的“意识域”包含其所承载的传播内容、信息生产传播关系,以及由这一传播关系所延伸出的各领域中的具体传播实践关系和制度。对应于“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而言,“传播内容”包括前文所述之符号能指与所指层面、话语体系层面、文字表达层面、声音传达层面以及综合感知层面所涉及的各项内容与相关实践。“传播关系”包括在“国际传播能力”和“国际传播效能”作用下形塑的国际传播关系和世界信息秩序,以及由此所延伸出的国际话语权体系。由此可知,“意识域”所包含的传播内容和传播关系及其相关实践,不仅是受到互联网“物质域”的影响而生成,而且也会以能动的方式促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发展和国际传播效能的提升,进而实现“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实践路径

  为实现在互联网媒介环境下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要基于前置思考和总体布局,从以下四个维度出发,构建实践路径。

  其一,在政治思想理论引领维度,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顺应国际关系发展趋势、互联网发展的客观规律与传播偏向性,以“政产学研用”的协同合作模式,不断深化相关政治思想理论、学术研究成果与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创新,为之提供科学战略指引与政策支持。

  其二,在文化生产传播实践维度,应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立场,遵循互联网技术发展规律,扎实推进各级主流媒体深度融合,有效引导和规范各类自媒体的传播实践活动。积极构建以主流媒体为引领的多元传播实践主体,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既要在传播价值和内容层面讲“好故事”,也要在传播方式和技巧层面“讲好”故事。

  其三,在文化产业市场发展维度,应明确和深化文化产业对促进我国文化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旅游等文化事业积极融入当前我国“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其四,在技术创新研发应用维度,应充分利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赋能技术,深入推进全媒体国际传播体系与能力建设。以VR/AR等新媒介技术为多元传播实践主体赋能,努力实现在全新媒介环境建构与媒介叙事创新等方面的“弯道超车”,进而推动国际传播媒介技术与国际传播效能高质量发展,为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提供技术支持与能力保障。

  (作者系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媒介研究中心(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刘娟(报纸) 张黎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