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社会科学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立法并确保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能够从根本上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实际效果,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填补社科普及立法空白
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是面向实际、面向生活、面向大众的公益事业,也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2022年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按照“为何普及、谁来普及、普及什么、怎么普及”的逻辑顺序,涵盖总则、组织实施、社会责任、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6章内容,共计46条。
《条例》是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空白,标志着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计世伟表示,自2013年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就着手启动了社科普及立法准备工作。黑龙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社科普及立法工作,对立法准备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省社科联与黑龙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共同推进立法工作各项措施的研究与制定,同时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协调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论证等形式,持续推进社科普及立法工作。
在专题调研过程中,省社科联积极学习借鉴立法先行省市在增强立法工作合力、联席会议制度、经费保障、科普基地建设、配套文件制定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同时,通过网络征集、问卷调查、实地座谈、个别访谈、书面征求等方式征集相关单位、社科普及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等不同层面的意见,并与黑龙江省财政、教育、人社、司法行政等18个政府职能部门,就政府部门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职责问题进行协调与协商。最终通过专题论证会等形式,邀请法学专家和相关厅局就《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并对条文内容的规范表述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仅在《条例》列入立法预备项目期间,黑龙江省人大、省社科联组织召开各类会议36次,实地调研15次,征集意见建议600余条,综合采纳280余条,《条例(草案)》数易其稿。从起草制定到颁布实施,《条例》可谓“十年磨一剑”,凝聚了立法部门与有关单位的智慧和汗水,也承载着黑龙江省社科界的努力与期待。
推动《条例》有效实施
省社科联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
打造宣传矩阵。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省社科联通过新闻发布会、视频会议等方式宣传解读《条例》;通过学习强国、央广网、《黑龙江日报》等20余家媒体宣传报道;举办《条例》实施启动仪式和社科普及周,利用“两微一端一抖”等平台进行宣传;高质量编辑出版《条例〈释义〉》,赠阅近万册《条例》单行本和《条例〈释义〉》。
专家权威解读。省社科联开展“巡讲+条例”活动,聘请普法顾问和专家组建普法宣讲小分队,通过龙江讲坛、基层巡讲、骨干培训等方式开展18场《条例》辅导讲座,受众达1.2万人次;举办《条例》市(地)巡展近40场,受众近2万人次。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讲,推动了党员干部、社科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
构建大社科普及格局。在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省社科联迅速建立全省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确定成员单位,为社科普及工作奠定良好组织基础;积极推动社科普及活动创新,创设“五个一”——社科普及讲解大赛、微视频大赛、社科普及骨干培训班、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社科普及专项课题,激发科普工作新活力;增设《条例》宣传普及经费,为做好全省社科普及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构建社科普及新格局
立法起草是立法过程中的关键一环,直接决定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计世伟表示,省社科联树立了科学立法观念,坚持立法前强化问题意识、立法中注重调研协调、立法后健全配套措施、实施中营造良好氛围。《条例》以促进型立法为主、管理性立法为辅,既立足实际又适当前瞻,既遵循惯例又体现特色。
在此基础上出台的《条例》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社科普及事业的公益性质,突出龙江特色,重视信息技术的运用,建立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社科普及活动走向大众,加大资金投入,构建协同推进的社科普及工作格局。
为持续推动《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省社科联全面加强统筹,由党组科学谋划,分管领导挂帅,责任处室牵头,挂图作战,各处室全力以赴,形成合力,同时发挥协同作战优势,调动全系统力量,全战线资源,省市县三级、高校和各有关社会组织联合行动。此外,省社科联掀起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高潮,分层分众、分阶段分步实施,既有集中期高潮期,也有长流水不断线,并且在宣传形式上力求生动活泼,避免死板生硬,不断增强《条例》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