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作为国际化、外向型经济的重要载体,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力量,是建设贸易强国的关键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要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趋势,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数字贸易。
聚焦产业数实融合模式
做强数字贸易产业链
产业是贸易的基石,建设数字化产业是数字贸易发展壮大的坚实基础。打造贸易强国,要求我们以数字技术为抓手,聚焦产业的数实融合,积极建设数字化生产线,差异化升级数字产品,全面完善数字智能服务,做强数字贸易产业链。
一是持续推动数字技术向各产业部门的渗透,推进生产线的数字化改造。不断探索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应用新途径,协同交互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产业生产线转型,构建从数字技术创新突破到行业转化应用的双向创新循环体系。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从评估规划到设备改造再到人员培训的全流程配套转型服务,助力企业生产线的数字化升级改造。
二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对数字产品进行差异化升级。在数字产品需求端,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跟踪数字产品市场的发展动向,深入解析不同国家、行业数字产品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在数字产品供给端,通过差异化升级优化体制,精准匹配国内国际市场的异质性消费需求,有效把握数字产品更新迭代的每一次机遇,进一步提高我国数字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三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善产业的数字智能服务。在制造业服务化与服务业全球化的背景下,无论是数字货物贸易还是数字服务贸易,都应以5G/6G、卫星互联网等为抓手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底座”,打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融合的堵点难点,全方位提升产品的数字智能服务,增强全产业链服务能力。
围绕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
做优数字贸易流通网
流通业是连接贸易供需方的纽带,高效顺畅的流通网络是数字贸易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打造贸易强国,要求我们紧紧围绕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积极打造综合立体式物流运行体系,切实提升国际金融服务流通能力,稳步推动流通业各环节一体化进程,做优数字贸易流通网。
一是全方位打造数字化、绿色化、全球化的综合立体式物流运行体系。加强平台支撑,优化国际物流供应链体系,提升海外城市集中配送效率;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动交通运输物流的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海、陆、空多式交通联运,畅通国际干线运输通道,积极打造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
二是持续强化跨境支付清算系统建设,深化国际金融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流通保障体系。成立以信用为背书的资金结算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逐步完善数字贸易缴税退税政策,重点夯实跨境人民币支付、结算和融资的数字金融活动。
三是协同推进“关、检、税、汇、商、物、融”一体化进程。利用大数据信息共享平台打通国际贸易在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外汇、工商、物流、金融环节间的信息壁垒,推动各部门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提高贸易监管与跨境数据流动的透明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国际贸易环境。
立足内外贸易规则协同发展
做大数字贸易朋友圈
贸易规则关乎贸易利益的分配,构建平等互惠开放包容的经贸规则体系是数字贸易全球化的必然要求。打造贸易强国,要求我们着眼于国内、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协同发展,在建立健全国内市场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基础之上,不断探索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有效路径。
一是建立健全国内市场的数字贸易规则体系。以相关法律为依据,进一步扩大政府和企业数据的开放边界,建立区际数字贸易可视化平台,在提升数字贸易服务水平的同时,形成数字贸易全产业链协同治理监管模式。
二是坚守多边贸易体制,在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大国博弈中维护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深入分析各经济体在国际贸易谈判中的守势与攻势利益,开展深度国际合作,并积极响应缩小全球数字鸿沟、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数据隐私等方面的倡议,适时推动《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和《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合作框架倡议》由“中国倡议”走向“全球行动”。
三是以RCEP与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不断推动贸易规则高质量发展。在协同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贸易协定的落实进程中,积极与RCEP成员国以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行数字贸易谈判,并稳步将友好务实的国际合作机制扩大化,建立“可信可靠+互惠互利”的数字贸易伙伴关系。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赋能中国全球价值链攀升的路径与测度研究”(21&ZD148)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数字经济与绿色经济统计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