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业集群是数字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仅遵循传统产业集群发展的基本规律,又衍生出自身独特的特征和发展路径。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产业集群更强调技术、算法、知识产权等无形要素的集中,对传统意义上的土地、设备等有形要素的依赖性大幅下降,具有典型的数字化、智能化、融合性特征。数字产业集群可以是基于地理区位的空间集聚,也可以是基于数字技术的虚拟空间集聚,形成了跨领域、跨产业、跨地域、跨组织的产业集群新范式。因此,有必要明晰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独特优势,把握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未来趋势,加快形成既具有国际竞争力又凸显中国特色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中国优势
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必须依托于数字经济和产业发展基础。近年来,我国已形成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如数据资源驱动模式、数字技术牵引模式、数实融合带动模式和网络平台支撑模式等,对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起到重要作用。
第一,政策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优势。政策支持引导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基石。我国政府将数字经济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实施“超前布局+头雁领飞”的发展战略,高度重视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的超前布局与建设。我国已出台包括税收减免、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在内的多项扶持政策,规划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芯火”双创基地、各类数字经济园区和产业园以及产业互联网平台等,旨在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此外,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信息通信网络,5G基站数量和光纤宽带覆盖率均位居世界前列。
第二,数字化转型和市场规模优势。一方面,我国正处于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时期,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涌现,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数字化转型不仅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也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服务支撑。另一方面,我国庞大的市场规模为数字产业发展提供巨大潜力和丰富应用场景,多元化的数字化服务需求为产业发展和扩张带来持续动力。在数字化转型和市场规模的双重推动下,我国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比重由2007年的52.9%提升至2022年的81.7%,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达10%。
第三,数据资源和产业生态竞争优势。数据要素通过要素替代、效用倍增等改造原有生产函数,通过协同、复用、融合发挥乘数效应。丰富的数据资源和良好的产业生态系统是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达32.85ZB,同比增长22.44%,数据资源“产—存—算”规模优势基本形成,数据“供给—流通—应用”主体逐渐丰富。同时,我国初步形成了产业生态系统竞争新优势,表现在世界营商环境排名不断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全产业链创新能力增强等多个方面,正在从参与全球产业链分工向自主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稳步迈进。
准确把握数字产业集群发展趋势
第一,新技术、新模式加速涌现,催生超级数字产业集群。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数字产业集群向纵深方向发展。大模型的不断迭代、算力的快速发展以及应用场景的日渐丰富,可能促使产业集群发展突破传统的狭义认知,催生超越传统要素配置范畴的超级数字产业集群。超级数字产业集群更加强调区域数字生态系统的协调发展、长期竞争优势、全球品牌建设以及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深度嵌入,不仅是一个规模庞大的经济组织,更接近于一种经济治理模式或经济治理结构。这就要求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产业集群间的协同互动。同时,注重培育开放包容的数字文化,促进全球资源要素的深度参与,不断提升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第二,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大国竞争关键,因此必须把握数字产业集群发展主导权。科技自立自强是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必须以科技自立自强为主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更多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独特优势,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保持竞争力和主导权。一是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尤其是在人工智能、半导体芯片等关键领域攻关上。二是完善创新引导机制,加强各类创新主体的互联互通,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加强产业集群内外链接的紧密程度。三是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领军企业,充分促进数字产业集群的技术扩散和知识溢出,切实提升数字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
第三,扩大“数实融合”赋能成效,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做强做优。加快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是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机遇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选择。数实融合能够有效赋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优化产业链供应链空间布局,促进技术、信息、知识等资源要素突破时空限制充分流动共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数实融合能够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在多个方面实现升级和跃迁,比如,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数字技术在更大范围的拓展和应用,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带来新的解决方案,等等。因此,在制度方面,应推动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与交互规范,降低数实融合过程可能带来的障碍。在政策方面,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融合试点,支持数字技术在一些重要产业的示范应用和积极推广,培育数实融合的先行者。在技术方面,加快布局建设高速网络、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有力支持数据的快速传输和安全存储,为数实融合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加快构建数字生态系统,保障数字产业集群健康可持续发展。数字生态系统是基于数字技术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相比数字经济更强调生态内的共识和治理,由此构建了一个维度更高、更加综合的经济活动环境。良好的数字生态系统不仅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还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增强产业链协同,提升数字产业集群的整体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此,一要推进基础设施的前瞻性布局与迭代升级。通过制定实施一系列国家战略规划,促进数字基础设施的前瞻性规划和科学布局,并建立动态的迭代升级机制,确保基础设施能够适应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变化,从而为数字生态系统提供持续的动力支撑。二要重视数据治理框架的系统构建与安全保障。加快推进涵盖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共享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法律、政策和技术创新,确保数据资源的合法利用和安全防护,夯实数字生态系统的信任基础。三要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与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促进知识共享和技术转移,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技能的数字人才,为数字产业集群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