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生数字乡村建设韧性治理机制

2024-07-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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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建设数字化转型是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新趋势,已经成为推动新时期乡村建设和发展的重要路径。然而,有鉴于技术的快速发展与政策的滞后导致了一系列挑战,技术逻辑与政策逻辑之间的张力仍有待克服。

  数字乡村建设凸显技术逻辑

  首先,在理论层面,乡村数字化转型技术与政策的张力主要体现为两个层次。其一,技术主导诱致了颇为棘手的难题。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政策难以及时适应,形成“数字嵌入失衡”之类现象,甚至于出现了 “技术的权力惯性”。例如,过度依赖数字乡村信息的平台化运作,有可能导致技术治理形式化和政绩化现象。技术主义倾向导致政策执行中的片面现象,包括“技术决定论”“技术乐观主义”等认知误区,出现“技术治理的反向适配”,典型如“管它是不是耕地,应付了卫星就行”的作风做法。其二,政策滞后就会有一些新的挑战。技术推动下的政策制定和执行面临更新关卡,政策体系无法迅速适应数字化的要求,政策滞后也限制了技术的发挥,限制了乡村数字化转型的全面推进,从而可能导致资源和不必要的成本浪费。同时,基层管理人员囿于缺乏对数字化治理准确、多方位的理解,出现了对应于“技术决定论”的“技术依赖症”。简而言之,政策与技术之间的协同推进不足,需要提升政策响应速度。

  其次,在操作层面,主要体现为三对辩证关系的处置。第一是管理与服务的平衡。在乡村数字化转型中,管理与服务的平衡是关键。政府需在“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中找到平衡点,既提升管理效能,又优化服务质量。政策应关注如何实现这一平衡,确保数字化转型不仅要提高管理效率,还要改善居民服务体验。第二是数量与质量的平衡。数字化决策需重视“数量服从质量”。技术决策不应仅关注数据的量化和分析,数据的量化和分析是重要的,但同时也需要关注数据的质量,确保准确性、可靠性和适用性。乡村发展中,数字化需要在数量和质量的平衡中发挥积极作用,确保数字化对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第三是进度与实效的平衡。数字化决策的推动需要注重实际进展和取得的实效。数字化不应仅停留在数据收集和分析上,更需关注实质性改善,确保乡村发展取得可持续成果,而实际政策的不适应,可能使得进度与实效之间产生矛盾。于是,在乡村数字化转型中,技术和政策应该形成协同发展的关系。政策响应速度的提升对于加强政策与技术创新的协同推进至关重要。

  数字乡村建设内蕴政策逻辑

  为了更有效地推动乡村实施数字化转型,必须考虑将建立数字乡村的韧性治理机制纳入新的工作日程。这一机制不仅能够提高乡村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还能够增强乡村在数字化浪潮中的韧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建立韧性治理机制,能够更好地适应和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确保乡村数字化转型的稳健推进,更好地实现乡村数字化转型的长期目标,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数字时代不仅为乡村振兴战略锚定着历史方位,也为数字乡村治理拓展了韧性空间。”韧性理念为实现我国乡村发展可持续的目标提供了新思路和创新途径。韧性是系统为回应压力、扰动因素和限制条件而激发的变化(Change)、适应(Adapt)和改变(Transform)能力。

  数字乡村建设的韧性治理机制可以理解为,在推动数字化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优势,建立起具有弹性和韧性的管理和决策体系,建立起一种能够应对多样化冲击和变化、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韧性的治理机制。进一步而言,韧性治理是指在面临各种冲击和变化时,系统能够迅速适应、调整和恢复正常功能的能力。在数字乡村建设中,韧性治理机制意味着建立一套能够灵活应对外部冲击、适应变化、保障农村发展的治理体系。这包括了政府、社区、企业(市场)等各方合作的机制,以及利用数字技术提高决策效率、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的方式。

  数字乡村建设重在

  技术与政策协调性

  为进一步有效推进乡村实施数字化转型,有必要考虑具体如何构建数字乡村建设的韧性治理机制。一是要关注技术与政策协同演变,加强政策创新与执行力。提高政府政策响应速度,保持与技术发展同步。制定具有前瞻性和适应性的政策,避免技术与政策之间的脱节。在实践中逐步推进技术体系与政策体系的协同演变,促成新技术与新政策范式的正向反馈。为此,需要逐步建立起技术与政策的沟通渠道,确保两者能够相互适应。同时,鼓励跨政府、企业和社会协同合作,形成全面的数字化治理体系。二是要关注政府与乡村关系的嬗变。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过程中,政策工具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政策内容、功能定位及实施目标存在衔接缺陷。为此,在推进乡村实施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有必要突出与数字乡村技术赋能相关的政府改革,避免技术治理的多重限度,进而逐渐构建起简约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处理好“上传下达”“抓铁留痕”等问题,避免“以程序化应对数字化”等问题的反复发生。为此,还可以在试点地区考虑创设“强政府—韧乡村”的体例模式,重塑国家与乡村关系。三是要明确应对乡村数字化转型的双重任务。承前两个方面,政府在数字治理的转型中需注意组织规则、信息传递规则的变革,以适应数字时代的要求。努力适应数字时代的信息扁平化流动,建设开放型组织,提升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能够处理从数字管理到数字治理的转型,解决数字治理中的问题偏差。这类转型不仅是对数字管理的继承与发展,还需要解决数字治理中的技术乌托邦、简化主义技术逻辑等问题,进而逐步构建数字乡村韧性治理机制,推动乡村建设朝更现代、智能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数字化转型创设了乡村发展的机会,但推进技术体系与政策体系的协同演变尚面临实践的多重考验。乡村数字化转型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技术和政策的有效融合,加强实践经验积累与总结。通过加强政策创新、强化技术与政策协同、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变革,乡村数字化转型将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为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在新时代和新发展格局下,数字乡村建设有望发展为数字经济和乡村治理的典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力量。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化转型下重塑乡村产业模式与生活方式问题研究”(20FSHB02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点课题“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农工城乡关系研究”(21AZD03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南京邮电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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